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自然生態過程是人類與自然相互依存和相互作用的動態過程。通常人類對自然的作用能夠刺激自然的發展,有助於生態動態平衡。破壞閾限地震就是指地震強度已經達到了生態平衡的自然彈性閾限,或者超過這個自然彈性閾限,已經破壞了生態平衡。
危害
超過這個閾限,人類的活動就要受到自然生態權力的制約或強制。因此,自然彈性閾限,是觸發生態權力的關節點,呈現本質上的不可侵犯性。這種不可侵犯性一旦被人為破壞,失調的自然生態就幾乎是不可復原的。如造成地下水和土壤的污染,由於污染消解過程極其緩慢,至少在人類生存的時間限度內不可能被消解。因此,人類實踐活動的自然生態閾限規定了人類應該做什麼,不應該做什麼。如果人類一意孤行,那就必然要受到自然生態權力的限制。例如,1998年我國松花江及長江等發生的300年不遇的震驚中外的特大洪災,都是自然生態權力的例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