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逐步將旅遊行業技術等級考核、行業資格考試的具體工作交由社會承擔。
(三)加強統籌協調旅遊產業發展、旅遊市場監管、組織資源開發保護、推動旅遊國際交流合作的職責。
(四)加強旅遊的綜合協調和應急救援職責。
二、主要職責
(一)貫徹國家、省發展旅遊業的方針、政策、法規。擬訂全市旅遊業發展總體規劃、政策和標準並組織實施。擬訂全市旅遊業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統籌協調全市旅遊業發展,指導全市旅遊工作。
(二)指導旅遊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和誠信體系建設;指導旅遊行業組織的業務工作。
(三)制定全市國內旅遊、入境旅遊和出境旅遊的市場開發戰略並組織實施,組織全市旅遊整體形象的對外宣傳和重大推廣活動。
(四)組織全市旅遊資源的普查規劃、開發和相關保護工作。指導全市重點旅遊區域、旅遊目的地和旅遊線路的規劃開發,引導休閒度假。監測全市旅遊經濟運行,引導旅遊業社會投資,負責旅遊統計及行業信息發布。協調和指導全市假日旅遊、紅色旅遊工作。
(五)承擔規範旅遊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服務質量、維護旅遊消費者和經營者合法權益的責任。規範旅遊企業和從業人員的經營和服務行為。組織實施旅遊區(點)、旅遊設施、旅遊服務、旅遊產品等方面的規範和標準。負責旅遊安全的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指導應急救援工作。
(六)推動旅遊國際交流與合作。貫徹執行國家出入境旅遊的相關政策,組織指導入境旅遊和市內公民出境旅遊工作。依法審批在我市設立經營國內旅遊業務的旅行社。承擔全市特種旅遊相關工作。
(七)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市旅遊人才規劃,指導全市旅遊行業崗位培訓及旅遊教育工作;指導實施旅遊從業人員的職業資格標準和等級標準。
(八)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石家莊市旅遊局設5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政府信息公開、督察督辦、安全、保密、信訪、信息等工作;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的人事勞資工作及老幹部工作;指導旅遊業財會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工作;管理旅遊事業費和其他旅遊開發建設資金;負責局機關自身建設及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二)政策法規處承擔全市旅遊業方面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的起草工作;負責旅遊業發展改革中政策理論研究及試點示範、推廣工作;負責綜合性檔案起草和重大旅遊信息發布工作;承擔旅遊信息化建設工作;組織指導全市旅遊統計工作,負責假日旅遊的組織、協調工作。
(三)市場開發處制定全市旅遊市場開發規劃、方案並組織實施;承擔全市旅遊整體形象宣傳和重大節、會活動的策劃及組織協調工作,組織開展重點旅遊線路、旅遊目的地的宣傳推廣;負責國內外旅遊市場調研和信息工作,指導境內外旅遊市場開發和促銷工作;承擔旅遊對外合作交流事務;負責旅遊宣傳品的製作和使用管理。
(四)規劃發展處負責全市旅遊產業總體規劃及單項規劃的編制工作;制定全市旅遊資源開發建設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旅遊開發規劃的編制及組織評審工作;組織協調旅遊資源普查工作;指導各類旅遊建設項目,負責老景區的升級改造和新景點的開發工作;指導旅遊商品開發工作;引導旅遊業招商引資工作。
(五)監督管理處監督管理全市旅遊市場秩序和服務質量;組織實施各類景區(點)、度假區及旅遊住宿、旅行社、旅遊車船和特種旅遊項目的設施標準和服務標準;承辦轄區內國內旅行社的審批、審核、年檢、審計工作;指導和管理市民出國(境)旅遊業務;組織和指導旅遊設施定點和評星、等級評定工作;監督檢查旅遊市場秩序、服務質量和旅遊安全、旅遊保險工作;指導旅遊質量投訴工作;組織和指導旅遊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和優秀旅遊城市創建工作;規劃和指導旅遊行業教育培訓工作;指導旅遊從業人員職業資格標準和等級標準實施工作;負責行業評比表彰工作。
紀檢(監察)室
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紀檢(監察)工作。
四、人員編制
石家莊市旅遊局機關行政編制27名(含紀檢監察人員編制3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4名,紀檢組長1名,科級領導職數10名(含紀檢監察室科級職數)。
機關工勤人員編制3名。
石家莊市旅遊局設5個職能處(室)主要職責
(一)、辦公室綜合協調局機關各處室、直屬各單位工作;
負責綜合材料及檔案報告的起草工作;
負責機關行政事務和後勤管理工作;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工作;
負責老幹部管理工作;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負責組織全市對內對外旅遊市場宣傳、市場開發和客源的招徠工作,根據國內外旅遊市場動態,制訂並實施對外銷售戰略和年度計畫;
組織旅遊行業國外展銷會,管理外聯工作,實施外聯計畫;
組織指導全市對內對外各類旅遊宣傳品的設計、製作。
負責編制全市旅遊資源開發的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組織協調旅遊資源的普查、論證工作;
負責全市旅遊系統基建項目指導、重點項目建設和資金籌措工作;
負責指導和協調旅遊商品的研製、生產和銷售工作;
負責旅遊項目招商工作。負責全市旅遊統計工作。
對全市各類旅行社、旅遊飯店、涉外餐館進行行業管理和業務指導;
負責全市涉外飯店的星級評定工作;
負責組織全市各類旅行社、旅遊飯店、涉外餐館負責人的崗位培訓工作;
負責組織全市所有涉外旅遊服務單位的服務規範、服務質量監督和管理工作;
會同有關部門對旅遊價格進行巨觀指導;
受理國內外旅遊者投訴。負責全市旅遊景區、景點的環境、秩序的巨觀管理工作;
負責國內旅遊的管理和指導工作;
負責管理和指導全市旅遊教育和培訓工作;
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旅遊安全管理和旅遊保險的實施工作;
組織草擬旅遊行業發展戰略、行業政策及實施措施;
蒐集研究國際、國內旅遊業的重要信息,為旅遊業發展提供決策諮詢;
組織起草地方性旅遊法規。
負責機關財務經費的管理工作;
管理和指導全市旅遊行業財務、會計和外匯工作;
會同有關部門制訂旅遊行業的財務、會計制度並監督執行;
協調旅遊行業財政、稅收、信貸、外匯工作;
管理旅遊事業費和其它旅遊開發建設資金;負責直屬企業的管理工作;
負責對直屬企業進行審計、監督及國有資產的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