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居委會證明事項

“社區居委會證明事項”一般由證明居民父母子女、繼承人等親屬關係;證明居民在本轄區居住;證明居民婚姻狀況等13類組成。

2018年8月,黑龍江哈爾濱市取消13個類別45項社區居委會證明事項,同時明確了取消證明事項後的解決途徑。

同時,在全國其他城市未全面取消社區居民委員會證明事項之前,對於哈爾濱市到外省市的人員,在辦理異地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事項中,外省市確有要求的,按照只在一個層面、只蓋一個章、出具一次證明、最多跑一次的要求,按特例出具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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