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概述
礦山總工程師是負責整個礦的技術工作,以提高礦場技術管理整體水平為目標的主要技術負責人,主要工作內容為組織建立技術管理制度,組織生產方案的制定、審批,技術方法的改進,安全措施的制定,施工工藝的改進等大的技術、安全方面的工作。職業素描
工作內容:
負責對礦山專業技術人員,進行技術指導、培訓;組織並參與編制礦場長遠發展規劃;
協助礦長抓好礦山的採礦、選礦生產技術管理工作、落實礦山生產技術的政策、制度和業務流程;
負責組織礦山開採的規劃和設計,監督、指導和控制礦山的採礦生產工作活動;
組織礦山開拓部署,礦物選、冶生產技術的改造及設備更新;
組織安全技術研究工作,負責審查礦山災害預防及處理計畫,審批施工組織設計、作業規程及安全技術措施,並對執行情況監督檢查;
負責解決礦場生產過程中的重大技術問題,組織礦山工程技術人員開展技術引進、科研技改及技術項目攻關工作;
協助有關領導、部門,制定事故搶救和處理方案。
職業要求:
教育培訓: 採礦、選礦、礦建、地測等專業,本科以上學歷;獲得中級以上職稱。工作經驗: 具有5年以上礦山生產技術管理工作經驗;熟悉採礦相關法律法規和技術規範,較全面掌握礦山生產技術及安全管理知識,能對採礦相關專業的生產技術進行指導、培訓;能組織編制各種類型的作業規程,能組織編制、實施礦井年度災害預防計畫及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具有指導和管理工程技術人員的能力;身體健康,能深入現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