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民黨[第二國際的後期]

社會民主黨這一名稱最早出現於19世紀40年代,“民主黨”當時在法國指無產階級社會主義者,“社會黨”指具有社會主義色彩的民主共和主義者,兩者聯盟,合稱社會民主黨或民主社會黨。

現代意義上的社民黨出現在第二國際的後期,起源於第二國際中的右派和中派。在民主社會主義出現的早期仍然號稱以馬克思主義作為指導思想,因而通常被資產階級政府視作革命的黨和“背叛祖國的傢伙”。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一些社會黨領袖以不同的形式在不同的程度上參與了本國的政府。在兩次世界大戰之間,一些社會黨參加了聯合政府,有的甚至單獨執政。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西歐各國社民黨以德國社民黨的“哥德斯堡綱領”為標誌,正式放棄了馬克思主義,從此不再諱言自己是改良主義政黨,也就基本上完成了對資產階級國家認同的過程。它們在“冷戰”中站在西方陣營一邊,在國內以執政黨或“建設性的反對黨”的身份推行改良路線,與其他資產階級政黨合作,共同建設社會福利國家。至此社民黨已全盤接受了資產階級議會民主制的政治遊戲規則,完全融入了資本主義的政治制度,成為其中一股重要的改良主義的政治力量。

轉型以後的社民黨,以資本主義體制內左翼的形象逐漸崛起,贏得越來越多的選票和議席,社民黨先後在很多國家單獨執政或者聯合執政。在20世紀的整個後半葉,社民黨成為歐洲政黨輪替的兩大主角之一。與此同時,二戰後的社民黨在歐洲以外的地區也發揮著越來越大的影響,從而成為世界主流政黨之一。

1951年6月,來自歐洲34個國家的社會黨在聯邦德國的法蘭克福開會,宣布重建社會黨國際。70年代以來,民主社會主義的影響已遠遠超出了歐洲,擴及到亞非拉和大洋洲地區;80年代,該國際的成員增加到88個,其中28個黨在26個國家執政或參政,其中英國工黨、法國社會黨、德國社民黨、西班牙工人社會主義黨、瑞典社民黨和奧地利社會黨曾在本國政壇和國際舞台上發揮過重要作用。它們不僅在歐洲活動頻繁,而且加緊向亞、非、拉美地區擴展其影響。到1980年社會黨國際“十五大”時,參加會議的歐洲以外國家的社會黨的數量超過了歐洲國家本身。經過幾十年的發展,社會黨國際由歐洲的“白人俱樂部”擴展到了今天的“小聯合國”。1999年社會黨召開21大時,它已擁有143個成員黨和組織,遍布世界各地。

現在歐洲各國基本都是社民黨在執政,在2004年5月1日以前原15個歐盟國家中,有13個是社會黨執政。其中德國社會黨有50多年的執政史,而瑞典社會黨創造了在多黨制下,一黨單獨連續執政長達44年的紀錄,並建立起令世人矚目的“瑞典模式”。除歐洲外,拉美大約有40多個社會黨,非洲有20多個。近十年來,社會黨在亞洲也有很大發展。

經歷了政黨發展的三個周期

戰後社民黨的轉型與發展是和西方競爭性的政黨政治制度逐漸形成並穩定的過程聯繫在一起的。這種政黨制度具有一定的周期性,表現為,主要的政黨在一定的時段內輪流執政。社民黨在戰後大致經歷了三個周期:40年代中期——50年代初期,50年代——70年代中期,70年代中後期——90年代後期。在這三個周期內,社民黨出現了三次執政的高潮,分別是50年代初期、70年代中期和90年代後期。

50年代初期,由於英、意、法、德等多數社會黨曾經積極參加反法西斯鬥爭,二戰後又在支持資本主義制度的同時,大力推動社會福利制度的建立,社會黨被獲得了民主、革新和維護勞動人民利益的形象。黨的組織得到很快的發展,黨員人數大量增加,西歐不少社會黨紛紛上台執政。這一時期,有英國、法國、瑞典、義大利、比利時、荷蘭、奧地利、挪威、丹麥、芬蘭10國的社會黨先後執政或者參政。這是歐洲社民黨執政的第一次高潮。

社會黨在60年代至70年代中期的政治影響再度大幅度上升。在這期間,西歐許多社會黨的民意支持率空前提高,如瑞典社民黨的得票率由1956年的44.6%升至1968年的50.1%,奧地利社會黨由1956年的43%升至1971年的50%,德國社民黨由1953年的28.8%升至1972年的45.8%。許多社會黨在在野多年之後重新上台執政或者參加聯合執政。到70年代中期,西歐共有12個社會黨執政或者參政,黨員人數比50年代初增加了三分之一,選民人數增加了40%,迎來了社民黨執政的第二次高潮。

自1994年開始,社民党進入了戰後發展和執政的第三次高潮。首先是北歐的瑞典、丹麥、芬蘭先後在大選中獲勝,重新取得執政地位。此後,比利時、奧地利、葡萄牙、義大利、英國、法國、德國等國各黨也在1995—1998年紛紛上台執政或參政,1999年,西歐地區共有14國由社會黨執政或者參與聯合執政。進入21世紀後,社民黨的發展勢頭未見衰減,幾個重要的社會黨都經受住了換屆選舉的考驗,繼續主導歐洲政治舞台。

經過了兩輪理論調整

社民黨戰後的第一輪理論調整以德國社民黨的哥德斯堡綱領為標誌。1959年通過的哥德斯堡綱領概括了社民黨在戰後所遵循的各項理論原則:主張世界觀的開放性和多元化,由工人階級政黨轉變為全體人民的政黨,堅持議會民主制和多黨政治,同共產主義劃清界線,主張保護私有財產和個人的自由民主權利,堅持以改良而不是以革命的手段爭取社會公正和互助,等等。這個綱領宣布民主社會主義“植根於基督教倫理學、人道主義和古典哲學”,社會主義的“基本價值”是“自由、公正、互助”。在經濟政策方面,哥德斯堡綱領主張實行混合經濟。它在重申公有制要求的同時,為私有制和市場競爭保留了足夠的位置。

時任聯邦德國總理和德國社民黨領袖的勃蘭特在70年代初與奧地利社會黨領袖克賴斯基、瑞典社民黨領袖帕爾梅多次共同商討民主社會主義在新時期的理論問題,認為伯恩施坦主義也已不能適應變化了的情況,需要加以修正。他們一致認同“哥德斯堡綱領”的思想路線,認為民主社會主義的基本概念是“自由、公正(平等)、互助(博愛)”,社民黨是“啟蒙運動的後代”,社會黨是包括工人階級在內的一切民主進步力量的黨,是代表全體人民利益的政黨。此後,其他西歐國家的社民黨也紛紛以哥德斯堡綱領為樣板,制定自己的綱領和政策。

上個世紀80年代後期至90年代初期的蘇東劇變不僅徹底改變了原蘇東地區的政治面貌,而且也使西歐社民黨在90年代初同樣陷入困境。為擺脫困境,各國社會黨力求在政策和戰略方面有所創新。1994年起擔任英國工黨領袖的布萊爾提出的“第三條道路”,可以說標誌著戰後社民黨的第二輪理論調整。

從目前的情況來看,社會黨的新“第三條道路”理論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 堅持“社會公正”的核心價值觀,堅持自由、公正、互助,但放棄階級政治和左右劃分,反對將社會主義作為對資本主義的替代。提出要建立既強調市場功能又強調政府作用的“新的混合經濟”,實現經濟生活中的管制與非管制、社會生活中的經濟與非經濟的平衡。認為國家對經濟的責任是社會黨的一個基本理念,必須堅持,但在經濟全球化時代,已經沒有凱恩斯時代國家單獨調控的可能,政府為經濟提供條件而不能指揮經濟,並要利用市場的力量服務於公共利益。要求建立強大的公民社會,承認政府在社會領域的作用是有限的,主張多一些治理,少一些統制,實行一種廣泛包容的政策,使在“老社會民主主義”的平等理想中受虧待的個人自由能得到發揮。認為福利國家本質上是非民主的,要改社會福利國家為社會投資國家,實行積極的福利國家政策,要把社會福利國家改造成一種主動的福利,其目的不僅是在風險面前提供職位,而且是要對機會實行管理。主張從綱領党進一步轉變為選舉黨,淡化意識形態色彩,以現實需要和選舉需要制訂政策,以爭取更多的選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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