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祁致中(1913―1939),山東曹縣人。抗日誌士。
1931年到黑龍江樺川縣駝腰子金礦當工人。1932年秋,金礦被日軍侵占。1933年6月,組織礦工打死7名駐礦日軍,奪取武器,成立東北山林義勇軍,被推舉為首領,報號“明山”,民眾稱之為“明山隊”。曾於樺川楊麻子店伏擊日軍汽車隊,毀汽車7輛,繳獲大批軍用物資。1934年3月初,率隊參加依蘭縣土龍山民眾反日暴動,成立東北民眾義勇軍。9日率起義軍占領土龍山鎮。10日,率起義軍伏擊前來鎮壓的日偽軍,擊斃飯冢大佐、鈴木少佐及警察大隊長蓋文義以下20餘人。繼而又指揮部隊,擊斃前來“討伐”的日軍廣瀨師團騎兵30餘名。同年冬,聯合“大刀會”襲擊日本武裝開拓團,擊斃該團100多人。1935年2月,率部至湯原縣,要求中共湯原縣委改編其隊伍,並參加縣委黨訓班學習。同年加入中國共產黨。1936年夏,所部改編為東北抗日聯軍第三軍獨立師,於樺川、集賢間的七星砬子山建立後方根據地。1937年,獨立師發展到1500餘人。同年11月,獨立師改編為東北抗日聯軍第十一軍,任軍長。1939年7月,任東北抗日聯軍總司令部副官長。
生平經歷
祁致中14歲時,跟隨同鄉幾個人來到駝腰子燒炭,“九·一八”事變後,在駝腰子金礦當採金子工人。1933年6月間,祁寶堂組織領導了金礦暴動,成立了“東北山林義勇軍”,報字號“明山”,民眾稱為“明山隊”。
此後,一直在樺南縣的榆樹泡、駝腰子、梨樹溝、馬場甸子等地進行游擊戰鬥。
1935年2月,祁致中率隊從猴石山下渡過松花江,到了湯原縣境內的三甲屯,縣委派人與祁致中接頭,並把他送到三甲北宋家大院黨訓班學習了半個月。1935年,由夏雲階介紹,被批准加入中國共產黨。
祁致中回來後,整頓了隊伍,嚴明了紀律,清除了一些壞分子,加強了政治工作。4月間,他率隊追隨東北人民革命軍第三軍攻打大、小羅勒密、半截河、新開道、老五團局所、樓山局所等敵人據點。
1936年夏,根據吉東特委決定,由勃利團縣委書記富振聲和祁致中一起,在依蘭縣二道溝子地方,把這支隊伍正式編入東北抗日聯軍獨立師祁致中任師長。獨立師以依蘭、樺川為中心,與日偽軍進行了多次英勇戰鬥,有力地打擊了敵人。
1936年秋,祁致中和下江特委巡視員兼富錦縣委書記劉忠民,抗聯六軍一師政治部主任徐光海一起研究決定,在七星砬子上里建立後方根據地,成立修械所、被服廠、學校等。不久,又建了抗日聯軍七星砬子兵工廠,為支援各軍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同時,還建立了幹部學校和被服廠。同年11月,被滿省委根據獨立師發展壯大的情況,決定將獨立師改編為東北抗日聯軍第十一軍。下轄一個師三個旅,軍長祁致中,在富錦、寶清、樺川等地和同江縣開展游擊戰鬥。
1937年底,祁致中去蘇聯,與趙尚志等一起被蘇方關押了一年半。1939年7月回國,任東北抗日聯軍總司令部副官長,不久在一次戰鬥中被趙尚志錯誤處死,時年26歲。
死因探析
客觀上,當時殘酷的鬥爭環境導致人們處理問題簡單化。對此,陳雷在回憶中也說,處決祁致中的決定是過火的、輕率的。做出這樣的決定,應當是慎之又慎的。但那時處理問題,受著激烈戰爭的影響,都希望處理問題迅速、果斷,生怕拖中生變。這有客觀環境的影響也是簡單化工作作風的流弊。
主觀方面,首先祁致中的自身言行沒有得到戰友們尤其是趙尚志的包容和接納。在黨支部會議上,在場的六名成員除李在德外,都同意將祁致中處以死刑。本身就說明了一定問題。也許其中有揣度和不違逆趙尚志意願的因素在裡面。但不可否認的是,祁致中自身的一些不滿情緒表露,加之他山林隊出身的背景,都會使同志們普遍產生一種不安的感覺。不管其自身目的如何,客觀上使同志們對其有所猜忌和戒備。在特殊的對敵鬥爭形勢下和內部環境中,祁致中沒有掌握好自己言行的尺度,言語尖銳。不認真了解他人特別是趙尚志的性格特徵,個性張揚,激化與他人矛盾的同時不能很好的保護自己,以至積怨累加,最終被無端錯殺,悲天虎嘯。李在德在回憶中也有同感,“同志們受客觀環境和主觀認識的影響,對其言行很難寬容,但他畢竟沒有發展到成為敵人的地步。因此,對祁致中應留下不殺,而以拒絕執行命令為由把他殺掉應該說是錯誤的。”其次,趙尚志人事安排上的不妥和歸國途中一些“污罵行為”及不當舉措也激化了祁致中的對立情緒。在於保合的回憶錄中,我們可以看到這支部隊的組織系統情況,副官長祁致中直屬於司令部參謀長戴鴻賓,與電信隊隊長於保合、教導隊指導員李在德地位相當。同是抗聯的軍長,祁致中尚在戴鴻賓之下,這不能不使祁致中對此有所想法,提出意見不願意擔任副官責任,願做隊員工作。這一提議立即被“尚志同志很嚴厲的污罵一場”,“在這個糾紛中,致中同志痛哭一場”,後來只是在戴鴻賓的勸說下,勉強接受。雖然祁致中拒絕領受副官長這一職務,很大程度上是對人事安排上的不滿所致,但做一名隊員不用擔當更多的責任,與領導核心接觸相對較少,避免與趙尚志發生直接衝突,似乎也可能是祁致中的內心真實寫照。回國伊始,趙尚志在繳獲馬匹的分配上對祁致中的態度明顯偏頗。隨後,在為烏拉嘎金礦戰鬥勝利祝捷的模範戰士會議上又拒絕祁致中發言,並首先定性說其在“軍事行動有罪,當場下令解除其武裝”。我們在此沒有看到趙尚志對祁致中所犯罪行的具體說明和解除其武裝的理由。這些情況的出現只能說明,趙尚志個人英雄主義的情緒此時已極大膨脹,他非要把祁致中壓服不可,這反而更加激化了祁致中的對立情緒。
另一方面,趙尚志的個人態度也對祁致中被錯殺起到至為重要的作用。雖然在支委會上絕大多數委員對祁致中持殺的態度,但最後的決定權仍在趙尚志手中。作為一名抗聯高級將領,應該具備審慎穩妥的工作作風。這是毋庸置疑的。
在這裡我們不能不對趙尚志當時的心態加以探察。趙尚志入蘇求援無果,反被扣押長達一年半。是什麼原因造成的,蘇聯方面沒有解釋。剛剛回國的趙尚志心中應該充滿憤懣與猜疑,衝動和焦躁。無須諱言,趙尚志身上有著濃厚的個人英雄主義,領袖慾望強烈,在和別人談論問題時總要搶占上風,從不甘居人下,有時即使自已內心感到做錯了事,也決不會公開承認而極力作出各種各樣的辯解。而蘇聯方面以共產國際為名給予他東北抗日聯軍總司令的口頭任命,又使趙尚志充滿了自信,過高地估計了自己。在趙尚志身上,個人英雄主義的性格和黨性兩者矛盾共存,互相衝撞著。當個人英雄主義膨脹到極限的時候,黨性就完全失去了存在的空間。
綜上,在處死祁致中事件中,由於趙尚志人事安排上的不妥和歸國途中一些“污罵行為”及不當舉措激化了祁致中的對立情緒。祁致中的自身言行也沒有得到戰友們尤其是趙尚志的包容和接納。更為重要的是,趙尚志的個人態度在其中起著至為重要的主導作用。客觀上,當時殘酷的鬥爭環境促使人們處理問題簡單化,更加速了祁致中被錯殺悲劇的上演。也許這就是趙尚志與祁致中共同的悲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