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宋項安世(一一二九--一二○八)(生年據本集卷四《內子生日(戊申)》[居士新年六秩來]推定),字平甫,號平庵,其先括蒼(今浙江麗水)人,後家江陵(今屬湖北)。
孝宗淳熙二年(一一七五)進士,調紹興府教授。
光宗紹熙四年(一一九三)除秘書省正字,五年,為校書郎兼實錄院檢討官(《南宋館閣續錄》卷九)。
寧宗慶元元年(一一九五)出通判池州(同上書卷八),移通判重慶儲。入慶無黨籍,還江陵家居。
開禧二年(一二○六)起知鄂州(《宋會要輯稿》職官七七之二二),遷戶部員外郎、湖廣總領。
三年權安撫使(同上書職官七四之二五),以事免。起為湖南轉運判官,未上,用台章奪職而罷。
嘉定元年卒。
作品
有《易玩辭》、《項氏家說》、《平庵悔稿》等。《宋史》卷三九七有傅。項安世詩,以《宛委別藏》本《平庵悔稿》十二卷為底本。
校以清吳長元鈔本(簡稱吳鈔本,藏北京圖書館)。
新架集外詩編為第十三卷。
詩詞正文
祠山廟
方頤大目一髯士,百世廟食祠山宮。
男兒生世不自立,死作餓鬼何時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