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定概述
學生們說,宿舍樓每層都有樓長在夜間值班,三更半夜任何動靜都逃不過他們的耳朵,學生偷上廁所沒有一個不被逮住的,逮住後則當場就要被“罰蹲”,即雙手抱住腦袋連續做20個蹲起。次日,還要通知班主任,再另行處罰。學生們雖然不滿於這個規定,卻不敢公開表示反對,只是通過隱秘的方式,如給老師留言、寫紙條等方式,要求學校取消這個規定,但毫無效果 。
學生們說,有了這個規定,學生們遭罪不小,每天晚上即使尿急也憋著不敢去廁所,往往因為尿急早早就醒了,硬挺到起床,休息質量非常差。有的實在憋不住的,就提前準備好食品袋在夜間用,因為個別食品袋發生破漏,尿漬弄到了床上或者地上。還有的學生因為沒有準備食品袋,半夜裡只好將尿撒到臉盆里,小解、洗漱共用一盆,學生心裡頗不是滋味。學生們講,小解他們還能對付,大便就只有違反規定了。每次去廁所,學生都像
做賊似的,躡手躡腳,生怕被抓住。
校方解釋
曾有家長就此向學校提過意見,沒想到卻惹得老師不高興,老師還給家長甩了臉色:“你們的孩子,我管不了了,你們領走吧。”提意見就讓領走孩子,這一招讓所有的家長都閉上了嘴。
學校的工作人員解釋說:“只是為了方便管理。”“僅僅為了自己省事,卻要孩子們遭受尿急之罪,不知是何道理?再者,如廁怎么會影響到管理?”家長們就此不近人情的規定表示實在無法理解。
社會反響
近年來各地中國小“雷人校規”層出不窮。據報導,某市由於一名學生食用學校供應的饅頭時出現意外,就停止了學校所在區全區國小的饅頭供應;為防止出現意外,很多中國小在午間禁止孩子在戶外活動,一律留在教室;河北省某中學為保障學生安全,禁止學生夜間如廁,違者處罰……面對此類禁令,網友驚呼“沒有最雷,只有更雷”。
採訪中,中國小負責人大多表示,現在學生安全問題已經成為學校考慮的頭等大事,因此在管理上只能採取“不求有功,但求無過”的態度。“成績、升學率低了可以彌補,一旦出現安全事故可是‘一票否決’,熬多少夜都等於零。”西寧市第七中學一名李姓老師說。
西寧市教育局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員說,現在只要學生發生安全事故,學校和教育部門幾乎都要承擔全部責任,就算沒有過失,也肯定要賠償,老師、校長及主管領導的升遷也會受到影響。
其實早在2007年,江蘇省就制定並實施《江蘇省中小學生人身傷害事故預防與處理條例》,其中明確規定在學生意外傷害事故中,如出現學生本人違反法律、法規規定,或無視學校對其危險行為的制止等情況,學校及教育部門可以免責。
北京師範大學教育學部副教授朱京曦認為,上述條例避免了在學生安全事故責任認定中無標準可依的狀態,將學校從“全責陰影”中解放出來,為校園安全事故責任的公平認定提供了基礎。
許多老師、家長建議,鑒於目前不少學校後勤人員相對有限,在體育活動、課外活動的組織過程中,可以考慮改變班級“全體出動”的方式,以20到30名學生為一個小組,除班主任外,還應安排專門的後勤人員隨同,準備簡易的急救藥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