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福音派神學

ell,18012年~1876年)的進化論神學,以及公理會牧師格拉登(Washin ,1836年~1918年)的社會宣道。 格拉登被視為美國“社會福音派之父”,著有《實用的基督教》(1886年)和《社會得救》(1902年)等書。

基本概況

19世紀下半葉,西方工業革命的巨大影響導致了基督教社會運動的興起,它擺脫傳統神學所關心的所謂瀆神、酗酒、淫亂等個人倫理問題,轉而研究社會倫理,從神學的角度來探討社會上失業、童工、福利待遇、城市貧民以及工人運動等問題,考慮基督教福音的社會意義。這種基督教社會福音運動,從思想淵源上一方面可追溯到西方社會主義理論的傳播和發展,另一方面則來自自由派神學重視道德問題而引起的有關社會倫理的議論。19世紀末葉的西方,有著英國基督教社會運動、法國天主教社會主義傾向和德國、瑞士等地的宗教社會主義思潮,但把整個轉向社會倫理觀、從而創立一種社會福音神學,則首先發生在美國。
面對社會的邪惡和不義,社會福音派認為,應該重建“基督世界失去的社會理想”,把上帝之國作為“基督教信仰的第一和最根本的教條”;通過耶穌基督之社會改革家的榜樣和表率,教會今天應該擔負起改革世界的神聖責任,帶領人類迎向理想中的上帝之國,這些神學家們堅持,上帝之國並非某種純個人內在的和靈性上的事物,而是整個人類生活的社會救贖,耶穌作為上帝之國這一神聖社會的引路人,代表著新型人類生活的化身和典範,為新型人類社會化的開創者。他們認為,如果現實社會的領導人不僅強大有力,而且公道正義,那么,世界就能逐漸進步,人們盼望已久的上帝之國也一定能作為一種全新的、崇高的社會秩序降臨於人類社會,在現實世界中得以確立。這種宗教理想,就是他們所宣揚的“社會福音”。
社會福音派神學相信通過宗教信仰可以改造和激發人類,改變現實世界,從而趨向於宗教人道主義與和平主義的烏托邦,與西方的整個社會現狀嚴重脫節,與美國的現實也相差太遠,第一次世界大戰以來,勞興布希因與德國有種種聯繫而受到美國公眾輿論的指責,其聲望不斷下降;而社會福音神學的樂觀理想在嚴酷的現實面前也遭到幻滅,這一神學運動從此一蹶不振,走向衰落。

代表人物

美國社會福音派神學的興起,其原因在於資本主義制度給美國社會帶來的眾多社會問題;其神學基礎則在於“上帝之國在美國”這一清教思想觀念的傳播發展。直接導致社會福音神學產生的思想先驅,在美國有威廉·埃勒里·錢寧(William Ellery Channing,1780年~1842年)和帕克爾(Theodore Parker,1810年~1860年)的倫理化唯一神論,布希內爾(Horace Bushnell,18012年~1876年)的進化論神學,以及公理會牧師格拉登(Washington Gladden,1836年~1918年)的社會宣道。格拉登被視為美國“社會福音派之父”,著有《實用的基督教》(1886年)和《社會得救》(1902年)等書。
其後,美國社會福音神學朝著激進的、保守的和進步的社會福音派這三個方向發展。保守派旨在個人生活水平和教育改善;激進派不僅要求個人的變革,而且更為強調整個社會結構的根本改變,他們提倡共產主義基督教的綜合,推崇以社會主義為目標的世界和平主義,並認為“上帝之國在美國已為期不遠”;而進步派雖然承認個人和社會機構變革的必要性,卻不認為這種社會變革本身即代表著上帝之國的降臨。進步派體現了美國社會福音運動的主流,以勞興布希(Walter Rauschenbusch,1861年~1918年)為代表。
勞興布希1861年生於紐約州羅切斯特,其父為德國路德宗牧師。他回到德國就學於1883年重返美國,在羅切斯特學習神學。1886年,他在紐約任德國第二浸信禮會牧師,1902年擔任羅切斯特浸禮會神學院教會史教授。其主要著作有《基督教與社會危機》(1907)、《將社會秩序基督教化》(1912年)、《耶穌的社會原則》(1916年)、《社會福音神學》(1917年)等,勞興布希的神學以上帝之國的觀念為核心,但這一“上帝之國”不是里奇耳所理解的純粹作為基督教教義的組織中心,與此相反,“上帝之國”主要是為基督教團體的社會行動確立方向。他尖銳地批評了那種以自我解救為目的的個人主義,認為拯救乃是整個社會的得救,是正義之國對整個邪惡之國的勝利,在他看來,人類積重難返的邪惡和罪行並非遺傳所致,而是人類生活社會化所引起的,正如病毒感染於母腹中不能自主的胎兒身上一樣,遺留下來的社會邪惡也感染於置身社會子宮中孤弱無力的個人身上。人們只能從社會母體的總生活中吸取自己的思想、道德標準和精神思想,因此,個人與社會乃是緊密相連、不可分割的整體。從這種社會福音觀念出發,勞興布希和其他神學家致力於社會秩序的基督教化,希望基督教的“社會福音”能促使社會建立起正義和道德的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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