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成
它包括兩個部分:一是由國內生產活動提供的產品和勞務,包括農林牧漁業、工業、建築業等行業提供的產品,也包括由交通運輸、郵電通訊、銀行保險、商業服務業等行業提供的服務,即國內生產總值。二是由國外提供的產品和勞務,即商品和勞務輸入。
計算公式
社會總供給=本期國內生產總值+本期進口-本期不可分配部分
本期不可分配部分,是指國內生產總值中當年不能進行分配的部分,如人工培育正在生長過程中的牲畜、樹木、由於天災人禍造成的損失等。
由於各時期的供求狀況相互影響,在測算社會總供給時,應考慮各時期之間的銜接。其計算公式又可表示為:
社會總供給=本期形成的社會總供給+期末供給結餘總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