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簽責任狀的要求:
破碎設備段長是本工段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第一責任人,對因設備安全生產、環境保護工作應負全面的直接責任。
二、崗位責任:
1、在設備主任的領導下,配合有關部門負責本工段專業範圍內的設備操作、維護等規程的制訂工作。
2、按時將設備的運行、維修、改造等情況填入設備技術檔案。
3、在設備主任的組織下,配合有關人員,制本工段各階段設備檢修計畫,並負責監督實施。
4、負責對在崗人員進行設備方面的技術指導和業務培訓。
5、經常深入生產一線,掌握設備的運行技術狀況,做到心中有數。
6、負責本專業範圍內的設備技術管理工作,包括設備維修方案的制訂,現場技術指導及維修質量的檢查、驗收等工作。
7、及時了解掌握現有設備、備品、備件的使用情況,作好備品、備件及維修材料計畫的編制工作,確保備品、備件的及時供應。
8、積極主動地做好現場設備的更新改造工作。
9、負責參與車間設備事故的分析,並提出處理方案。
10、對違反設備操作規程者有權制止,並向領導匯報處理;
三、考核指標:
實現:工亡、重傷為零,重大設備事故為零,重大火災事故為零,重大交通事故為零,重大經濟損失為零。
四、獎勵與懲罰:
1、對於認真履行職責,年內完成目標責任狀指標要求的: (1)每年發放安全獎勵360元。(2)取得先進、標兵評選資格。(3)車間獎勵150元。 2、對年度內完不成下列所有指標,除不得規定的安全獎外,按以下處罰: (1)對發生死亡、環境污染事故的,否決1個月。 (2)出現重大事件、重大設備損失萬元以上事故,否決1個月。 (3)出現輕傷事故,罰款250元。 (4)發生事故立即如實上報車間(車間在於24小時內報安環處)隱患、謊報以及故 意破壞、偽造事故現場的當事人處以100-300元罰款;造成的其他後果由本人負責。 (5)安全學習、活動到課率達不到者,給予責任人每人次扣20元。 (6)對本班各崗位的工具、材料、備件盜竊案件負責;並賠償價值的10%。 (7)粉塵合格率必需達到86%以上。否則每次罰款50元。 (8)上班期間發生盜竊案被開除者的設備段長罰款150元;班組罰款1000元。 (9)未盡事宜按礦考核標準執行。
五、目標責任狀實施:
本責任狀由XXX公司倉上分礦選冶廠安全環保領導小組組織實施。
六、責任狀簽章:
車間主任: 簽狀人(設備段長):
七、簽狀時間:
二零零五年一月一日至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