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衡器
據考,權為我國古代衡器之一,用以秤重。用法與天平一致,權常懸秤之一端,而貨物一端必須與權同重,少增多 減。北京地區不曾產鹽,但鹽乃人所必需之物。然北京城乃明清首都,上至皇帝百官,下至平民百姓,人口眾多,無不食鹽,必須自各地產鹽處運至京。運至此之大量食鹽,需要批發給各處鹽商,量多且重,業務繁重,必用大秤稱之,故製作此砝碼類大型石權,以等臂天平稱之,減少稱鹽次數和工作量,也節省時間,提高效率。因為銅、鐵鑄造大權費用高且易被鹽腐蝕而不準,故用石雕制之。
權當名詞用時,則可以把權的作用抽象為某種決定性的力量,這種力量不僅可以衡量天下,規範事物,保持公平,而且舉足輕重。這個東西就是政治學意義上的“權力”。
古代有用石權象徵權利的做法,官員們在履行權力時,要掌握辦案的輕重,要體現權衡的公正。為了不忘自己持權的特殊性,有的縣衙的官員們將石秤砣高懸於大梁,一來警示自己按聖旨運用權力,二來告誡身邊官員要用好手中權力,以提醒自己做到斷案是非分明。
人物
1917年參加革命,歷任連副、連長、團副等職。1932年參加"一二八"淞滬抗戰,1935年入陸軍大學研究院第4期學習。1937年2月,任陸軍大學兵學教官,7月入廬山軍官訓練團受訓。後歷任課長、副處長、處長、副旅長等職,參加過蘇南遊擊戰役。1939年10月,任第11師參謀長。後曾任軍事委員會政治部部長辦公室副主任、第六戰區參謀處處長、第五師副師長、師長。1942年入中央訓練團第29期受訓。1943年參加鄂西會戰。不久調任中國遠征軍司令長官部副參謀長。1945年任軍政部及後勤總司令部人事處處長,後任軍政部駐東北軍事特派員。聯勤總部第六補給區司令。1946年7月退役,任東北屯墾局局長,當選第一屆國民大會代表,立法院立法委員。1949年任豫陝鄂綏靖公署副主任兼參謀長。1949年去台灣。1987年10月26日在台北病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