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這些文章的共同之處在於,它們闡明了涂爾幹的思想,不令與某類特殊的社會學問題有關,而且與哲學家們通常解決的一般問題有關,如精神與物質,意識與自然,理性與感性等關係。它們說明了社會學可以用何種方式,在何種程度上復興哲學。既然社會學在今天我閃的學院和師範學校的課程中逐漸占有一席之地,這篇文集也許可以提出討論問題的取向以及各種論題,這對我們來說或許人有所幫助,也可以滿卟現實的需要。
為了繼續孔德的研究工作,涂爾幹發現,確定和限定他自己的研究領域是非常必要的。除非像所有的科學研究一樣,逐步擴充研究目標以及專項研究的數量,否則,社會學就不會取得進步。孔德就曾經為其遠大抱負所累,隨意討論了一般意義上的人性。他並沒有捫心自問,是否有必要區分 不同的社會類型和不同的演化形態,而是把社會事實的所有類型都囊括在他大膽的綜合之中。孔德的追隨者必須更加收斂一些。為了科學研究的進展,每個人都必須把自己與特定的問題系列綁在一起。
編輯推薦
作者是社會學的三大奠基人之一,本書也是社會理論名著,是哲學社會學研究者的必讀書。 本書的出版,使我們得以重新體驗作者當年致力於社會學學科創立時的思想歷程,對於哲學社會學及社會理論工作者的學術反思與建設具有重要的意義。
媒體推薦
書評
為了系統整理和充分展現上海世紀出版集團的學術文化資源,進一步拓展我們的文化視域,大力推動中國學術創造與前進的步伐,我們決定出版“世紀文庫”。“世紀文庫”定位於出版高質量的優秀學術圖書,特別是已獲定評價的中外學術經典。“文庫”分兩大類,即著作類與譯作類。“文庫”將涉及人文、社會科學的各個領域,如哲學、史學、文學、經濟學、社會學、人類學、心理學、政治學、法學、教育學、語言學,等等。
作者簡介
迪爾凱姆,Emile Durkheim (1858-1917)又名涂爾幹。法國社會學家,社會學的學科奠基人之一。
生平和著作 1858年 4月15日出生於法國孚日省埃皮納爾一個小城鎮的猶太教教士家庭。幼年曾學習希伯萊文、舊約和猶太教法典。青年時代放棄了宗教信仰,走上實證科學的道路。1879年,就學於巴黎高等師範學校,1882年畢業。1882~1887年,在省立中學教書。其間赴德國一年,學習教育學、哲學、倫理學,深受W.馮特實驗心理學的影響。1887~1902年,在波爾多大學教書,並在那裡創建了法國第一個教育學和社會學系。1891年,被任命為法國第一位社會學教授。1898年,創建了法國《社會學年鑑》。圍繞這一刊物形成了一批年輕社會學家的團體──法國社會學年鑑派。1902年後執教於巴黎大學。第一次世界大戰中斷了這位反戰學者的學術研究,他的兒子和許多學生死於戰場,他受到極大的刺激。1917年11月15日在巴黎去世。主要著作有:《社會分工論》(1893)、《社會學方法的規則》(1895)、《自殺論》(1897)、《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1912)等。
社會學的對象和方法 迪爾凱姆為社會學確立了有別於哲學、生理學、心理學的獨立研究對象,即社會事實。社會事實具有不同於自然現象、生理現象的特徵和特殊的決定因素。它先於個體的生命而存在,比個體生命更持久。它的存在不取決於個人,是先行的社會事實造成的。社會事實以外在的形式“強制”和作用於人們,塑造了人們的意識。這種“強制”既指人們無法擺脫其薰陶和影響,又指對於某些社會規則拒不遵從將受到懲罰。迪爾凱姆認為,一切社會的觀念都具有這種強制力;人類大多數的意向不是個人自己生成的,而是在外界的引導、薰陶和壓迫下形成的。社會高於個人,社會事實無法用生理學、個體心理學以及其他研究個體的方法來解釋,而必須用社會學的方法、觀點解釋。他說,宗教、道德、法律、社團、協會、語言,以及服裝樣式均屬社會現象,都是社會學特定的研究對象。他還把社會事實分為“運動的狀態”和“存在的狀態”,前者指與思想意識相關的現象,亦稱“團體意識”;後者是社會上一切組織和有形設定。迪爾凱姆注重研究前者。
勞動分工論 社會秩序是迪爾凱姆一生學術研究的主題。19世紀後半葉,法國社會動盪不安。他一心要以社會學家的身份回答現實問題,幫助社會維繫整合,達到安定。他的 3部主要著作《社會分工論》、《自殺論》、《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都緊密圍繞著秩序和整合的主題,分別回答社會團結和整合靠什麼達到,社會整合與個人是什麼關係,團體意識對社會和個人起什麼作用3個問題。
迪爾凱姆認為,傳統力量統治的社會靠“機械的團結”來維繫。特別是在文明程度較低的社會中,同一團體的成員們採取同樣的謀生手段,保持同樣的習俗,信奉同一圖騰,這種共同性使他們意識到大家同屬一個集體,而不會離心。這種團體基本上是從“相似性”中生成的社會,即所謂“同質”的社會。該團體的首要任務是使成員們尊重團體的信仰和各種傳統,即維護共同意識,維持一致性。在近代社會中,由於社會分工的發展,人們在意識、信仰上的差異也日益增大。但是社會沒有瓦解,人們也沒有分離,這是因為古代維繫團體的共同意識逐漸被分工製取代,社會分工使每個人在消費上依賴於其他人。分工使社會像有機體一樣,每個成員都為社會整體服務,同時又不能脫離整體。分工就像社會的紐帶,故謂之“有機團結”。迪爾凱姆認為,民族越進化,其成員間的差異越大。這種趨勢甚至反映在體質上。從大腦容量上看,同一種動物的腦量相互差別小,而人與人的腦量差別大;就人類而言,土人與土人相比,其腦量較之文明人更為接近。文明人在其他方面(如服裝、思想)的內部差異也很顯著。因此,近代社會是差異的社會,又是有機團結的社會。
迪爾凱姆否認社會分工的產生是為了創造更多財富的觀點。他強調,一個事物的功能,並不是產生出這一事物的原因,原因在功能之前。分工可以提高效率,增加財富,但這要在分工出現後與分工前的對比中才能顯示出來。他認為造成分工制的原因是人口密度過大。人口的增加最初迫使一些人遷徙到其他地方,當無路可退時,他們被迫改換行業,分工制也就隨之出現。他重視研究社會事實的功能,是功能理論的先驅之一。同時在方法論上,強調區分功能與原因,這對功能理論的完善具有重要意義。
迪爾凱姆在早期著作《社會分工論》中還批判了傳統社會中的共同意識,認為這種共同的信念接近於宗教,帶有強制性,並滲入到一切社會生活中。他預言,共同意識和宗教維繫社會的功能將逐漸被分工製取代。成熟期的迪爾凱姆在繼續研究人類社會的整合問題時,放棄了《社會分工論》中貶低共同意識的思想,轉向強調共同意識和宗教的社會作用。
自殺論 在《自殺論》一書中,迪爾凱姆試圖從社會與個人的關係上解釋自殺的原因。他把自殺劃分為 4種類型,即利己型自、利他型自殺、失范型自殺和宿命型自殺。認為利己型自殺產生於極度的個人主義。社會的人必須以他為之服務的社會作為生活前提,他需要一種高於自我的生活目標和意義。如教徒的生活目標是宗教信仰。西方近代個人主義的發展使個人與家庭、宗教和社會相脫離,從而使一些人感到生活空虛並失去目標。迪爾凱姆指出,利己型自殺多發生在基督教教徒、自由職業者、未婚者、離婚者中間。利己型自殺與社會的整合程度成反比。猶太教、天主教、英國公教都有更強的整合力量,而基督新教在規定教徒生活目標上缺乏強制力;獨身者、離婚者比有家室的人較少地負有義務;從這些脫離了社會義務和束縛的人們中產生出更多的自殺者。
利他型自殺產生於過分地屈從於一種社會目標和意義,過密地結合在社會中,以致個人失去了自主。迪爾凱姆以歐洲軍隊為例說明利他型自殺。在軍隊里,士兵被訓練得不看重自己的價值,使他們感到被一種“社會價值”所扼殺,失去了自我,失去了生活的樂趣,因而軍人的自殺率高於普通百姓。
失范型自殺由社會混亂所導致,在混亂中社會成員的行為失去了規範,增添了痛苦。迪爾凱姆認為,欲望與滿足欲望的手段之間的不平衡是一切生物痛苦的根源。動物的生理機制為其欲望劃定了界限,而人的欲望卻是無止境的。他占有的越多,欲求的就越多,所獲得的未能滿足需求反而刺激了新的欲望。欲望有界限,人們才會感到滿足和快樂,而欲望的限定只能來自社會。社會形成了一套等級秩序。不管這個秩序是基於世襲還是個人成就,正常社會中的秩序總是被大多數成員接受的。當社會成員認為這種等級原則合理,自己應處在某一特定階層中,他就欣然地接受該階層給予他的限定,欲望與手段也就有了平衡的可能。當社會發生動亂、變遷時,人們失去了種種秩序和規範,欲望與手段不協調,行為混亂而無節制,遂造成種種痛苦,導致自殺率升高。迪爾凱姆把工商業者在經濟危機中的自殺現象視為此種類型的例證。
宿命型自殺是由於社會控制過度造成的,個人失去了任何希望。迪爾凱姆認為這種類型的自殺在現代社會並不常見,他沒有對此作詳細的討論。迪爾凱姆總結其自殺研究,提出了3個命題:社會的人需要一個高於個人的社會目標;對這個目標所負的義務不至於使他失去自主;他的欲望應受到社會秩序給予的一定程度的限定。在自殺原因上,迪爾凱姆並不完全否定個人生理上的因素,但認為那是次要的,社會原因才是主要的。他認為,當一個社會不能提供上述3項條件時,一些心理上脆弱的個人就可能會自殺。
宗教和知識社會學 迪爾凱姆宗教研究的對象是澳大利亞原始部落中的圖騰崇拜,他的研究目的卻是為了“理解現今的人”,為了說明宗教的社會功能,說明一種共同意識對於社會秩序建立的必要性。
迪爾凱姆批判了早期人類學家對宗教起源的兩種解釋:萬物有靈論和自然崇拜論。他說,這種解釋說明不了為什麼在對於自然、生理現象的誤解露出破綻後,宗教還能持續下去,直到今天。他認為,宗教不是要給人們一種對於物質世界的描述,而是服務於社會。圖騰是民族的標誌、旗幟,圖騰原則就是民族本身。人們崇拜圖騰實際上是崇拜他們所屬的那個團體,圖騰是團體的象徵,猶如國旗之於近代國家。“神聖性”歷來是解釋宗教的關鍵。迪爾凱姆認為宗教的神聖來自社會,它不過是被實體化、人格化了的團體力量,即道德力量。他認為,社會力量以一種心理方式作用於個人,迫使人們服從它,甚至違背人們的自然傾向。人們感到了身外存在的這種力量既是強制的,又是需要依賴的。他們對之敬畏,又不能充分理解其性質和來源,便萌發了某些觀念來象徵這些力量,這些觀念就是宗教。這些神聖象徵物(即宗教)的功能不僅在於幫助人們感到社會實體的存在,更在於維繫社會,促進其整合。迪爾凱姆認為,澳大利亞民族的團結不是來自共同的血統和習俗,而是來自共同的名稱、標誌、儀式,即共同的圖騰崇拜。取消了民族的象徵物──圖騰,民族就不能存在。他認為,宗教象徵以其突出的神聖色彩加強個人對社會的隸屬關係。社會對於個人,就像神對於其崇拜者一樣,沒有了這種
至高的神聖性,便不可能有社會生活。迪爾凱姆分析了原始宗教中的多種儀式,認為它們起著維繫社會、使之一體化的功能。他指出,不僅原始社會需要宗教的這種功能,“社會生活在其每一方面,在其每一個歷史時期,都要靠一個大的象徵體系才成為可能”。這一點是他晚年思想中的最大轉變。
在解釋宗教起源時,迪爾凱姆同時建立起他的知識社會學的思想。“團體意識”和“團體表象”既是他解釋宗教起源的鑰匙,也是他的知識社會學的核心概念。他認為,一切感受來自個體經驗,一切理性並非與生俱來的、超驗的,而是屬於“團體表象”,來自“團體意識”,產生於團體生活之中。理性又分思維中的概念、範疇,倫理中的道德、宗教。這些均產生於團體生活,不是源於個人的心理機制。在完全孤獨的個人生存中,為了生理需要的滿足,憑感覺就足夠了,並不形成時間、空間等概念。在動物式的個體生活中,客觀的時空並未消失,但它們不可能把握作為一種思維範疇的時空概念。只有團體生活才需要形成概念、範疇和類別。迪爾凱姆並不否認“範疇”、“概念”所反映的客觀實在,只是強調沒有團體生活就不可能也不需要認識這些實在。因此他認為,一種道德思想不可以簡化為一種功利目的,理性不可以簡化為個人經驗。
學術貢獻 迪爾凱姆提出了社會事實作為社會學研究對象,闡述了社會事實之間存在的結構、功能和因果的關係,制定了一系列社會學研究的實證規則,充實了由A.孔德開啟的實證主義社會學的構想,使社會學方法論具有實質性的內容。他運用統計方法對自殺現象的研究,用人類學資料對澳大利亞土著居民的宗教研究,是社會學理論和經驗研究相結合的範例,從而結束了西方社會學理論研究和經驗研究長期脫節的狀況。迪爾凱姆豐富、精深的社會學思想,對社會學的發展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目錄
序言
第一章 個體表現與集體表現
第二章 道德事實的確定
第三章 答覆異議
第四章 價值判斷與實在判斷
譯名對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