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負責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監督管理。貫徹執行林業及生態建設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組織起草審查林業規範性檔案,擬訂林業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承擔林業生態文明建設的有關工作。(二)牽頭組織實施森林工程;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造林綠化工作。指導植樹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導、監督全民義務植樹、造林綠化工作;依法負責退耕還林工作;承擔林業應對氣候變化的相關工作;承擔縣綠化委員會和縣森林工程建設領導小組的具體工作;負責利用外援、外資進行造林綠化、森林生態環境建設項目的實施。
(三)承擔森林資源保護髮展監督管理的責任。依法編制、審核森林採伐限額並監督執行,監督管理林(竹)木的憑證採伐、運輸和經營加工,負責林地、林權管理和徵用、占用林地的審核(批);負責天然林保護工作。
(四)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濕地保護工作。擬訂濕地保護規劃,組織實施濕地保護小區、濕地公園等保護管理工作,監督濕地的合理利用。
(五)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石漠化治理工作。組織擬訂石漠化治理保護區建設規劃。
(六)承擔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的責任。負責陸生野生動植物的保護、利用及其專用標識、疫源疫病監測。
(七)承擔林業系統自然保護區監督管理的責任。依法指導森林、濕地、石漠化和陸生野生動物類型自然保護區的建設和管理;負責生物多樣性保護的有關工作。
(八)承擔推進林業改革,維護農民經營林業合法權益的責任。提出林業改革發展、維護農民經營林業合法權益的政策建議,指導、監督農村林地承包經營和林權流轉,監督指導林權糾紛和林地承包契約糾紛的調處工作;負責基層林業工作機構的建設和管理。
(九)監督檢查各產業對森林、濕地、石漠和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開發利用。提出林業資源最佳化配置的政策建議,擬訂林業產業地方標準並監督實施,組織指導林產品質量監督;指導森林公園的建設和管理;依法指導山區綜合開發。
(十)負責森林公安工作,監督管理森林公安隊伍。指導、協調、督促對破壞森林資源和野生動植物資源等林業案件的查處,偵破查處林業違法案件。
(十一)承擔組織、協調、指導、監督森林防火工作責任。承擔縣森林防火指揮部的具體工作;指導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檢疫和預測預報工作。
(十二)負責林業及其生態建設項目、資金的管理監督。提出林業固定資產投資建議,審批、核准相關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提出縣級林業建設投資安排建議並組織實施。
(十三)組織指導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科技、宣傳、對外合作與交流。組織開展林業科研、技術推廣等工作,組織、指導林業科技創新體系、林業技術推廣體系建設;承擔林業區域協作、對口支援等工作,
(十四)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科室名稱:辦公室。主要職能:協助局領導組織、處理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局機關綜合管理和制度建設;負責文秘、信息、新聞宣傳、目標管理、組織、人事、機構編制、調研、保密、信訪、檔案、電子政務工作;負責上級機關和領導交辦事項、議案提案和局內重大事項的督查督辦;負責局機關黨的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負責機關後勤服務、部門協調工作;負責綜合治理、機關安全、廉政建設、愛國衛生、精神文明、法建、計生等工作;負責機關工青婦等群團工作。負責編制、審定、下達林業基本建設計畫,並監督執行;負責林業建設項目的預算、決算;監督全縣林業資金的徵收、管理和使用;負責林業會計、統計、內部審計及局機關財務管理;歸口管理全縣林業資產及局機關資產。
科室名稱:造林綠化科(縣綠化委員會辦公室、縣森林工程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縣退耕還林辦公室、縣中德合作援助辦公室)。
主要職能:負責編制林業發展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擬訂全縣生態建設、退耕還林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指導、制定造林綠化、植樹種草等生物防治措施,防止水土流失;指導各類工程造林、幼林撫育、森林經營和低產林改造的實施和管理;指導各類生態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及各類林業基地建設並檢查驗收;負責林業行業專業人員的管理;擬訂全縣林業人才培訓及教育發展規劃;組織、指導、檢查全民義務植樹;承擔縣綠化委員會和縣森林工程建設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負責利用外援、外資進行造林綠化、森林生態環境建設項目的實施;負責國有林場的管理。
科室名稱:林政資源科(行政許可服務科、縣天然林保護辦公室)。
主要職能:組織、指導全縣森林資源管理;組織開展全縣森林資源調查、動態監測和統計;編報、審核下達全縣森林採伐限額;指導、管理全縣森林資源流轉;管理林(竹)木的憑證採伐和運輸;負責林地、林權的管理;監督全縣森林資源的使用情況;指導、管理全縣森林分類經營和天然林資源保護工作;負責基層林業服務體系的建設及管理;組織、管理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檢疫和預測、預報工作。
統一受理林業行政許可服務事項;負責對林業行政審批、許可、收費等項目進行清理、審核;負責林業行政審批牽頭、督促、協調相關科室按時限實施行政審批。
科室名稱:林業產業科。
主要職能:組織擬訂全縣林業產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擬訂全縣林業產業政策;負責全縣林業產業發展布局的規劃並監督實施;負責林業產業的行業管理和指導;負責林木加工、林產化工、森林旅遊、森林食品、森林藥材等林業支柱產業發展的規劃和管理;負責編制、策劃林業產業各種建設項目和項目的管理;負責林業產業項目的評估、審核工作;負責森林公園、花卉及林業特色產業建設和管理;負責林業產業各種要素市場的協調、指導和管理;負責爭資立項和招商引資工作。
科室名稱:政策法規科。
主要職能:提出森林及生態環境建設、森林資源保護等政策建議;指導、監督林業行政執法,承擔行政訴訟、行政賠償等法律事務;負責林業法制建設工作;開展林業普法教育,為基層提供法律諮詢服務。
科室名稱:紀檢組(監察室)。
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紀檢監察工作和行政監察工作。
科室名稱:石柱土家族自治縣森林公安局(石柱土家族自治縣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隊)。下設“石柱土家族自治縣森林公安局方斗山派出所”和“石柱土家族自治縣森林公安局七躍山派出所”
主要職責:負責全縣森林公安工作;負責森林公安隊伍的建設和管理;負責全縣破壞森林及野生動植物資源的刑事案件偵查及治安案件處理;負責維護林區治安秩序;承辦上級部門交辦的其它事項。
科室名稱:石柱土家族自治縣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檢疫站
主要職責:負責編制林業有害生物防治預案;負責森林植物檢疫工作;負責林業有害生物調查及監測,定期開展預測預報,組織、指導全縣對林業有害生物的防治;負責疫源疫病的防控工作。
科室名稱:石柱土家族自治縣野生動植物保護管理站
主要職責:組織、指導全縣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保護管理和合理開發利用;負責全縣野生動植物資源、珍稀植物、名木古樹的調查、資源利用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森林和陸生野生動物類型自然保護區的規劃、保護和管理;負責濕地資源的規劃、保護和管理工作。
科室名稱:石柱土家族自治縣林業科技服務中心(縣林木種苗中心)
主要職責:負責實施林業科技項目,開展林業科學實驗、試驗示範,推廣林業先進實用技術和科研成果;負責開展林業科技培訓、諮詢服務;負責森林資源資產的調查、評估工作。負責林木種苗管理工作;負責林木種子、苗木、花卉的採收、培育、引進和管理;負責全縣採種基地和苗木基地建設;組織、調劑全縣林業重點工程、重點項目和綠化用苗;實施林木種苗、園林綠化工程項目工作。
科室名稱:石柱土家族自治縣林業調查規劃設計隊
主要職責::負責林業調查、規劃、設計;負責森林資源的監測、檢查工作;負責林地、林權的勘驗工作;負責林業項目的諮詢、工程建設監理;負責全縣林業重點工程項目的規劃、設計及檢查、驗收;負責全縣林業項目的評估、論證工作。
科室名稱:石柱土家族自治縣林業綜合執法大隊
主要職責:按照國家林業法律、法規及行政規章組織開展林業行政執法;負責全縣破壞森林和野生動植物資源的行政案件及其它各類林業行政案件的調查、處理,依法打擊破壞森林資源的違法行為,維護全縣林政秩序和林業生態安全;負責履行縣林業局委託的林木採伐、林地征占用、陸生野生動植物和濕地保護、森林植物檢疫等管理工作;協助轄區內鄉鎮政府組織開展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和林業技術指導、推廣、諮詢等工作。
科室名稱:石柱土家族自治縣森林防火指揮中心(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
主要職責:組織指導、監督全縣森林防火、林業安全生產工作,發布森林火災預警信息;制定全縣森林防火預案和安全生產預案;負責森林防火隊伍及基礎設施建設,組織、指導、處置突發性森林火情的撲救工作;承擔縣森林防火指揮部日常工作。
領導分工
局長秦倫仕:主持林業局全面工作。分管財務、督查、文秘工作。聯繫辦公室。黨委書記馬茲和:主持林業局黨委工作。分管黨務、機關後勤、思想政治、考核、群團、組織人事、編制、宣傳、學習、法建、保密、信訪穩定、計畫生育、綜合治理、精神文明、愛國衛生、市級森林城市創建、檔案、信息調研等工作;分管造林綠化、森林工程、退耕還林、中德合作造林、林業生態環境建設項目、石漠化治理、環境保護、一產業發展、國有林場管理、產品認證、種苗花卉、新農村建設、調查規劃、項目編制、項目評審、科技服務、職稱改革、人才管理、專業合作社建設、林學(協)會、花鳥協會、聯繫鄉等工作。聯繫辦公室、造林綠化科、林業調查規劃設計隊、科技服務中心、綠委辦、森工辦、退耕辦、德援辦、國有林場。
副局長周順:分管野生動植物保護、濕地保護、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森林旅遊、森林食品安全、自然保護區、森林公園、林業工業企業管理和二、三產業發展、林業要素市場、農戶萬元增收等工作;分管林業資源管理、林業法規、林權制度改革及糾紛調解、天然林資源保護、招商引資、林業站管理、行政審批、政務服務等工作。聯繫林政資源科、林業產業科、政策法規科、野生動植物保護管理站、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檢疫站、行政服務許可科、林改辦、天保辦、林業要素市場管理辦公室、政務大廳林業視窗。
紀委書記周寶勤:主管紀檢監察、黨風廉政、反腐倡廉、作風建設、效能建設;分管安全生產、機關安全、消防、法制、森林防火、應急管理、林業綜合執法、禁種鏟毒等工作。聯繫紀檢監察室、森林公安局、森林防火辦、森林防火指揮中心、林業行政執法大隊。
副調研員李志勇:協助黨委書記馬茲和工作。
副調研員許奉文:協助副局長周順工作。
副調研員章和倫:協助紀委書記周寶勤工作。
主任科員譚世雄:縣上抽調縣新城區管委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