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中礦務學校

福中礦務學校,1915年福公司和中原公司合組為福中總公司,恢復了停辦兩年的焦作路礦學堂,校址設在開封改名為河南福中礦務學校(1915—1919)。這是國內當時惟一的中外合資的私立工科高等學校和礦業高等學校。

福中礦務學校(現中國礦業大學)

1915年福公司和中原公司合組為福中總公司,恢復了停辦兩年的焦作路礦學堂(今中國礦業大學),校址設在開封改名為河南福中礦務學校(1915—1919)。這是國內當時惟一的中外合資的私立工科高等學校和礦業高等學校。
1915年6月日,福中礦務學校於開封舉行了開學典禮。
福中礦務學校的辦學宗旨:“養成採礦冶金專門人才”。
校長許源要求學生:“抱定力”,獻身實業以挽回權利收自強之效;“服勤勞”,注重體育以備他日降大任於肩頭;“愛名譽”,勉益加勉做到立品與修業並重。充分體現了學校創辦者對學生期望之殷切。
管理體系和規範:
學校設理事長1人,以福中總公司督辦擔任;副理事長3人,分別以福中總公司副督辦、河南巡按使特派專員和福公司總董擔任;理事若干人,中原公司總理為理事主席。校長和學監由外交部河南交涉署委任。
課程設定:
三年預科設定課程計有國文、英文、算術、代數、幾何、三角、物理、化學、地質、礦物、圖畫、音樂、體操等13門,每周為36學時。當時學校還實行三學期制,即把每學年分為三個學期。
對學生操行及學業評價與獎懲制度:
依照操行成績和學業成績給與考核。操行成績分為甲、乙、丙、丁四等。每學年操行成績,列丙等以上者為及格;列甲等者由校長發給獎狀並在學年考試各科成績中酌加分數;列丁等者由校長視情節輕重給予懲戒並在學年考試各科成績中酌減分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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