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
1950年10月建立石門縣廣播收音站,1974年成立了石門縣廣播電視事業管理局,1984年正式更名為石門縣廣播電視局,1984年4月建立廣播電台,1984年4月修建了全省第二家縣級千瓦電視轉播台——蜈蚣寨電視轉播台,1994年8月建立石門有線電視台,1997年實施“局台一體”管理體制,將原局機關與石門人民廣播電台、石門電視台、石門有線電視台、蜈蚣寨電視轉播台實行兩塊牌子一套人馬的管理方式,順應了改革開放的發展形勢,形成了局為實體,台為呼號,構建大廣電的全新機制。
目前,石門縣廣播電視局占地40畝,擁有12層現代化的辦公大樓,有4000萬元固定資產,各種收入達1000多萬元,在編在崗幹部職工205人,內設機構16個。即辦公室、人事股、總編室、事業股、財務股、科技股、監察室、法制辦、綜治辦、農網辦、轉播台、石門電視台新聞綜合頻道、生活娛樂頻道、經濟信息頻道,石門人民廣播電台交通頻道,廣告公司,另外,還有1個省股份公司——石門電廣寬頻網路有限公司。
近 幾年來,石門縣廣播電視局大膽改革創新,爭先創優,2008年榮獲“全國廣播電視先進集體”和全省園林式單位等殊榮,連續幾年獲得全省、全市廣播電視工作目標管理先進單位、石門縣委、縣政府目標管理雙文明紅旗單位等諸多榮譽稱號。
展望未來,石門縣廣播電視局將根據“事業創新、宣傳創優、經營創效”的工作謀略,把握“導向金不換”的正確輿論導向,突出主體經營,加強行業指導,強化內部管理,力爭通過5年左右的時間,將石門廣電打造成全省乃至全國一流的縣級傳媒。
內部機構職能職責
石門縣廣播電視局是主管全縣廣播電視宣傳和廣播電視事業的具有行政職能的縣人民政府直屬事業單位。其主要職責如下:
(一)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及省、市有關新聞宣傳、影視文藝宣傳方面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法規,把握輿論導向;統一領導和直接組織全縣廣播電視新聞宣傳工作;指導、檢查、監督鄉鎮(區)廣播電視工作站的工作。
(二)負責石門人民廣播電台、石門電視台節目的采編、製作、審核、播控、傳輸發射工作。
(三)負責全縣廣播電視事業的規劃、建設與管理,制訂全縣廣播電視事業發展的戰略目標和規劃;負責鄉鎮(區)廣播電視事業建設的組織、指導和協調,促進廣播電視事業的發展和繁榮。
(四)負責全縣廣播電視站建立與撤銷的審核、申報工作。
(五)貫徹落實科技政策,組織、指導、協調全縣廣播電視系統新技術的科學研究和開發利用。
(六)組織和推進全縣廣播電視事業改革;加強廣播電視系統隊伍建設,提高人員素質。
(七)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1、辦公室
綜合協調各股室、台站之間及與系統外各單位之間的有關工作;負責以縣和局名義召開的相關廣播電視工作會議的組織、協調;負責局黨委、局行政工作會議的記錄及工作規劃、告示、決定、總結等材料的撰寫;負責信訪、提案辦理、檔案、保密、來客的接待和後勤管理工作;負責綜合調研、政務信息和上傳下達工作;負責辦理廣播電視行政複議事宜。
2、人事股
負責有關幹部的任免、獎懲、培訓工作和局屬各單位領導班子的建設與管理;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勞動工資、社會保險、教育和專業技術職務評聘的有關工作;負責機關各股室、站辦工作人員的日常考勤、考核工作;負責群團工作和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負責全局學習的組織和全局政治理論教育的組織及黨務工作;負責全局的組織思想作風建設。
3、總編室
負責日常宣傳管理;組織、指導、協調局屬宣傳單位的廣播電視宣傳及重大活動;具體承辦組織召開編委會、編排會和宣傳例會,協調采編與錄製、播出的關係;落實局黨委、編委會的宣傳工作意圖;指導、監督、檢查鄉鎮(區)廣播電視宣傳工作;負責廣播電視宣傳工作的改革;組織宣傳業務培訓,廣播電視節目評議和優稿及優秀論文評選;負責本縣廣播電視收視、收聽率調查;負責內部刊物編輯工作;負責磁帶庫的管理工作。
4、法制辦
抓好本局系統職工的法制教育;負責全縣廣播電視稽查及行政執法工作,檢查國家有關廣播電視方面的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
5、社會事業管理股
負責編制全縣廣播電視事業發展規劃並督促檢查落實;負責全縣農村電視網路建設的指導,組織鄉鎮廣播電視技術人員業務培訓;承辦全縣廣播電視台(站)、有線電視台(站)及地面衛星接收站建立的審核與上報;按照國家、省廣播電視法規和技術政策對全縣廣播電視事業實行行業管理,依法進行督促、檢查;負責全縣廣播電視台(站)有關技術方面的統計工作;負責全縣廣播電視播出機構的年審、年檢。
6、監察室(與紀委合署辦公)
負責局內紀檢、監察工作;提出本局端正黨風、嚴肅黨紀的意見和建議;檢查、監督執行黨章、法規、政策、決定和命令的情況;負責有關違紀案件的查處工作;參與重大設備採購、基建項目、經營創收和財務開支的監督工作。
7、科技股
負責執行國家廣播電視技術標準;指導、協調縣屬廣播電視系統的技術維修工作;組織編制技術發展規劃;組織重大技術改造和科技攻關;抓好廣播電視的安全優質播出和工程技術管理;組織技術業務培訓、科技論文評選;負責科研成果鑑定;負責設備器材的造型購置計畫和質量把關。
8、財務股
1、負責全局財務計畫管理、核算;
2、負責資產監管。
9、綜治辦
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安全保衛、消防工作;嚴格各項安全制度,維護內部治安秩序。
業務機構
1、廣播中心
負責石門縣人民廣播電台(交通頻道)節目的采編、製作和播出;負責廣播新聞的通訊聯絡工作;負責本媒體的廣告經營創收。
2、電視轉播台
負責轉播中央、省、市、廣播電視節目;負責轉播石門縣廣播電視節目。
3、新聞中心
負責電視新聞采編、製作、並為廣播中心提供部分新聞文字稿件;負責新聞欄目采編、製作;負責電視新聞的通訊聯絡工作。
4、社教中心
負責新聞評論,社會教育欄目和製作;負責全縣重要會議、重大活動的專題新聞採訪和製作;負責電視專題片的對外宣傳工作。
5、廣告中心
負責局內媒體廣告和戶外廣告的策劃、發布、組織、協調與管理;負責廣告經營創收。
6、網路中心
負責全縣有線電視廣播電視網路規劃建設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