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抑制

社會抑制

社會抑制指個體完成某種活動時,由於他人在場或與他人一起活動而造成行為效率降低的現象。個體行為受群體的影響作用,還表現為社會促進行為和社會抑制行為。社會促進行為是指在群體活動中,個體活動效率因群體中其他成員的影響而出現提高的現象。而社會抑制行為則與此相反,個體活動效率因為群體中其他成員的影響而受到減弱。

基本信息

產生原因

主要來自於個體的心理緊張。這種心理緊張主要是由於個體想從群體中得到尊重和讚許的願望與對自身工作的信心之間的差距造成的。

來源發展

社會抑制社會抑制
心理學家對社會促進問題的實驗研究可追溯到1898年美國心理學家N.特里普利特社會促進實驗。特里普利特注意到腳踏車騎手在有競爭者時比自己單獨練習時騎得快,因此設計了一項實驗以探究兒童在有他人在場時是否會做得更快。結果正如他所預期的那樣,兒童在拉釣魚線的作業上,在有他人在場的群體情境中比獨自一人時拉得更快。於是他提出,他人在場可刺激個體工作效率的提高。許多研究也顯示出同樣效果。例如,F.H.奧爾波特1920年以後進行過一系列有關社會促進問題的實驗研究。他給被試若干種不同的作業,諸如:從報紙中截出一段,圈出所有字母,簡單的乘法問題,寫批駁某些邏輯論點的文章等。結果發現,在完成所有這些工作時,房間裡有4、5個人一起工作的效率比只有一人時的高。而且,無論在場的他人是一起做同樣的工作,還是只作為觀眾,都能引起社會促進效應。
但是人們在研究中也注意到,在某種情況下社會促進現象並未發生,而且相反,當他人在場時反而會抑制個體的表現,使個體的作業水平下降而產生社會抑制現象。例如,奧爾波特在他的研究中發現,被試在群體中能寫出較多批駁邏輯論點的文章,但文章的質量低於個人單獨時寫的。J.F.達希爾(1930)發現,有觀眾在場時,個體進行乘法運算會出現許多差錯。J.皮森(1933)則發現,在記憶作業上,有旁觀者在場會降低個體的表現。
1965年R.B.扎永茨提出驅力水平理論,認為他人的存在可增強個體的驅力或動機,而這種驅力的增強會產生助長或抑制行為表現的效果;至於出現哪種效果則完全視作業的性質而定。如果作業所需的反應是已經長久練習嫻熟的則稱為“強勢反應”,此時動機的增強將是有益的。就簡單的工作而言,他人的存在將有助於個體表現。例如,對接受過嚴格訓練、技術嫻熟的運動員來說,有觀眾在場的比賽常可促進他的表現,創造出比平時訓練更好的成績。但如果作業所需的反應是還未學習完全的行為時,此時優勢反應可能是錯誤的,動機的增強將加強錯誤反應,從而破壞其表現。例如,解困難的數學題,記憶新的語文材料,撰寫複雜的邏輯演繹文章,等等。新演員初次登台時需盡力記憶自己的角色,這時觀眾可能會增加其舞台恐懼心理而破壞他的表演。但他如果能積累豐富的經驗並堅持不懈地練習,觀眾在場則可能幫助他克服無聊感,促進他的表演。
扎永茨認為,他人在場時所喚起的驅力有兩種:①與人競賽的動機。人們往往在本質上把每一種社會情境解釋成競爭性的。儘管人們知道彼此合作可能會取得更大的勝利,但仍然彼此競爭。只要有他人在場,個體甚至就在無意中產生別人在與他競爭的感覺,因此,他也會希望做得比較好些。這就提供了某種內在的動力,這一點與別人在做些什麼是毫無關係的。②被他人評價的意識。一種希望得到良好評價的動機。當別人在場時,個體總認為別人在審查自己,在注意著自己的表情、行為和作業。別人可能與你毫無關係,然而你卻可能會料想他在某種程度上對你進行評價。而關心評價會喚起個體的內驅力,從而影響個體的作業水平。
心理學家都贊同扎永茨關於他人的存在可增進個體驅力或動機的觀點,但對驅力的本質則有不同看法。有些人認為他人的存在會提高個體的喚醒水平是一種天生的傾向;另一些人則認為他人的存在可轉移或分散個體的注意力。當一簡單工作不需要全部注意力時,人們將更賣力去嘗試,以表現得更好來補償自己的分心。但當進行複雜工作而分心時,情況就截然不同了。其實,這些解釋並非完全不相容,這些歷程也許都可能發生,至於哪一種歷程占優勢則完全根據不同情境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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