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江區編辦

(二)研究擬定全市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總體方案;審核市委各部門、市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辦事處的機構改革方案;指導、協調全市各級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以及機構編制管理工作;參與研究修訂涉及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編制工作的政策、法規和規章。 (四)審核市委各部門、市政府各工作部門及市委、市政府駐外辦事機構的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等事項;審核報批鄉、鎮、辦事處黨政領導職數和科局級及以下機構設定及領導職數限額;負責鄉、鎮、辦事處的機構編制分類;分配下達市直機關各部門和鄉、鎮、辦事處機關的人員編制總額。 (六)研究擬定全市事業單位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總體方案:研究擬定事業單位的編制標準和人員結構比例;審核報批市委、市政府直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方案;審批市直機關各部門所屬事業單位和機構編制、職責範圍、人員結構和領導職數:指導、協調各級事業單位管理體制改革、機構改革和機構編制管理工作。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以及機構編制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規,研究擬定貫徹落實地方性政策、法規和規章的實施意見並組織實施及監督檢查;研究擬定機構編制工作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統一管理全市各級黨政機關、人大、政協、法院、檢察院機關,各民主黨派機關、人民團體機關的機構編制工作。
(二)研究擬定全市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總體方案;審核市委各部門、市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辦事處的機構改革方案;指導、協調全市各級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以及機構編制管理工作;參與研究修訂涉及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編制工作的政策、法規和規章。
(三)審核和協調市直機關各部門的職能配置、調整及職責劃分;協調市直機關各部門與各鄉、鎮、辦事處的職責劃分;指導各鄉、鎮、辦事處的職責劃分。
(四)審核市委各部門、市政府各工作部門及市委、市政府駐外辦事機構的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等事項;審核報批鄉、鎮、辦事處黨政領導職數和科局級及以下機構設定及領導職數限額;負責鄉、鎮、辦事處的機構編制分類;分配下達市直機關各部門和鄉、鎮、辦事處機關的人員編制總額。
(五)審核市人大、市政協、市法院、市檢察院機關和各民主黨派、人民團體機關的機構設定、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六)研究擬定全市事業單位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總體方案:研究擬定事業單位的編制標準和人員結構比例;審核報批市委、市政府直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方案;審批市直機關各部門所屬事業單位和機構編制、職責範圍、人員結構和領導職數:指導、協調各級事業單位管理體制改革、機構改革和機構編制管理工作。
(七)負責全市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工作,設立和實施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制度;研究擬定貫徹登記管理政策法規的實施辦法並組織實施;承擔市直事業單位和鄉、鎮、辦事處的登記管理和年度檢驗工作;依法保護核准登記的事業單位有關登記事項的合法權益;監督檢查事業單位執行《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的情況,查處違規行為;負責全市事業單位登記管理信息統計和網路建設。
(八)監督檢查全市各級各部門機構編制執行情況,查處違規行為;負責市直機關和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管理證的核發、年審換證、統一代碼標識的賦碼工作。
(九)承擔市直機關和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統一發放工資的人員編制和實有人數的審核工作;負責市直機關目標管理獎金和年終獎金髮放人數的審核工作。
(十)負責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研究推進機構編制法制建設的建議或意見;組織指導全市機構編制理論研究工作和信息宣傳、業務培訓、統計分析及計算機網路建設等工作。
(十一)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中央、省、地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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