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安縣風景旅遊管理局

行業管理科1、負責全縣旅遊業的行業管理,貫徹實施國家有關旅遊法律、法規、政策。 3、負責全縣旅遊企業安全生產及防範管理工作,負責對旅遊市場的監督管理、受理旅遊投訴、指導旅遊企業加強經營管理。 4、負責旅遊企業和導遊人員年審考核工作及旅遊企業的統計報表匯總編制工作。

主要職責

磐安縣風景旅遊管理局為縣政府主管全縣旅遊業的正科級事業局,其職能如下: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風景名勝、旅遊的法律、法規和上級黨委、政府有關發展旅遊業的方針、政策,根據本縣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制定全縣旅遊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全縣風景旅遊資源的保護、調查、評估、規劃開發和利用,制定全縣旅遊業的投資政策及有關政策;負責組織編制修訂風景名勝區、旅遊區的總體規劃、詳細規劃,指導旅遊區(點)質量等級劃分與評定國家標準的管理工作;根據縣政府和有關部門的授權和委託,實施風景名勝區、旅遊區資源保護、規劃、建設、用地管理和執法監督。
(三)負責全縣旅遊業的行業管理,貫徹執行國家和行業標準,制定行業管理規範;負責全縣旅行社、賓館飯店、旅遊營運及票務公司、旅遊定點企業的管理、指導和檢查;負責和指導全縣旅遊涉外飯店的星級評定及旅遊飯店、餐館、商場的旅遊涉外定點;負責全縣旅遊業的統計和信息、諮詢工作。
(四)根據上級旅遊行政主管部門的要求,負責配合做好全縣旅遊業的人才培訓和教育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旅遊專業技術人才的技術考核和職稱評定,指導旅遊業的人才隊伍建設。
(五)負責編制申報全縣旅遊發展資金的投資計畫,引導旅遊業的社會投資和旅遊開發建設項目的招商引資工作;積極培育開發旅遊市場,完善旅遊經營管理體制。
(六)研究制定全縣旅遊市場規劃、組織全縣旅遊整體形象的宣傳和重大促銷活動;指導旅遊產品和旅遊紀念品的研究開發。
(七)負責旅遊市場管理、監督、檢查旅遊市場秩序和服務質量,保護旅遊消費者和旅遊經營者的合法權益。
(八)完成縣委、縣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它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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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設機構

辦公室

1、協助局領導對全局政務、業務等有關工作進行協調、督促和檢查。
2、負責文電處理、檔案管理、政務信息、會計統計、財務管理、公共財產管理工作。
3、負責對外聯絡接待、重要會議組織和行政後勤工作。
4、草擬局工作計畫、總結,承辦人大、政協提案、議案。
5、負責人事勞動、工資福利、安全衛生、計畫生育、職工培訓考核、職稱評定等工作。

規劃發展科

1、貫徹執行國家關於風景名勝區、旅遊區及有關旅遊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根據上級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負責落實旅遊業優惠政策的處理工作。
2、負責全縣旅遊資源的保護、調查及評估,建立旅遊資源檔案,組織編制全縣旅遊業發展規劃,組織風景名勝區、旅遊區的規劃管理;負責旅遊區(點)質量等級與評定國家標準的管理工作。
3、負責組織全縣旅遊整體形象的策劃和宣傳,利用各種載體開展形式多樣的旅遊宣傳活動,積極組織旅遊企業參與各旅遊宣傳推介活動,吸引更多投資者和旅遊者來磐安投資開發,遊覽觀光。
4、負責對外招商引資,編制開發項目資料,參與項目洽談工作;協助局領導做好與林業、交通、建設、國土資源等有關部門的配合工作,促進旅遊資源的開發和旅遊設施的建設。

行業管理科

1、負責全縣旅遊業的行業管理,貫徹實施國家有關旅遊法律、法規、政策。組織行業標準、服務規範的實施和評比。
2、負責旅行社、星級旅遊飯店、旅遊定點單位審核、推薦、報批工作。
3、負責全縣旅遊企業安全生產及防範管理工作,負責對旅遊市場的監督管理、受理旅遊投訴、指導旅遊企業加強經營管理。
4、負責旅遊企業和導遊人員年審考核工作及旅遊企業的統計報表匯總編制工作。

市場行銷科

1、負責擬訂國際、國內旅遊客源市場開發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2、負責旅遊市場的調研,匯總分析市場信息,統計及提出旅遊經濟有關數據;開展橫向合作與交流;組織旅遊整體形象宣傳推廣及產品推介;組織協調旅遊企業統一形象開展促銷工作,規範管理對外行銷政策,召開行銷工作例會;促進各類旅遊企業間的互動合作;培育和完善旅遊市場,打造旅遊目的地形象;負責推進行銷平台搭建,建設行銷載體
3、負責"磐安旅遊網"的維護、連結、更新;
4、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地址

磐安縣安文鎮中街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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