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床地質勘探程度

②對礦產的物質成分、工業加工的技術性能及各種可供綜合開發利用的共生礦產和伴生有用組分的查明程度。 ③對礦區水文地質條件和開採技術條件的研究程度。 合理的勘探程度,決定於國家對此類礦產的急需程度,礦山建設和生產的要求,礦床(區)地質構造的複雜程度及礦區自然經濟地理條件等。

礦床地質勘探程度(exploration degree)簡稱勘探程度,是礦山建設前,對整個礦床(或礦區)的地質和技術特點研究的詳細程度,主要由以下幾方面因素構成:①對礦床地質構造、礦體分布規律和對礦山建設有決定意義的主要礦體的形態、產狀、分布範圍及內部結構的研究和工程控制程度。②對礦產的物質成分、工業加工的技術性能及各種可供綜合開發利用的共生礦產和伴生有用組分的查明程度。③對礦區水文地質條件和開採技術條件的研究程度。上述諸因素綜合表現為已探明的礦產儲量總量,及其中不同精度(或可靠程度)儲量的比例和分布情況(包括勘探深度)。它從總體上反映了礦床勘探工作的地質和經濟效果。合理的勘探程度,決定於國家對此類礦產的急需程度,礦山建設和生產的要求,礦床(區)地質構造的複雜程度及礦區自然經濟地理條件等。在保證各項地質勘探工作質量的前提下,既要滿足礦山設計對地質資料和礦產儲量的需要,又不能把礦山建設和生產過程中要做的探礦和研究工作提早到地質勘探時期進行,通常必須實行地質勘探—礦山設計—基建(生產)的三結合,共同研究商定。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