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紹
1960年9月,由伊朗、伊拉克、科威特、沙烏地阿拉伯和委內瑞拉的代表在巴格達開會,決定聯合起來共同對付西方石油公司,維護石油收入,14日,五國宣告成立石油輸出國家組織(Organisation of Petroleum Exporting Countries——OPEC),簡稱“歐佩克”。隨著成員的增加,歐佩克發展成為亞洲、非洲和拉丁美洲一些主要石油生產國的國際性石油組織。歐佩克總部設在奧地利首都維也納。現在,歐佩克旨在通過消除有害的、不必要的價格波動,確保國際石油市場上石油價格的穩定,保證各成員國在任何情況下都能獲得穩定的石油收入,並為石油消費國提供足夠、經濟、長期的石油供應。
歐佩克位於維也納的總部,其宗旨是協調和統一各成員國的石油政策,並確定以最適宜的手段來維護它們各自和共同的利益。
出版物《石油輸出國組織公報》(月刊);《石油輸出國組織評論》(季刊);《年度報告》;《統計年報》。
根據《BP世界能源統計2017》,2016年底該組織成員石油總儲量為12205億桶,約占世界石油儲量的71.5%,其中排在前五位的成員分別是委內瑞拉(3009億桶)、沙烏地阿拉伯(2665億桶)、伊朗(1584億桶)、伊拉克(1530億桶)和科威特(1,015億桶)。2016年該組織成員原油產量為18.642億噸,約占世界原油產量的42.5%,其中排在前五位的成員分別是沙烏地阿拉伯(5.857億噸)、伊朗(2.164億噸)、阿聯(1.824億噸)、科威特(1.527億噸)和委內瑞拉(1.241億噸)。
成立歷史
二戰後當時的國際政治經濟形勢推動了石油輸出國組織的形成。首先,二戰後亞非拉眾多第三世界國家民族主義運動風起雲湧,在大部分歐佩克國家所處的中東地區表現的尤為突出。戰後在敘利亞、約旦和伊朗等地,民族解放運動浪潮風起雲湧。各個國家紛紛與該地區的老牌殖民者英國、法國開展鬥爭,要求廢除歷史上的一系列不平等條約並撤軍。40年代,約旦、敘利亞和黎巴嫩先後獨立。而到了50年代,伊朗和伊拉克人民也相繼發動了反對帝國主義經濟掠奪和政治控制的鬥爭,沉重打擊了英美的殖民勢力。60, 70年代,包括科威特、卡達和阿聯在內的一系列獨立民族國家也宣告成立。
其次,這一時期能源結構迅速轉換,石油取代煤炭成為經濟發展的重要動力,石油資源成為產油國國家實力的重要組成部分。石油作為一種能源,有著天然的優勢,在可燃性和單位產出熱量上都強於煤炭,且開採成本低,運輸方便。第二次工業革命使得內燃機問世,石油在包括運輸、製造和軍事的一系列領域地位上升,消費量大大增加。二戰後,科學技術帶來勘探能力的提高,大量的優質油田被發現。而這些油田大都分布在中東西亞地區,該地區的新興獨立國家迫切需要收入建設經濟,便與國際石油大公司開展合作,帶動世界石油產量大幅上升。到60年代初石油己經取代煤炭成為“第一能源”。
第三,以“七姐妹”’為代表的西方石油公司長期以來通過租讓權的形式控制著中東地區大量的石油資源,並壟斷開採、定價和經營權。1900年,伊朗海關總監基塔比將軍在英國退休外交官亨利.沃爾夫的介紹下結識了威廉.諾克斯·達西,達西在次年赴伊朗展開石油開採權的談判,在英國政府的鼎力支持下,順利於5月份簽署了石油租讓權協定,達西獲得了為期60年的在伊朗3/4的土地上開採石油、天然氣和瀝青等的權利,‘此後各大石油公司在本國政府的支持下紛紛效法。歐佩克創始五國因其儲量豐富,開採條件好,尤其成為國際石油資本競相角逐的對象。值得一提的是,戰後15年間(1945-1960),這5個國家探明的石油儲量增長了4. 37倍,占全球石油儲量的比重由56. 8%增長到66. 67%;石油出口方面,1960年這5個國家總計出口3. 1039億噸石油,占當年世界石油出口總量的81. 43%0 5然而國際石油巨頭們賺得盆滿缽滿之際,很多產油國卻經受著經濟困難所帶來的政局動盪和債台高築的狀況。
1950年,沙特政府向阿美公司提出利潤對半分成並取得成功,隨後,科威特、伊拉克、卡達和巴林也迫使相關公司接受了對半分成的原則。在伊朗,石油國有化運動雖然沒有取得根本意義上的勝利,但是伊朗政府也成功將租借地面積壓縮到原面積的1/5o s在50年代,還出現了產油國聯合鬥爭的趨勢,例如1952年阿盟成立下屬“石油專家委員會”和1959年召開的阿拉伯第一次石油大會。
這種聯合鬥爭的趨勢因為國際石油寡頭們謀取私利的降價行為而發生質變。為了與蘇聯爭奪市場,各大石油公司在50年代末開始削減油價,令中東主要產油國損失慘重。1960年8月,在英國石油公司和埃克森公司的帶動下,其他幾家公司也隨之相繼降價。時任沙烏地阿拉伯石油大臣的阿卜杜拉·塔里基與委內瑞拉礦物與碳化氫部長佩雷斯·阿方索迅速會晤,商討組織開羅“君子協定”參加國會議。9月14日,沙烏地阿拉伯、委內瑞拉、伊朗、科威特和伊拉克五國宣布成立石油輸出國組織。一個影隨後幾十年國際能源格局,極具世界影響力的政府間組織誕生了。
歐佩克成立以後,各國紛紛開始了收回資源主權的行動。60年代,各國主要的行動方向是收回租借地的鬥爭。結果富有成效,沙特收回了75%的租借地,科威特收回了58%,而卡達也收回了1/30 12而到了70年代,鬥爭則進一步轉向,因為此時租讓制仍在實行,決定石油價格的權利依然掌握在國際大石油公司手中,一方面,歐佩克國家通過一系列談判,先後達成了《德黑蘭協定》、《的黎波里協定》和兩個《日內瓦協定》,迫使國際石油大公司部分放棄了原油標價的決定權。另一方面,歐佩克國家還發起了參股與國有化運動,旨在結束大公司們對本國石油資源的控制權。1972年10月5日,在石油生產國的壓力之下,石油輸出國組織海灣五國與國際石油大公司的代表舉行紐約會議,簽訂了參股協定。協定使得這些國家獲得了所在國石油公司25%的股份,股份份額將逐年增加。原公司仍控制石油生產設備和經營權等。
而最重要的舉動莫過於伊朗、伊拉克、利比亞等國紛紛廢除原有的石油租讓協定,將原來本國運營的石油公司財產全部收回國有,歐佩克國家就此基本實現了對石油工業從上游勘探開發到下游生產銷售的全面控制。1973年10月,各產油國代表經過協商,不顧石油公司和西方石油消費國的反對,使海灣原油、阿拉伯輕油、北非原油的標價全部大幅上漲70-100%,並在隨後拒絕了相關方的談判請求,成立價格委員會。石油輸出國組織成員國首次單方面提價,標誌著世界石油體系的權力發生根本轉移,歐佩克憑藉著雄厚的石油儲藏、生產實力,以及對石油商品的自主定價權,成為當代最有影響力的國際組織之一。
組織結構
1961年1月,石油輸出國組織第二次會議上在加拉加斯舉行。會議通過了《石油輸出國組織章程》,確立了歐佩克內部的組織架構,包括大會、理事會、秘書處、經濟委員會、特別機構諮詢委員會等分支。大會是歐佩克的最高權力機構,由各成員國的石油部長或能源大臣組成。大會奉行全體一致原則,採取一人一票制,每個成員國均為一票,以此行使包括是否批准新成員國加入和產量配額在內的一系列重大問題的決策權,並決定以何種適當方式實施。大會每年召開兩次,在特殊情況下可能會召開特別會議。
歐佩克理事會由各成員國提名的理事組成。理事會的任期一般為兩年,理事會負責管理組織的日常事務,保證大會決議的順利執行。理事會審議由秘書長向大會提交的有關歐佩克日常事務的報告,還負責起草年度預算報告。
歐佩克秘書處是在理事會的領導下,根據據歐佩克相關組織條例運行的行政職能組織。歐佩克秘書處由秘書長、調研室、數據服務中心、能源形勢研究部門、石油市場分析部門、行政與人事部門、信息部門、秘書長辦公室以及法律室組成。
歐佩克經濟委員會的任務是根據大會決議和秘書處的指示,收集相關情報資料,向成員國和大會提出建議,儘可能穩定國際石油價格。而特別機構諮詢委員會,則是應大會主席的邀請召集,並在一定條件下有權決定批准相關決議的機構。另外,歐佩克還設有國際發展基金會(OF工D),其目的是通過貸款和援助等形式加強與其他開發中國家的合作關係,提高組織的國際聲譽。
成員國
歐佩克組織條例規定:“在根本利益上與各成員國相一致、確實可實現原油淨出口的任何國家,在為全權成員國的三分之二多數接納,並為所有創始成員國一致接納後,可成為本組織的全權成員國。” 該組織條例進一步區分了3類成員國的範疇:創始成員國——1960年9月出席在伊拉克首都巴格達舉行的歐佩克第一次會議,並簽署成立歐佩克原始協定的國家;全權成員國——包括創始成員國,以及加入歐佩克的申請已為大會所接受的所有國家;準成員國——雖未獲得全權成員國的資格,但在大會規定的特殊情況下仍為大會所接納的國家。 目前,除去印度尼西亞被暫停opec成員資格以外,歐佩克共有12個成員國,加入歐佩克的時間,它們是:阿爾及利亞(1969年)、伊朗(1960年)、伊拉克(1960 年)、科威特(1960年)、利比亞(1962年)、奈及利亞(1971年)、卡達(1961年)、沙烏地阿拉伯(1960年)、阿拉伯聯合酋長國(1967年)、委內瑞拉(1960年)、安哥拉(2007年)、厄瓜多(1973年加入,1992年退出,2007年重新加入)、印度尼西亞(1962年加入,2008年退出,2015年12月重新加入)和加彭(1975年加入,1995年退出,2016年7月1日重新加入)。
歷屆秘書長
* Fuad Rouhani (伊朗): (1961年1月21日 - 1964年4月30日)
* Abdul Rahman al-Bazzaz (伊拉克): (1964年5月1日 - 1965年4月30日)
* Ashraf Lutfi (科威特): (1965年5月1日 - 1966年12月31日)
* Muhammad Saleh Joukhdar (沙烏地阿拉伯): (1967年1月1日 - 1967年12月31日)
* Francisco R. Parra (委內瑞拉): (1968年1月1日 - 1968年12月31日)
* Elrich Sanger (印尼): (1969年1月1日 - 1969年12月31日)
* Omar el-Badri (利比亞):(1970年1月1日 - 1970年12月31日)
* Nadim Pachachi (伊拉克): (1971年1月1日 - 1972年12月31日)
* Abderrahman Khène (阿爾及利亞): (1973年1月1日 - 1974年12月31日)
* M.O. Feyide (奈及利亞): (1975年1月1日 - 1976年12月31日)
* Ali M. Jaidah (卡達): (1977年1月1日 - 1978年12月31日)
* René G. Ortiz (厄瓜多): (1979年1月1日 - 1981年6月30日)
* Marc Saturnin Nan Nguema (加彭): (1981年7月1日 - 1983年6月30日)
* Fadhil J. al-Chalabi (伊拉克), (代理): (1983年7月1日 - 1988年6月30日)
* Subroto (印尼): (1988年7月1日 - 1994年6月30日)
* Abdallah Salem el-Badri (利比亞): (1994年7月1日 - 1994年7月31日)
* Rilwanu Lukman (奈及利亞): (1995年1月1日 - 2000年12月31日)
* Alí Rodríguez Araque (委內瑞拉): (2001年1月1日 - 2002年6月30日)
* Álvaro Silva Calderón (委內瑞拉): (2002年7月1日 - 2003年12月31日)
* Purnomo Yusgiantoro (印尼), (代理): (1 Jan 2004 &)
* Iin Arifin Takhyan (印尼), (代理 Yusgiantoro): (2004年1月1日 - 2004年2月)
* Maizar Rahman (印尼), (代理 Yusgiantoro): (2004年2月 - 2004年12月31日)
* Sheikh Ahmad Fahad Al Ahmad Al Sabah (科威特), (代理): (2005年1月1日 - 現在)
* Adnan Shihab-Eldin (科威特), (代理 Al Sabah): (2005年1月1日 - 現在)
由1961年1月21日至1965年4月,理事會主席亦依據職權同時擔任秘書長。理事會主席和秘書長的職權由1965年4月開始分拆。
組織作用
歐佩克各成員國的代表(主要是代表團團長)在歐佩克大會上對其石油政策加以協調、統一,以促進石油市場的穩定與繁榮。歐佩克秘書處負責該組織的日常事務,接受理事會的指令,由秘書長直接領導。歐佩克下設的經濟委員會、部長監察委員會等多個執行機構,則履行諮詢、磋商、協調等多項職能。
歐佩克成員國對當前形勢和市場走向加以分析預測,明確經濟成長速率和石油供求狀況等多項基本因素,然後據此磋商在其石油政策中進行何種調整。例如,在以往數次大會中,歐佩克成員國曾分別確定提高或是減少該組織的總體石油產量,以便維持石油價格的穩定,為消費國提供穩定的短期、中期乃至長期的石油供應。
歐佩克組織在近年曾多次使得石油價格暴漲來抗衡美國等西方已開發國家。為平衡世界力量有不可小覷的作用。
組織成員國共控制約全球三分之二的石油貯備,約共占世界石油蘊藏78%以上的石油儲量並提供40%以上的石油消費量。它們占全球產油量的40%和出口量的一半。藉歐佩克,成員國得以從石油出口得到更多收益。"於上一年,歐佩克的11個成員國. . .根據聯邦能源信息管理局的數字,從石油出口中收取3380億(美)元,比2003年增加42%。相對於1972年的數字,成員國石油出口的收益為230億美元;經歷1973年石油危機後1977年,該數字為1400億美元。
由於石油銷售被美元所主導,美元兌其他貨幣的匯率會直接影響歐佩克對石油的定價。舉例說,當美元對其他貨幣下跌,歐佩克成員國會收取較少的其他貨幣。因為它們持續以美元出售石油, 這將導致購買力直接的下降。當歐元引入後,伊拉克決定以歐元代替美元作為出售石油的交通貨幣。
歐佩克的決定相當影響國際油價。例如,於1973年石油危機,歐佩克拒絕運送石油至於贖罪日戰爭(十月戰爭)支持以色列對抗埃及和敘利亞的西方國家。這使油價上升4倍,從1973年10月17日至1974年3月18日,持續5個月之久。於1975年1月7日,歐佩克成員國同意將原油價格提高10%。與此同時,歐佩克成員國(包括一些剛把石油工業國有化的國家)回響國際新經濟秩序的呼籲,加入開始聯合初級生產者。總結於阿爾及爾舉行的歐佩克第一次高峰會,它呼籲定下穩定而合理的物價、國際食物和農業計畫、由南至北的技術轉移,及經濟系統的民主。
影響力
石油輸出國組織剛剛誕生之際並不為西方國家和石油公司所重視,那時,石油公司根本就沒將這樣一個組織當回事。但歐佩克能逐漸取得如今的國際地位,則主要緣於兩個方面:龐大的石油儲量和生產量,以及該組織對出口石油的統一定價。
儲量方面。1950年世界探明的原油儲量為105. 69億噸,其中石油輸出國組織為60. 39億噸,占比達56.32%。 1979年,世界探明原油儲量為635275千桶,石油輸出國組織為435556千桶,占比為68. 690。而到了1999年,世界探明原油儲量為1042536千桶,其中石油輸出國組織為811526千桶,占比高達77. 8%。
生產方面。1950年世界原油生產量為5. 23億噸,其中石油輸出國組織為1. 69億噸,占比為32. 31%。1979年世界原油日均生產量為62274. 1千桶,其中石油輸出國組織為30511. 3千桶,占比為48. 6%。 1999年世界原油日均生產量為63956. 8千桶,其中石油輸出國組織為26237. 7千桶,占比為41%。
歐佩克的決定相當影響國際油價。例如,於1973年石油危機,歐佩克拒絕運送石油至於贖罪日戰爭(十月戰爭)支持以色列對抗埃及和敘利亞的西方國家。這使油價上升4倍,從1973年10月17日至1974年3月18日,持續5個月之久。於1975年1月7日,歐佩克成員國同意將原油價格提高10%。與此同時,歐佩克成員國(包括一些剛把石油工業國有化的國家)回響國際新經濟秩序的呼籲,加入開始聯合初級生產者。總結於阿爾及爾舉行的歐佩克第一次高峰會,它呼籲定下穩定而合理的物價、國際食物和農業計畫、由南至北的技術轉移,及經濟系統的民主。
非成員國
歐洲:丹麥、義大利、荷蘭、挪威、俄羅斯、英國、羅馬尼亞、土耳其、摩爾多瓦、白俄羅斯、烏克蘭和保加利亞。
北美洲:加拿大、墨西哥、美國、特立尼達和多巴哥。
中東:巴林、約旦、敘利亞、以色列、阿曼和葉門。
非洲:南非、摩洛哥、莫三比克、馬里、喀麥隆、象牙海岸、貝寧、塞席爾、納米比亞、埃及、剛果、蘇丹、加彭、突尼西亞、和赤道幾內亞。
南美洲:哥倫比亞、秘魯、阿根廷、智利、玻利維亞、巴西。
大洋洲:紐西蘭、巴布亞紐幾內亞、澳大利亞。
亞洲:泰國、越南、印度、寮國、蒙古、馬來西亞、印度尼西亞、巴基斯坦、喬治亞、汶萊、哈薩克斯坦、吉爾吉斯斯坦、土庫曼斯坦、孟加拉、亞美尼亞、亞塞拜然、烏茲別克斯坦、東帝汶、菲律賓、緬甸、中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