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協管員

社區協管員

社區協管員又稱社區勞動保障協管員。

報名條件

一般為戶口所在招聘區域內的“再就業優惠證”持有人員。報名者需有國中以上文化程度,身體健康,無不良記錄。此外,同等條件下,女40周歲、男50周歲以上人員;夫妻均為下崗失業人員的一方;零就業家庭成員;復轉軍人;單親撫養未成年人者;現役軍人配偶;縣級以上(含縣級)勞動模範;軍烈屬等8類就業困難人員優先招錄。

上級組織

一般由人事勞動保障局負責,又分別隸屬於基層社區、街道辦事處。

如何成為協管

一般為基層社區、街道辦事處推薦,然後經過市內各區審查報名人員,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將在市人力資源中心市場統一組織面試,並於面試地點公布面試合格錄聘人員名單。被錄聘的社區勞動保障協管員將正式上崗。試用期1個月,試用期滿與管理機構簽訂勞動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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