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
社會福利原理表述如下: 社會經濟活動應以提高全社會的社會福利水平為目標, 內容包括創造儘可能多的社會財富, 按照供求關係的優惠性或按對社會系統的觀控權對人群進行分類, 制定合理的規範, 將財富在不同類型的人群(階層) 之間進行分配, 以保證社會福利的不斷提高。
分析
在真善美的層次上講, 西方的傳統哲理思維傾向於對真的探討, 中國的傳統哲理思維偏重於對善的追求。社會福利更多地與善聯繫在一起, 真和美在這裡是通過善來表現的。因此, 它涉及社會倫理規範、價值觀念、評價標準和社會生克關係等, 需要進行規範性研究或者與實證性分析結合起來進行研究。
社會福利水平的本質是指社會資源在全社會各需求主體之間的分配規範和分配方式。社會福利的基礎是廣義的供求關係, 包括生理、心理、物質、精神、關係等方面的供求關係。可以具體總結為三大範疇: 資源、人口與競分規範。因此, 創造和生產更多的廣義資源, 保持合理數量的人口, 制訂合理的競爭和分配規範, 杜絕個別或部分人具有非分的優惠權是社會福利的基礎。
社會是由人組成的, 人是世界的縮影。人有三個層次的屬性: 生物學層次的本能屬性,後天條件反射形成的屬性, 在社會化過程中升華了的屬性。相應地, 人也應有這幾個層次的需求。社會化使“ 人”在生物本能活動的基礎上發展和升華了。而這種社會化的“ 人” 又反過來律定社會, 使人和社會都不屬於原始的基態, 從而使人和社會經歷著不斷的演化過程。在這裡本能也被賦予了新的社會含義而非本能化。各種政策、法律、風俗習慣、倫理道德、以至所有制乃至政治制度本質上都是廣義供求關係中的廣義競分規範。
總結
總之, 社會財富的分配, 如果過分優惠了一部分人, 或者為了滿足個別人或個別階層的非分需求, 而忽視或損害了其他人的正常需求, 勢必會影響社會的穩定與發展。財富的分配是任何國家和社會都必須認真研究和加以解決的重大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