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內容
詞目: 礦產資源稅
學科:礦產資源經濟與管理
英文:mineral resources tax
釋文:國家對 採礦權人徵收的 稅收。是實施礦產資源有償開採制度的基本形式之一,是針對 自然資源的 稅種。其目的在於促進國有資源的合理開採、節約使用和有效配置,調節礦山企業因礦產資源賦存狀況、開採條件、資源自身優劣以及地理位置等客觀存在的差異而產生的級差收益,以保證企業之間的平等競爭。調節級差收益在稅收上的具體表現就是實行差別稅額標準,對資源條件好的徵收稅額高些,資源條件差的稅額低些。 中國1994年稅制規定,凡在中國境內開採規定的礦產品或生產鹽的單位和個人,都一律依法繳納資源稅。
稅目如下: 原油、 天然氣、 煤炭、其他 非金屬礦原礦、黑色金屬礦原礦、有色金屬礦原礦、鹽。
澳大利亞
澳礦產資源使用稅草案日前正式公布
澳大利亞醞釀已久的礦產資源使用稅 草案日前正式公布,該草案提議,礦產資源使用稅僅針對 鐵礦和煤礦, 稅率設定為利潤的30%。
澳大利亞是全球最大的礦產品出口國(主要是 鐵礦石、 煤炭、 銅、 天然氣等),礦業是澳大利亞的經濟命脈;中國則是全球最大的礦產品進口國之一,澳大利亞是中國礦產品的主要輸出國,此外,澳大利亞也是中國海外礦產品投資的主要目的地。因此, 澳大利亞 礦產資源使用稅的出台,不但對澳大利亞經濟有著重要影響,對中國經濟也會帶來一些衝擊,中國很可能成為 澳洲礦產稅的實際買單人。
30%稅率一年前已經確定
其實,早在一年前, 澳大利亞 政府就已經明確了對礦業企業收取利潤30%的 礦產資源使用稅。因此,此次 澳大利亞礦產資源使用稅 草案的出台,只不過是以草案的形式,將這一說法明確下來。
礦產資源使用稅由 澳大利亞前總理 陸克文提出。在 陸克文 政府看來, 澳洲龐大的 礦產資源應該是全體 澳大利亞國民的財富,但澳大利亞的兩大礦業巨頭 必和必拓、 力拓的最大 股東都是海外投資者,兩大公司巨額利潤中的相當大部分也因此“流失”海外。為了把礦業利潤留在國內, 陸克文 政府決定出台資源稅。
陸克文 政府當初決定將 稅率定在40%,這一高稅率受到了礦業巨頭的聯合抵制,陸克文也因此下台。女總理 傑拉德上台後,對40%的 稅率進行了調整,將稅率降到30%。但這一稅率依然受到了來自礦產界的抵制。直到去年底 澳洲 昆士蘭地區爆發洪水災害,為了推動災後重建, 政府和礦業才在30%稅率上達成妥協。
據悉,該 草案將在今年稍晚時遞交 國會討論,如獲通過,將在2012年7月1日起生效。由於 澳大利亞 政府已經就此問題與礦業界進行了長達一年多時間的溝通,並基本達成一致,因此, 草案獲得 國會通過。 澳洲國庫部稍早曾表示,預計起初兩年的稅收將在77億澳元,這將令該國2012/13年預算重回盈餘狀態。
中國或為澳洲礦業稅買單
澳大利亞是全球最大的 鐵礦石和 煤炭產品出口國,礦業資源稅 草案將徵稅目標瞄準鐵礦和煤礦,勢必推高全球的鐵礦石和煤炭價格。這對 中國來說,無疑不是一個好訊息。
中國是全球最大的 鐵礦石進口國,2010年,中國從 澳大利亞進口的鐵礦石總額約為3億噸(約占總進口量的四成),金額超過450億美元。假設 鐵礦石企業將礦石價格提升15%來 對沖稅收成本, 中國鋼鐵企業至少要掏出50億美元來為 澳洲的 礦產資源稅買單。如果其他國家的鐵礦石跟風漲價, 中國鋼鐵企業增加的支出將超百億美元。
從 煤炭方面來看, 中國現在已經成為 煤炭 淨進口國。海關的統計數據顯示,今年1—5月份, 中國進口 煤炭5688萬噸,全年進口超億噸成為必然。 澳大利亞作為全球重要的 煤炭出口基地,去年 昆士蘭地區( 澳洲主要產煤地)發生洪水,引發全球煤炭價格飛漲。儘管目前國內的 煤炭價格尚未與 國際價格對接,但其傳導效應仍然讓市場壓力巨大。
此外, 中國近兩年加大了對 澳洲 礦產資源的投資力度,寶鋼、首鋼、武鋼、中鋼、鞍鋼、中信泰富等企業,都在 澳大利亞投資了 鐵礦;煤炭方面,2009年兗州煤業以33.33億澳元在澳大利亞收購了Felix煤礦100%股權,今年5月份, 兗州煤業出價約38億美元收購澳洲煤企Whitehaven Coal。聯合金屬網的分析師 胡凱指出,一旦資源稅開徵,很可能將增加企業投資 澳大利亞礦業的風險,對 投資回報率產生影響。
全球趨勢
近幾年,快速增長的國際 鐵礦石價格使企業獲得了不正常的高利潤,因此提高 礦產資源稅成為一個全球化的趨勢。
在 澳大利亞 政府宣布從2012年起徵收30%的資源超額利潤稅後,智利政府正計畫將 礦區使用稅從目前的4%上調至9%,秘魯政府亦正在考慮徵收資源超額利潤稅。此外,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正建議一些國家徵收 礦產資源超額利潤稅,以確保當地能夠最大程度的受益於不可再生的 礦產資源。
由於礦產資源 稅率的變化,世界三大礦石生產國 巴西、 澳大利亞和 加拿大礦商的成本將上升,加上一些項目的延遲,從長遠來看,礦商們的投資回報存在一定風險。
澳大利亞 政府可能繼續推進 礦產資源稅。澳大利亞總理 朱莉婭·吉拉德領導的工黨繼續執政,意味著此前鬧得沸沸揚揚的 礦產資源租賃稅將繼續推進,澳主要礦企難逃加稅的命運。根據 吉拉德提出的30%的資源稅 稅率, 必和必拓、 力拓及其它 鐵礦石與 煤炭生產商將在新 礦產資源稅實施的前兩年支付總計105億澳元的稅款。 吉拉德提出的資源租賃稅定於2012年7月開始執行。有分析人士稱,目前資源稅徵收對象僅包括 煤炭及 鐵礦石生產商,但不能肯定徵收範圍及 稅率不會發生改變, 政府將可能上調稅率,這會給採礦業的發展帶來了更多不確定性。
巴西或在2012年上調 鐵礦石特許開採稅。西班牙桑坦德銀行資深礦業分析師FelipeReis稱, 巴西很可能在2012年將 鐵礦石特許開採稅從目前的2%上調至5%-10%,以符合國際趨勢。FelipeReis表示, 巴西總統選舉主要候選人支持上調 鐵礦石特許開採稅,因此多數人認為這一稅率將上調。 巴西的礦業公司需要進行規劃,以應對更高的 鐵礦石開採稅。
2011年 俄羅斯 礦產資源將提稅。 俄羅斯將從2011年1月1日起將 天然氣的礦產開採稅提高61%以及提高 原油開採稅,並提高銅、鎳和石油製品的出口關稅。從2013年起,石油製品出口關稅設定為 原油出口關稅的60%,今後3年汽油和柴油的消費稅提高一盧布。俄財政部同時提議,恢復對銅徵收10%的出口關稅,同時按 市場價格將鎳出口關稅設定為5%-30%。根據財政部的方案,2011年 天然氣採礦稅增長61%,2012年及2013年將小幅增長6%和4.5%。俄相關部委都支持提高 稅收議案,這些稅收的增加將為 國庫增收數十億美元。
印度擬向 鐵礦石企業徵收 暴利稅。印度 政府亦在考慮向 鐵礦石企業徵收 暴利稅,這是繼 鐵礦石出口稅率從10%提高到15%之後政府考慮的又一問題。國際鐵礦石巨頭 力拓和 必和必拓將鐵礦石長協期限從一年縮短為按季度定價,導致國際鐵礦石價格驟升,另外 中國更加靈活的匯率政策進一步提升了印度鐵礦石企業的 利潤空間,再有印度鋼鐵企業正在積極擴張,鐵礦石價格的不斷上漲使其利潤大為縮水。
越南將大幅調高 礦產資源稅並提高礦石 出口稅。越南財政部將大幅上調各種礦產的資源稅稅率,根據新的稅率表,在金屬礦類中,金礦與稀土礦的資源稅稅率最高達到15%;其次是鋁和釩土礦稅率為12%;第三是錳礦和鈦礦稅率為11%。其餘礦產如銅、鎳、汞、鎂、銀、錫、鉛、鋅、鎢等礦種的資源稅稅率為10%。而鐵、錳、鈦、銀、錫、鎢、鉛、鋅、鋁等礦種的現行資源稅稅率只有7%。越南財政部還規定,將 鐵礦石和精鐵礦石稅目下的三種鐵礦石出口關稅由原來的0%調高至30%。
會計處理
礦產資源稅納稅義務人開採或者生產並銷售應稅產品,應依據稅法規定,計算和繳納資源稅。資源稅屬價內稅,是生產成本的組成部份,交納的資源稅由主營業務收入補償。納稅人應該設定“應交稅金-應交資源稅”科目進行該稅款的核算,該科目貸方反映按規定應繳納的 資源稅,借方反映實際交納的資源稅,期未貸方餘額反映未交的資源稅,借方餘額反映多交的資源稅。
(1)企業銷售應稅產品應納資源稅的賬務處理
在會計核算上,企業銷售應納資源稅的產品, 應按規定計算應交納的 資源稅,列入“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相關的會計處理如下:
(2)自產自用應稅產品應納資源稅的會計處理
納稅人自產自用應稅產品也應該作為視同銷售處理,依法交納資源稅,其交納的資源稅,根據實際領用部門及領用的目的,在“生產成本”“製造費用”“ 管理費用”“應付福利費”等科目列支。當納稅人計算出自產自用的應稅產品應交納的資源稅時,作如下分錄:
(3)收購未稅礦產品,代收代繳資源稅的會計處理
根據《 資源稅暫行條例》的相關規定,收購未稅礦產品的單位為資源稅的扣繳義務人。企業應將收購未稅礦產品實際支付的價款以及代扣代繳的資源稅,作為收購礦產品的採購成本,代扣代繳的資源稅直接計入“物資採購”或“原材料”等科目。會計處理如下(不考慮增值稅):
(4)企業外購液體鹽加工成固體鹽應納資源稅的會計處理
按稅法規定,納稅人以自產的液體鹽(滷水)加工成固體鹽,按固體鹽稅額徵稅,以加工的固體鹽數量為課稅數量,自產自用的液體鹽不再徵稅。如果納稅人是以外購的液體鹽加工固體鹽,加工固體鹽所耗用液體鹽的已納資源稅準予抵扣。同時注意,資源稅屬價內稅,對外購液體鹽所含的資源稅稅額,應作為液體鹽的採購成本,不再進行分離;待生產耗用加工固體鹽時計算準予抵扣的資源稅稅額 ,確定固體鹽應納的資源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