定義
福克F70是荷蘭福克公司所研發的最後一款噴射客機,最高可載80人,續航能力達1200英里。雖然福克F70是一款成功的設計,但福克公司本身卻因經營不善而陷入嚴重財政困難,在1996年福克的母公司戴姆勒賓士宇航公司(Daimler Benz Aerospace)宣布放棄福克,福克公司便宣布破產。最後一架福克F70於1997年4月交付,之後便停止了生產線,由始至終F70隻是生產了48架(包括原型機)。
歷史
1994年前幾年,世界航空業界掀起研製130座級以及100以下座級噴氣式支線客機的熱潮中,福克公司也考慮在其原有的100座級客機福克100的基礎上推出新的型別,載客70~79名的福克70就是其中的一種。
在福克公司的計畫中,還包括一種130座級的加長型福克130,並且按照原計畫福克130更是要優先發展的對象。但是經過市場調查,福克公司卻發現航空公司近期對70座級飛機有更多的要求。此外,美國駕駛員聯合會還有一個“範圍條款”,該條款不容許所屬航空公司運營70座以上的飛機。因此,福克公司決定先研製福克70。
福克70飛機於1992年非正式上馬,1993年巴黎航展上正式對外宣布。把原來福克100的一架原型機縮短了一段機身作為福克70的原型機進行取證試飛。於1994年10月取得型號合格證後把生產型飛機交付用戶使用。
由於福克70是福克100的縮短型,百分之九十五的零件和福克100相同,所以研製費較少,僅需1.81億美元。
改動
機體
福克70的機體和福克100的區別很小。最明顯的改動當然是縮短機身,在機翼前後各縮短2.46米和2.16米,總計縮短4.62米。取消了前機身的一個貨艙門和一個航空電子艙艙門。機翼上方的機身兩側各去掉了一個應急出口。客艙後部的裝貨空間由7.24立方米減小到4.64立方米。客艙前部的裝貨空間則由9.48立方米減小到8.11立方米,然而每位旅客的平均裝貨空間還是略有增加。
為了儘可能保持和福克100的共性和減少研製費用,所以採用了和福克100相同的機翼,但是中央翼段的整體油箱在福克70上成了選裝件。福克70比福克100輕,但使用了和福克100相同的機翼,就使得福克70由於突風而產生的載荷較大,所以對機翼外翼段的數處結構進行了加強。福克70機身縮短了,方向舵和升降舵的力臂也相應縮短。用來平衡飛機或操縱飛機能力就要大一些,所以垂直尾翼和水平尾翼的結構也進行了加強。
前起落架將仍採用福克100上的由英國道蒂公司研製的起落架。但主起落架卻採用新的由梅納斯柯公司設計的一種較簡單的、易於維護的也較便宜的起落架。從1994年末起,這種主起落架也在福克100上得到使用。
另外一處修改是把機翼上的前緣附面層翼刀加長了50%,以防止失速時的速度滾轉。
發動機
福克公司對福克100上所裝發動機——英國羅羅公司的“泰”620頗好感。據說,在福克100的4年服役期內沒有一次因外來物損傷而要拆下發動機。因此福克公司決定在福克70上仍採用2台這種發動機,但不像福克100那樣可選裝”泰”650發動機。“泰”620的單台推力為61千牛,但在福克70上,額定功率減小到55.96千牛。輔助動力裝置也保留使用福克100上的美國愛利德西格諾公司的子公司蓋瑞的GTCP-36150RR。
設備
福克公司在福克70上使用一些新的系統,諸如採用一個液壓防失速推桿器,在飛機迎角太大時,這個推桿器會自動把駕駛桿往前推,以減小迎角。這個自動推桿器帶有一台數字式的失速警告和防止計算機,代替福克100上的模擬式計算機。採用一個新的水平安定面操縱裝置和一個新的中央集中式故障顯示器。其它變動包括安裝了一個空中防撞系統。
福克100的核心航空電子設備在福克70全保留了下來。標準的航空電子設備包括柯林斯公司的電子飛行儀表系統,它由裝在每個駕駛員前方的前儀錶板上的一個基本飛行顯示器和一個導航顯示器以及在前儀錶板中央的2個多功能顯示器組成。這6個顯示器都是陰極射線管式的,尺寸為152毫米×179毫米。機上裝有具有第二類著陸能力的柯林斯公司數字式飛行控制和增穩系統以及自動油門桿系統、近地告警系統、帶有飛行包線保護功能的飛行警告計算機系統等。飛行管理系統則成為選裝設備。
技術參數
福克70
幾何尺寸 | 機長 | 27.88m |
機高 | 8.51m | |
翼展 | 28.08m | |
翼面積 | 93.5m | |
展弦比 | 8.43 | |
客艙尺寸 | 寬3.1m;高2.01m | |
貨艙容積 | 21.58立方米 | |
重量和載荷 | 最大起飛重量 | 36740kg |
最大著陸重量 | 34020kg | |
最大零油重量 | 31975kg | |
典型使用空重 | 22673kg | |
商載 | 9300kg | |
最大燃油重量 | 7740kg | |
性能參數 | 最大速度 | 0.77M |
遠程巡航速度 | 0.73M | |
最大進場速度 | 218km/h | |
升限 | 10600m | |
起飛場長(最大起飛重量、海平面、無風) | 1225m | |
著陸場長(最大著陸重量、海平面、無風) | 1210m | |
最大載重航程 | 925km | |
最大載客量航程 | 2000km | |
最大燃油航程 | 2870k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