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在粉碎的或原來鬆散的土(包括各種粗、中、細粒土)中,摻入足量的石灰和水,經拌和、壓實及養護後得到的混合料,當其抗壓強度符合規定要求時,稱為石灰穩定土。
用石灰穩定細粒土得到的強度符合規定要求的混合料,稱為石灰土。石灰穩定土適用於各級公路的底基層以及二級和二級以下公路的基層,但石灰土不得用於二級公路的基層和二級以下公路高級路面的基層。
石灰穩定土強度形成的原理
在土中摻入適當的石灰,並在最佳含水量下壓實後,既發生了一系列的物理力學作用,也發生了一系列的物理一化學作用,從而使土的性質發生了根本的改變。在初期,主要表現在土的結團性、塑性降低、最佳含水量的增大和最大密實度的減小等;後期變化主要表現在結晶結構的形成.從而提高其板體性、強度和穩定性。
石灰穩定土強度形成主要依靠離子交換作用、火山灰作用、碳酸化作用、結晶作用。
影響石灰土強度的因素
土質
各種成因的亞黏土、亞砂土、粉土類土、黏土類土都可以用石灰來穩定,但生產實踐表明,黏質土較好,其穩定的效果顯著,強度也高。當採用塑性指數過高的土時施工不易粉碎,且增加乾縮裂縫;採用塑性指數偏小的土時容易拌和,但難以碾壓成型,穩定效果不顯著。選用土質,既要考慮其強度,還要考慮到施工時易於粉碎、便於碾壓成型。一般選用塑性指數為15~20的黏質土。塑性指數偏大的黏質土,要加強粉碎,粉碎後,土中粒徑為15~25mm的土塊不宜超過5%。經驗證明,塑性指數小於12的土不宜用石灰穩定。對於硫酸鹽類含量超過0.8%或腐殖質含量超過10%的土,對強度有顯著影響,不宜直接採用。
灰質
石灰的等級愈高(即活性CaO+MgO的含量愈高),穩定效果愈好;石灰的細度愈大,其表面積愈大,在相同劑量下與土粒的作用愈充分,因而效果愈好。同時,石灰消解後不能在空氣中存放過久,以免碳化降低活性。
石灰劑量
石灰劑量是指石灰質量占全部粗細土顆粒(即礫石、碎石、砂礫、粉粒和黏粒)乾質量的百分率。(石灰劑量=石灰質量/千土質量)
石灰劑量對石灰穩定土強度影響顯著,石灰劑量較低(小於3%~4%)時,石灰主要起穩定作用,土的塑性、膨脹、吸水量減小,使土的密實度、強度得到改善。隨著劑量的增加,強度和穩定性均提高,但劑量超過一定范同時,強度反而降低。生產實踐中常用的最佳劑量範圍,對於黏質土及粉質土為8%~14%;對於細粒土則為9%~16%。劑量的確定應根據結構層技術要求進行混合料組成設計。
含水量
水是石灰穩定土的重要組成部分,具有以下作用:
①使石灰與土發生物理一化學反應,從而提高強度。
②是土的粉碎、拌和與壓實的必要條件,在石灰土強度同石灰劑量的關係佳含水量下可達到最佳壓實效果。
③養護時保持一定濕度。
不同土質的石灰穩定土有不同的最佳含水量,需通過標準擊實試驗確定,並用以控制施工中的實際加水量。
壓實度
石灰穩定土的強度隨壓實度的增加而增長。實踐證明,石灰穩定土的壓實度每增減1%,強度約增減4%左右。而且密實的石灰穩定土,其抗凍性、水穩定性好,縮裂現象也少。
石灰穩定土類底層檢驗要點
1.在城鎮人口密集區,應使用廠拌石灰土,不得使用路拌石灰土。
2.廠拌石灰土應符合下列規定。
(1)石灰土攪拌前。應先篩除集料中不符合要求的顆粒,使集料的級配和最大粒徑符合要求。
(2)宜採用強制式攪拌機進行攪拌。配合比應準確,攪拌應均勻;含水量宜略大於最佳制;石灰土應過篩(20mm方孔)。
(3)應根據土和石灰的含水量變化,集料的顆粒組成變化,及時調整攪拌用水量。
(4)拌成的石灰土應及時運送到鋪築現場,運輸中應採取防止水分蒸發和防揚塵措施。
(5)攪拌廠應向現場提供石灰土配合比例強度標準值及石灰中活性氧化物含量的資料。
3.採用人工攪拌石灰土應符合下列規定。
(1)所用土應預先打碎、過篩(20mm方孔),集中堆放,集中拌合。
(2)應按需要將土和石灰按配合比要求,進行摻配。摻配時土應保持適宜的含水量,摻配後過篩(20mm方孔),至顏色均勻一致為止。
(3)作業人員應佩戴勞動保護用品,現場應採取防揚塵措施。
4.廠拌石灰土攤鋪應符合下列規定。
(1)路床應濕潤。
(2)壓實係數應經試驗確定。現場人工攤鋪時,壓實係數宜為1.65~1.70。
(3)石灰土宜採用機械攤鋪,每次攤鋪長度宜為一個碾壓段。
(4)攤鋪摻有粗集料的石灰土時,粗集料應均勻。
5.碾壓應符合下列規定。
(1)鋪好的石灰土應當天碾壓成活。
(2)碾壓時的含水量宜在最佳含水量的允許偏差範圍內。
(3)直線和不設超高的平曲線段,應由兩側向中心碾壓;設超高的平曲線段,應由內側向外側碾壓。
(4)初壓時,碾速宜為20~30m/min,灰土初步穩定後,碾速宜為30~40m/min。
(5)人工攤鋪時,宜先用6~8t壓路機碾壓,灰土初步穩定,找補整形後,方可用重型壓路機碾壓。
(6)當採用碎石嵌丁封層時,嵌丁石料應在石灰上底層壓實度達到85%的撒鋪,然後繼續碾壓,使其嵌入底層,並保持表面有稜角外露。
6.縱、橫接縫均應設直茬。接縫應符合下列規定。
(1)縱向接縫宜設在路中線處。接縫應做成階梯形,梯級寬不應小於1/2層厚。
(2)橫向接縫應儘量減少。
7.石灰土養護應符合下列規定。
(1)石灰土成活後應立即灑水(或覆蓋)養護,保持濕潤.直至上層結構施工為止。
(2)石灰土碾壓成活後可採取噴灑瀝青透層油養護,並宜在其含水量為10%左右時進行。
(3)石灰土養護期應封閉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