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礦區(或礦床)內,存在兩種或多種分別都達到工業指標的要求,並具有小型以上規模(含小型)的礦產,即為共生礦產。
共生礦產又分為同體共生礦和異體共生礦。對共生礦產應進行綜合勘查、綜合評價。
相關詞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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礦產綜合利用
在礦石加工過程中,將其中具有經濟意義的共生礦產、伴生礦產充分提取出來加以利用,也指在開發主要礦產的同時,將礦體上下盤圍岩中其他共生礦產一併開發利用。
礦產、廢棄物等領域的資源綜合利用 -
礦產勘探
礦床勘探主要是為礦山建設設計在確定礦山建設規模、產品方案、開採方式、開拓方案、選擇採礦方法、礦石選(冶)或加工技術方法,以及礦山建設總體布置、遠景規劃和...
正文 勘探工程的選擇和布置 勘探工程間距和礦床勘探類型 礦產取樣 礦床合理勘探程度 -
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修正)(1986年3月19日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根據1996年8月29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
概述 第六章 法律責任 -
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修正)
普查任務的同時,應當對工作區內包括共生或者伴生礦產的成礦地質條件和礦床工業...價值的共生和伴生礦產進行綜合評價,並計算其儲量。未作綜合評價的勘探報告...的共生和伴生礦產應當統一規劃,綜合開採,綜合利用,防止浪費;對暫時不能...
目 錄 第六章 法律責任 附:刑法有關條款 -
礦產普查
中國現行礦產勘查階段劃分出礦產普查和詳查,通過普查證明有遠景的礦點和物、化探異常區域方過渡到詳查,詳查的目的是做出勘查對象是否具有工業價值的評價。
礦產普查 正文 配圖 相關連線 -
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實施細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實施細則,1994年3月26日國務院令第152號發布。
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實施細則 第七章 附 則 -
中國地質科學院礦產綜合利用研究所
中國地質科學院礦產綜合利用研究所(簡稱綜合所)為中國地質調查局直屬的中央公益性地質調查隊伍,主要從事礦產資源綜合評價、綜合開發研究。
概況 歷史沿革 機構設定 中心介紹 研究領域 -
礦產資源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於1986年3月19日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根據1996年8月29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第一章 第二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
《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為了發展礦業,加強礦產資源的勘查、開發利用和保護工作,保障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當前和長遠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而制...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 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 目 錄 第一章 總 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