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能
根據《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全省地稅系統機構改革方案和市、州、縣地方稅務機構職能配置、機構設定和人員編制意見的通知》(鄂政發〔2001〕49號),神農架林區地方稅務局的主要職能為:(一)貫徹執行國家各項稅收法律、法規、方針和政策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具體實施辦法,並組織實施。
(二)運用稅收槓桿,強化稅收的巨觀調控功能和稅收執法職能。
(三)負責全區地方各稅、教育費附加和國務院、省人民政府指定的社會保險費以及其他規費的征管工作。
(四)負責全區地方稅務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工作。
(五)根據經濟稅(費)源和省地方稅務局下達的稅收、規費計畫,編制全區地方稅收長遠規劃和年度稅收、規費計畫,組織地方各項稅收、 規費收入,努力完成稅收、規費任務。
(六)負責管理全區地方稅務系統的機構、編制和經費,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管理下一級稅務機關領導班子和有關的幹部、人事任免、職稱、勞動工資、老乾等工作。
(七)負責全區地方稅務系統的幹部教育和培訓;負責系統內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紀檢監察和內部審計工作。
(八)負責全區地方稅收執法檢查。
(九)監督檢查全區地稅系統各級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執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及黨紀政紀的情況。
(十)組織稅收政策宣傳和理論研究。
(十一)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1]
內設機構
辦公室負責處理日常政務;負責公文制發、秘書事務、信息綜合、電文處理、稅收調研、文書檔案、信訪保密、綜合治理、幫困扶貧、稅收宣傳;負責車輛管理、機關後勤服務;負責內部行政管理制度的制定;負責全局性會議的組織、協調及後勤服務和保障;負責完成與其職責相關的其他工作。
稅費征管科
負責組織實施綜合性的稅收征管法規,制定與其配套的徵收管理制度;負責稅務登記、納稅申報和征管資料的管理工作;負責發票的製作、管理及相關制度辦法的制定;負責全區地方稅費政策法規管理、解釋工作,貫徹執行地方各項稅費法律、法規、方針和政策。負責社保費等非稅收入的政策管理工作,負責稅費政策落實情況的調查研究工作;負責減免稅審核、報批和跟蹤管理;負責地方稅收的行政複議、行政訴訟、行政賠償、行政處罰、稅務聽證工作;負責重大案件的審理組織實施工作;負責人大、政協涉稅提案、議案辦理工作;負責審查地方法規、規章、規範性檔案中涉稅內容;負責完成與其職責相關的其他工作。
稅費服務科
負責上級有關納稅服務規章制度的貫徹落實;組織實施納稅服務體系建設,擬訂納稅服務工作規範和操作規程;組織協調、實施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費政策宣傳、稅收法律救濟;受理納稅人投訴,指導稅收爭議調解;負責多元化申報納稅方式的推廣和辦稅服務廳的規範管理。負責完成12366轉法事宜;負責完成與其職責相關的其他工作。
監察考評科
負責黨風廉政建設;負責財務審計,幹部離任審計、效能監察、行風建設、“兩權”監督、廉政教育、信訪案件查處;負責重大決策、財務執行、大宗物品採購、重大違法案件審理、減免稅審理的監督;負責執法責任制及各項管理制度的監督執行;負責工作的監督、檢查、督辦、考核、評價及過錯責任追究;負責完成與其職責相關的其他工作。
人事教育科
負責機構人員、公務員年度考核、勞動工資、職稱評定、幹部教育培訓、離退休幹部管理、文明創建、黨務、工青婦群團工作,負責幹部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日常管理。負責完成與其職責相關的其他工作。
財務裝備科
負責全系統經費預算編制和部門預算、決算管理;監督、指導全區地稅系統財務管理工作;負責系統內部財務審計工作。負責本系統裝備及資產管理以及基建、固定資產配置的招標工作、負責完成與其職責相關的其他工作。
信息管理科
負責擬定和組織實施稅收管理信息化的總體規劃和實施方案,承辦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中業務需求整合和流程最佳化的綜合管理工作,承擔本區地稅系統計算機硬體的管理;負責系統信息化的規劃、管理、制度建設和推廣套用工作;負責信息化建設重大項目的論證、立項和建設工作;負責系統信息化的技術支持和運行維護工作,確保信息設備和各項數據安全;制定信息化管理辦法,並抓好落實;按照技術要求和發展的需要,結合系統實際工作,組織開展相關的信息技術技能培訓。編制年度稅費任務和稅費收入中長期規劃,承辦稅費收入分析、預測和稅源監控管理工作;管理稅收數據,負責重點稅源管理監控和數據採集分析工作;負責第三方信息比對;組織實施稅收統計工作;負責稅收票證的領用和日常管理及相關制度、辦法的制定;負責納稅評估和稅收信用體系建設。負責完成與其職責相關的其他工作。
派出機構
松柏分局負責區直及松柏鎮、宋洛鄉轄區內稅費申報受理、開票徵收、解繳、入庫;負責受理稅收政策諮詢、稅務登記的辦理;負責稅源日常管理;負責與其職責相關的納稅評估;負責減免稅的調查;負責日常稅務檢查;負責稅收政策宣傳送達、納稅諮詢輔導、納稅申報方式的核准、稅款核定、催報催繳、停復歇業、稅務約談;負責基本信息採集和納稅資料的收集、整理、傳遞及 涉稅文書的送達;負責調查核實納稅人的生產經營、財務核算及申報納稅情況;負責發票管理檢查工作;負責一般性 稅務違法行為的調查及執行;負責稅控裝置的使用管理工作;負責完成12366轉辦事宜;負責完成與其職責相關的其他工作。
木魚分局
負責木魚鎮、紅坪鎮、下谷鄉、 九湖鄉轄區內稅費申報受理、開票徵收、解繳、入庫;負責受理稅收政策諮詢、稅務登記的辦理;負責稅源日常管理;負責與其職責相關的納稅評估;負責減免稅的調查;負責日常稅務檢查;負責稅收政策宣傳送達、納稅諮詢輔導、納稅申報方式的核准、稅款核定、催報催繳、停復歇業、稅務約談;負責基本信息採集和納稅資料的收集、整理、傳遞及涉稅文書的送達;負責調查核實納稅人的生產經營、財務核算及申報納稅情況;負責發票管理檢查工作;負責一般性稅務違法行為的調查及執行;負責稅控裝置的使用管理工作;負責完成12366轉辦事宜;負責完成與其職責相關的其他工作。
陽日分局
負責陽日鎮、新華鄉轄區內稅費申報受理、開票徵收、解繳、入庫;負責受理稅收政策諮詢、稅務登記的辦理;負責稅源日常管理;負責與其職責相關的納稅評估;負責減免稅的調查;負責日常稅務檢查;負責稅收政策宣傳送達、納稅諮詢輔導、納稅申報方式的核准、稅款核定、催報催繳、停復歇業、稅務約談;負責基本信息採集和納稅資料的收集、整理、傳遞及涉稅文書的送達;負責調查核實納稅人的生產經營、財務核算及申報納稅情況;負責發票管理檢查工作;負責一般性稅務違法行為的調查及執行;負責稅控裝置的使用管理工作;負責完成12366轉辦事宜;負責完成與其職責相關的其他工作。
直屬機構
稽查局負責地稅稽查工作;負責稅務稽查計畫和專項稽查工作的落實;負責受理稅務違法案件的舉報、查處;負責協調稅務稽查中的司法保障;負責稽查資料的收集、整理、歸檔;負責完成與其職責相關的其他工作。稽查局配備3人,其中局長1人,副局長1人。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