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獅“乞丐營”
閩南話叫“乞食”的,文字上寫為“乞丐”,是指乞討的人。乞丐也有自己的組織,我國中原一帶稱“丐幫”,閩南叫“乞食營”。 石獅“乞食營”的組織始於何時,無資料可稽。下面僅就筆者所知及訪問所 得,對石獅“乞食營”的有關方面作點瑣談。
“乞食頭”蔡歲
清末民初,丐幫是政府俯允的民間合法組織。據聞,當時有關方面曾指定石獅“乞食頭”要由容卿鄉人擔任。因社會習俗認為那地位是極其下賤的,一般人都不願承命。後由仕林村民蔡歪頭膺任此職。歪頭謝世後,有一蔡歲者入贅蔡家並繼任“乞食頭”一職,且深得其妻洪環之鼎力輔弼。
蔡歲,出身貧農,自本世紀20年代接任丐首至解放初“乞食營”解散止,任職近40年。解職後回原籍務農幾年,於“大躍進”前夕壽終正寢。一生雖積累有限,但卻成為揚名一方,頭角嶄露的風流人物。
老一輩人大多還記得,當年蔡歲手持長竹煙管(“貢狗煙吹”)巡視“乞食營”時,眾丐無不恭敬臣服。遇有違丐規者,則以煙管鞭撻之,孰敢反抗。有婚喪喜慶人家,為免於應付乞丐登門乞討的麻煩,必迎請其蒞臨,饗以酒飯、協定送與銀錢之後,蔡丐首給予施主一紙上印“葫蘆”標記,貼於大門上,所轄乞丐見了當即遠離而去。長煙管與“葫蘆單”確是體現丐首權力的兩大標誌。
當時社會上有個迷信說法,認為乞丐命賤,不易招惹鬼神?忌。孩子拜丐首為乾兒子,算是“乞食仔”,也是命賤,可圖個吉利,易於養活。於是,蔡歲先後認收的乾兒子就達數十人之多。每逢“丐父”壽辰,乾兒子家便紛紛饋贈壽禮,賓客盈門,鞭炮轟響,蔡家好一派風光也。
“乞食營”的概況
石獅乞丐類型有二:一是入營的,一是非入營的。入營的乞丐須向轄區內丐首登記,列入花名冊內,組成一“乞食營”,其來源大多為:
(一)無田地的窮人;殘廢失去勞動力的窮人;因盜竊地瓜或偷人財物被人挖去雙眼、斬斷腳筋的。這些人窮苦無法生活,長期以乞討為生。
(二)老年人失去勞動力,無子女贍養或子女不孝不肯贍養的,日食難度,不得已出來乞食。
(三)遊手好閒,好吃懶做的懶漢或染上毒癮被家人逐出家門者。前者認為當乞丐“游府吃府,游縣吃縣”優遊自在,十分愜意;後者則因生活無著落因而無奈地加入乞食行伍。
至於不入營者則為:窮人遇天災人禍,一時無法生活,暫時逃荒,以乞討為生,如昔日黃河泛濫,災民逃荒至石獅乞食的“黃河婆”;貧寒人家遇有鄰村“普度”或大戶人家婚喜、生日、上?、喪葬等有施捨者,臨時攜帶兒女參與乞討等等。上述乞討的均屬暫時性,故不入營。
入營乞丐除衣著破爛外,有二標誌:一是肩背“加自”(即乞食袋),且以繩串底,內放碗筷和乞討來的東西;二為手持打狗棍,也稱“乞食”棍,以應付狗咬。
石獅“乞食營”設在石獅街田厝地界“帝爺宮”內(一說設在今市醫藥批發部對面)。轄區以十九都為主,兼十七八都的大侖、坪田村一帶。如別處乞丐越界乞討,可驅逐之。
乞丐於本轄區內乞討,如見施主們上貼有丐首的“葫蘆單”,即不得上前乞討。平日乞討有的還須按丐首與各村事前協定的“乞食日”如初一、十五或每月逢十、逢三、逢九等去乞討。年節、普度、勝跡日等則例外。
入營乞丐頗具團結互助精神。凡有同夥被拒絕布施,或受欺凌時,他們便傾營前往聲援。去時,連患病的、殘廢的、生癩瘡的、臭頭爛腳的或抬或扶都去,在當事人門前吵吵鬧鬧,氣勢洶洶。鬧得當事人舉手無措。如動手推搡,“乞食”們便將生病、殘廢的放下來,讓你收拾,“打死乞食,好人賠命”問題更大。只好自認晦氣,央人說項,破財了事。
乞丐也有一定的自尊心和光榮史感。他們雖社會地位低賤,位列社會最末流,但有些人卻仍記住他們的光榮史且引為誇耀。如逢春節,“乞食營”常貼上如下一幅對聯:
官居一品呂蒙正
位至三公鄭元和
呂蒙正,宋河南人,累官至太子太師,兩度入相,封許國公,相傳少曾為丐。鄭元和,相傳為滎陽公子,上京赴試,遇名妓李亞仙,3000兩金花盡後,被鴇母革逐,淪落為丐,後中狀元。有此榮光先輩,確可自豪一番。
乞丐還具一定的愛國心。1945年中國人民抗日戰爭獲得最後勝利,全國同胞歡欣雀躍。當石獅舉行盛大遊行慶祝時,石獅“乞食營”也選拔肢體較為健壯者,化裝組隊,他們頭戴草圈,裸露上身,兩手拍胸,邊走邊舞,在高擎上述對聯前導下,參加遊行。觀眾莫不嘖嘖誇讚,一時傳為佳談。
乞丐的生涯
入營乞丐的住處就在乞食營內。住宿與廚房一般分開,大多各自起一伙食,也有幾個人合夥的。炊具極為簡陋,一個陶缽,擱於兩塊石塊或磚塊上即可。燒的柴火是行乞時順手撿來的木頭、竹片、掃帚柄或棺材板等。是故俗語說“乞食灶無嫌好歹柴”即源於此。他們生活極為艱苦,一般僅能勉強填飽肚子。
乞丐得以維持殘生,主要依賴沿門托缽乞討。其間肢體無大礙能行走者,一般日討夜歸。每到較為富裕人家門口,便倚門框口呼“阿官阿娘(或頭家阿娘),一瓜賞咧!”等詞。有的還帶上“道具“如殘障的孩童、頸系小鈴的小狗、或小狗舂碓等,如此乞討較易取得施主的同情和喜歡,較易得到施捨。
春節期間,有的乞丐把“道具”改用為“搖錢樹”(在有刺的小樹叢上,繫上幾個銅錢,紮上幾朵“春花”、幾個彩塑“孩兒”)。錢樹搖動,銅錢作響,口唱吉利歌訣:如:一搖一家興旺,二搖子孫滿堂,三搖三元及第,四搖四代兩公孫,五搖五男二女,六搖六國都丞相,七搖七子八婿,八搖八仙朝閣老,九搖九世同居,十搖十子十媳婦。唱畢後或燃放半串小炮仗,或用口作鞭炮聲“桌球乓”,然後開口乞討。似此,頗受歡迎,經常能得到施捨銅錢或年米糕。
老弱殘廢乞丐行走不便的,每於交通要道、行人必經之地,如石獅下澤橋、菜市、墟埔等周圍在地坐等。有的還帶著畸形的孩子,如大頭的、軟骨的、短腿缺臂等以作乞討“招牌”,取得過路人的憐憫,給予施捨。
此外,富有人家大辦喪事,出殯時也是乞丐乞討的大好時機。每見出殯路上,乞丐於路旁擺上一個小“果合”,插上幾枝香,棺木抬過時,燃放一小串炮仗,俗稱“半路祭”。喪家依例要給予較平常豐厚的布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