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情況
磐安縣地處浙江中部,是一個九山半水半分田的純山區縣,為錢塘江、甌江、靈江、曹娥江四大水系的發源地之一,素有“群山之祖,諸水之源”之,為浙江省最重要的水源保護區,周邊六縣市二百多萬人口直接飲用磐安境內水。磐安境內氣候溫和,四季分明,森林覆蓋率高達74.6%,1983年恢復縣建制,全縣國土面積1196 平方公里,轄區內有20個鄉鎮,369個行政村,人口20.38萬人,人口自然增長率5.16‰,為全國著名的“中國香茹之鄉”和“中國藥材之鄉”所在地。1998年全縣GDP為9.93億元,其中第一產業3.14億元,第二產業4.45億元,第三產業2.34億元,經濟結構日趨合理。2009年被命名為國家級生態示範區。
內容與特色
磐安生態示範區建設注重生態建設與經濟建設相結合,利用優越的生態環境,使支柱產業持續、健康、快速發展。全縣培育了食用菌、中藥材、茶葉等“三大支柱產業”和高山蔬菜、制種、經濟林等“十大產業基地”,其中食用菌生產年產值達1.5億元,鮮菇出口量占全國的40%以上,每年種植食用菌農戶達1.8萬戶,戶均年收入達7000元。與此同時,食用菌生產經過10年的發展,全縣森林覆蓋率卻從1983年恢復縣建制時的57.7%,上升到現在的74.6%,林木蓄積量由80萬立方米上升到204萬立方米。利用良好的生態環境,磐安走出了一條高產、優質、低耗、無污染的可持續農業發展之路,總結探索了許多年畝收入超萬元的種植模式,如中藥材――高山反季節無公害蔬菜等。磐安還通過體制改革和創新,加快森林植被恢復,積極引進世行貸款987萬元用於基地造林,並湧現出以全國勞模曹蘭招為代表的承包荒山造林大戶53家。到目前為止全縣已累計退耕還林面積1839公頃,封山育林建成防護林帶467公頃,荒山造林1.33公頃,新開發經濟林4491公頃,義務植樹360萬株,有效地防止水土流失,切實提高全縣的生態環境質量。磐安重視環境保護,保證生態示範區經濟、社會、環境的可持續發展。《磐安縣環境保護管理辦法》的制訂出台,使環保部門有了第一審批權,同時嚴格執法,關停全部“十五小”企業,拒絕審批有污染的建設項目,實施金華江流域環保“零點行動”,使全縣99%以上的河道水體水質達到Ⅰ類水標準,大氣環境質量達到國家一級標準。1999年,磐安環保和刑警攜手成功告破發生在磐安境內被稱為“中國環境第一案”的非法傾倒有毒化工廢料案。磐安縣還通過各種途徑加強環保宣傳,使環保意識深入人心,家喻戶曉。
示範意義
磐安通過生態示範區建設,找到了一條符合當地實際的“生態脫貧,生態致富”的可持續發展之路,對全國其它貧困地區的脫貧致富有很好的借鑑作用。
建設成效
磐安縣從1983年恢復縣建制時的浙江省五個貧困縣之一,通過生態環境建設,取得了社會、經濟、環境的協調發展。復縣十五年國內生產總值增長17.5倍,財政收入增長18.5倍,農民人均純收入增長17倍。在經濟取得長足發展的同時,生態環境得到了很大的恢復,真正實現“雙贏戰略”,為新世紀的長遠發展奠定了堅實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