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整情況
上海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公布2008年本市社會保險費繳費標準。與2007年相比,2008年社會保險費繳費基數下限從1478元提高到1735元,增加了257元,上限則提高到8676元,提高1284元。
本次公布的標準運行期從2008年4月1日起到2009年3月31日止,上海市的機關、事業單位、企業、社會團體等單位,個體商戶,自由職業者,繳費基數下限為1735元,上限為8676元,工資平均數不到下限的按照下限算,超過上限的按照上限計算。
與2007年繳費基數從1478元到7392元比,繳費下限提高257元,上限提高1284元。同時,非正規勞動組織從業人員繳費基數比2007年也提升,從960元到8676元。2008年本市小城鎮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和外來從業人員繳納綜合保險費基數均為1735元,比2007年的1478元提高257元。
計算
計算方法
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工資收入為繳費基數。
(1)職工工資收入高於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300%的,以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300%為繳費基數;
(2)職工工資收入低於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60%的,以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的60%為繳費基數;
(3)職工工資在300%—60%之間的,按實申報。職工工資收入無法確定時,其繳費基數按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公布的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為繳費工資確定。
每年社保都會在固定的時間(3月或者7月,各地不同)核定基數,根據職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申報新的基數,需要準備工資表這些證明。
基數查詢
每年社保都會在固定的時間(3月或者7月,各地不同)核定社保基數,並發布最新的最低基數和最高基數。一般而言,企業幫員工繳納的都是最低基數的社保,當然也有些公司會根據上一年度崗位的平均工資作為基數為員工繳納社保。
可以根據最新的發布時間,從當地的社保局查詢最新的社保基數。此外,也可以通過第三方軟體查詢全國的社保基數。
相關政策
關於啟用2014年度職工基本 養老 保險繳費基數的通知
根據《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發布2013年全省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的通知》(浙人社函[2014]43號)精神,2013年我省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含私營經濟單位的全社會單位)為44513元。
按照《浙江省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條例》和《嘉興市本級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暫行辦法》的規定,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月繳費基數,低於上一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按照60%確定,即2225元,高於300%的按照300%確定,即11130元。調整後的月繳費基數除繳費基數下限(2225元)外,其餘全部採用四捨五入的方法,個位數為零(如月平均工資為3001元,啟用為3000元;月平均工資為4006元,啟用為4010元)。從6月起啟用。
新基數啟用後,養老保險補繳的標準根據有關檔案要求作相應調整。補繳2010年至2013年的比例為22%,月補繳金額為816元;補繳2009年的比例為23%,月補繳金額為853元;補繳2008年及以前年度的比例為28%,月補繳金額為103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