浸禮會

浸信會(英語:Baptist Churches,又稱浸禮會),是基督新教主要宗派之一,產生於十七世紀上半葉英國以及在荷蘭的英國流亡者中。當時屬清教徒中的獨立派。反對給兒童行洗禮,主張教徒成年後方可受洗,且受洗者須全身浸入水中,稱為“浸禮”而故名。主張獨立自主,反對英國國教和政府對地方教會的干涉。

簡介

浸信會(英語:BaptistChurches,又稱浸禮會),基督新教主要宗派之一。十七世紀上半葉產生於英國以及在荷蘭的英國流亡者中。當時屬清教徒中的獨立派。反對給兒童行洗禮,主張教徒成年後方可受洗,且受洗者須全身浸入水中,稱為“浸禮”,故名。並主張獨立自主,反對英國國教和政府對地方教會的干涉。

浸信會傳入美國後,自1836年起派傳教士到中國。1845年,美國的浸信會分立為美南浸信會和美北浸禮會,爾後仍繼續在世界各地宣教,美南浸信會現在是基督教會最大的差會。

各地方的浸信會教會都是獨立、自主和自治,這是該教會的特色之一;各地區的浸信會聯會(例如:中華基督教浸信會聯會、香港浸信會聯會、馬來西亞浸信會聯會等),並不是管理各地方浸信會的組織,其目的在協調及推動共同事工,各地方浸信會教會自由加入。

特點

信仰
浸信會信仰的特色可以用七個英語短句表達,而其每一句開頭的字母拼起來剛好是“BAPTIST”,即“浸信會”的英文。

1.Biblicalauthority認識和肯定《聖經》的權威。浸信會以《聖經》作為信仰和實踐的最高權威(若干宗派在《聖經》之上還加上教會或是信條)。一般說來浸信會中對於特定神學立場的執著是比較淡的。浸會中可能有加爾文主義者(以司布真為例),也有亞米念主義者;可能有時代主義的支持者,也有恩約神學的擁護者。從歷史的觀點來看,浸會中的神學是豐富而多樣的。

2.Autonomyofthelocalchurch自主的地方教會★priesthoodofthebeliever信徒皆祭司(信徒都是人人平等的)

3.Twoordinances-Believer'sbaptismandSymboliccommunion兩種教會禮儀-信徒的浸禮與紀念性質的主餐

4.Individualsoulliberty人有上帝所賜的自由意志來選擇他的信仰,但人也要對自己自由意志的行使負責任

5.SeparationofChurchandState政教分離Twoofficesofthechurch-PastorandDeacon牧師和執事作為教會僕人的職份

7.Twoordinances兩種教會禮儀-浸禮與紀念性質的主餐

另一種版本:

1.Believer'sbaptism信徒的浸禮

2.Autonomyofthelocalcongregationwithintheassociationalframework自治而互助的地方會眾

3.primacyofscripture《聖經》首要和卓越的地位

4.Truebelieversonlyinthechurch真信徒組成的教會

5.Individualcompetencyandthebeliever'spriesthood在聖靈引導下人人都有能力認識上帝以及人人皆祭司

6.SeparationofChurchandState政教分離

7.Twoordinances兩種教會禮儀-浸禮與紀念性質的主餐

聖禮
1.浸禮

浸信會強調只須一次的信徒浸禮(BelieverImmerse),即指受浸者必須已是蒙恩得救的信徒,並且全身要浸入水中,而非點水禮或灑水禮。因此,浸信會反對為嬰兒舉行洗禮。但只受過點水禮的信徒,需要再次受浸。但已受浸的信徒,若受浸時已清楚是蒙恩得救,就不須要再浸。

2.聖餐

一般分為開放式和封閉式。開放式的教會,由於相信“信徒皆祭司”;因此,只要是蒙恩得救的信徒都可以領餐。但封閉式卻因“會友制”的架構,因此,認為沒有經過浸禮的人為非會友,不能領餐。有些甚至必須是該堂會的會友才能領餐。

各地的浸信會

美國
1845年,美國的浸信會分裂成美南浸信會和美北浸禮會。現在,浸信會是基督新教在美國最大的派別。

澳門
1836年9月17日,叔未士牧師及叔何顯理女士夫婦(Rev.&Mrs.JohnLewisShuck,只有23歲和18歲的新婚夫婦)從美國抵達澳門,成為來華的第一位浸信會宣教士。

香港
1842年3月,叔未士牧師夫婦從澳門抵港,早期於上環百步梯設宏藝書塾傳揚福音。翌年,於皇后大道設立首個教會,並命名為皇后大道浸信會,後得仁牧師協助,設立潮語崇拜。同時,他們在長洲設立布道所並於次年開辦學校。然而,叔何顯理女士在1844年11月27日病逝,叔未士牧師於次年回國,使教會工作一度停頓。至1860年,荷蘭浸信會宣教士約翰生夫婦(Rev.&Mrs.JohnW.Johnson)到香港,並使數位華人信教,他們隨後轉往潮州工作。1880年,約翰生夫人回到香港,回後香港地區工作,在幾經轉折下,教會漸見規模。1890年,教會購得地方作禮拜堂,及聘得美國牧師湯傑卿,於是在1901年香港地區正式成立教會,同時訂名為香港浸信自理會,自始浸信會在香港發展蓬勃。

中國大陸
浸信會從澳門、香港傳道後開始深入中國大陸,先在華南地區的兩廣地區,再往華東及華北,逐漸地延伸至華西與華中一帶,在中國十三個省中傳教。在1949年,美南浸信會在中國有教會392間、布道所410間、信徒123,000人、220位宣教士,主要分布在山東、廣東等省。至1951年,全數宣教士曾被迫離開中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