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莊市中國小幼稚園重污染天氣應急回響專項實施方案

石家莊市中國小幼稚園重污染天氣應急回響專項實施方案

3月9日,石家莊教育網發公布《石家莊市教育局關於印發全市中國小幼稚園重污染天氣應急回響專項實施方案的通知》。

內容簡介

2017年3月9日,石家莊教育網發公布《石家莊市教育局關於印發全市中國小幼稚園重污染天氣應急回響專項實施方案的通知》。

石教〔2017〕14號

石家莊市教育局 關於印發全市中國小幼稚園重污染天氣 應急回響專項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縣(市)、區教育局,直屬學校:

現將《全市中國小幼稚園重污染天氣應急回響專項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各自實際,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石家莊市教育局

2017年2月24日

全市中國小幼稚園 重污染天氣應急回響專項實施方案

為提高全市中國小、幼稚園(以下統稱學校)對重污染天氣的有效預防和處置能力,最大限度地減輕重污染天氣對中小學生、幼兒(以下統稱學生)的危害,切實保障學生的身體健康,根據《石家莊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有關規定,制定本方案。

適用範圍

本方案適用於全市各級各類中國小和幼稚園對重污染天氣的預防及應急處置。

工作原則

(一)以人為本,積極預防。把保障學生身體健康放在工作首位,密切關注空氣品質指數變化,認真做好重污染天氣的預防及應急回響工作。

(二)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市教育局負責督促指導各縣(市)區教育局、直屬學校重污染天氣應急回響工作;各縣(市)、區教育局在當地政府領導下負責轄區內學校重污染天氣應急回響工作;各級各類學校校長是第一責任人,負責本學校重污染天氣應急回響工作。

(三)快速反應,果斷處置。接到市政府辦公廳發布的啟動重污染天氣預警回響通知後,市、縣(市)區教育主管部門、各級各類學校迅速回響,及時啟動本單位應急回響實施方案,認真落實相應處置防護措施。

應急回響機構

(一)市教育局組織機構

市教育局成立重污染天氣應急領導小組,局長任組長,相關局領導任副組長,局辦公室、基教、職成教、思政體衛、安全、監察室、宣統、幼特教、信管中心、生命中心等處室和單位負責人為成員,負責直屬學校、指導縣(市)區教育局重污染天氣應急回響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和綜合、應急、宣傳、督導四個工作小組,辦公室設在安全處,辦公室主任由市教育局主管局領導兼任。

(二)工作小組職責

1.綜合組(由安全處牽頭,辦公室、基教處抽調人員組成)。負責指導督促各縣(市)區教育局、直屬學校編制重污染天氣應急回響實施方案;接到市政府辦公廳預警通知後,及時啟動我局重污染天氣相應級別應急回響工作;特別是當接到紅色預警且預測我市AQI日均值將達到500時,要及時與市大氣辦、應急辦和氣象、環保方面專家溝通聯繫,按照《石家莊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的有關規定,會同局辦公室、基教處、思政體衛處等進行會商,及時提出臨時停課建議,提請局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2.應急組(由基教處牽頭,辦公室抽調人員組成)。根據局領導小組研究實施臨時停課(複課)的決定,基教處負責起草全市中國小、幼稚園臨時停課(複課)通知,並提出相關要求;局辦公室負責發布臨時停課(複課)通知。

3.宣傳組(由宣統處牽頭,信管中心抽調人員組成)。負責在局城域網統一發布我局啟動重污染天氣應急回響工作的通知,協調市委宣傳部做好宣傳報導、媒體應對和網路輿情反饋等工作。

4.督導組(由思政體衛處牽頭,監察室、生命中心抽調人員組成)。按照預警級別,負責督導檢查直屬學校、抽查各縣(市)區學校,按要求開啟空氣淨化裝置、減少或停止一切室外課程及活動、臨時停課等應急回響措施的落實情況;研究在重污染天氣情況下指導學生如何做好防護、保障身心健康的具體措施和標準化體系建設。

(三)縣(市)、區教育局職責

在當地政府的統一領導下,負責轄區學校重污染天氣應急回響工作,按要求編制本地中國小、幼稚園重污染天氣應急回響專項實施方案,並報當地政府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備案。

(四)直屬學校職責

在市教育局領導下,按要求編制本校重污染天氣應急回響專項實施方案,並報市教育局重污染天氣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根據市教育局要求,啟動並落實好各項應急處置措施。

預警分級發布

(一)預警分級

根據《石家莊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相關規定,按照重污染天氣的嚴重程度,預警分為四級,由低到高依次為:藍色預警、黃色預警、橙色預警和紅色預警。

(二)預警發布與解除

根據市政府辦公廳發布的預警和解除預警信息的通知,綜合組負責及時向各縣(市)區教育局、直屬學校發布除臨時停課外的預警回響和解除通知,宣傳組負責將通知發布在局城域網上。

各縣(市)、區教育局要根據當地政府發布的預警和解除預警信息,結合市教育局的通知,及時向轄區所屬學校發布。

當接到紅色預警且預測我市AQI日均值將達到500,需採取臨時停課措施的預警回響時,按工作小組職責中的規定研究、發布。

應急回響

(一)回響分級

應急回響分為四個等級,由低到高順序依次為Ⅳ級、Ⅲ級、Ⅱ級、Ⅰ級應急回響。

當發布藍色預警信息時,啟動Ⅳ級回響;

當發布黃色預警信息時,啟動Ⅲ級回響;

當發布橙色預警信息時,啟動Ⅱ級回響;

當發布紅色預警信息時,啟動Ⅰ級回響。

(二)分級回響

1.Ⅳ級應急回響措施:Ⅳ級回響啟動後,市、縣(市)區教育主管部門指導轄區學校學生減少或避免戶外活動,特別要提醒體弱、易感學生做好防護;已安裝空氣淨化裝置的學校要及時開啟空氣淨化裝置。

2.Ⅲ級應急回響措施:Ⅲ級回響啟動後,在執行Ⅳ級應急回響措施基礎上,市、縣(市)區教育主管部門組織轄區學校停止室外課程及活動。

3.Ⅱ級應急回響措施:Ⅱ級回響啟動後,在執行Ⅲ級應急回響措施基礎上,市、縣(市)區教育主管部門指導轄區學校可採取彈性教學,停止室外課程及活動。

4.Ⅰ級應急回響措施:Ⅰ級回響啟動後,在執行Ⅲ、Ⅱ級應急回響措施基礎上,市、縣(市)區教育主管部門指導、組織轄區學校學生留在室內,停止一切戶外活動。

當接到紅色預警且預測AQI日均值將達到500時,市教育局負責組織直屬學校、市區(含藁城、欒城、鹿泉區)及正定縣中國小、幼稚園(完全寄宿制學校除外)採取臨時停課措施,已安裝空氣新風系統的學校可不停課。對已到校的學生,學校可安排學生自習;對未到校的學生,學校可通過遠程教育等方式,安排學生在家學習。其它各縣(市)、區由教育行政部門在當地政府領導下,根據本區域內空氣品質狀況研究決定是否採取臨時停課措施。

在臨時停課期間,按照“停課不停學”的原則,學校應通過網路、校訊通等途徑與未到校的學生及家長保持聯繫,提出可參考的合理化學習建議;學校教職員工必須正常到校,對家中無人照看和因其他原因到校的學生,學校要組織其在教室上自習或在圖書館、體育館等室內場所活動,教師要做好監管看護工作,但不得授課。

(三)有關要求

1.當市政府辦公廳緊急發布重污染天氣預警通知時,當天可不採取學校停課措施。

2.應急回響啟動後,各縣(市)區教育局、直屬學校要嚴格執行值班制度,應急值班電話必須24小時有人盯守,並保證有一名領導班子成員在崗帶班。應急回響啟動期間,直屬學校每天向市教育局重污染天氣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前一日應急回響措施的貫徹落實情況。

3.應急回響解除後,市教育局將及時通過網路、電話、簡訊等形式發布解除信息,直屬學校在預警解除後1日內,將整個預警期間本校應急回響措施的執行落實情況,報市教育局重污染天氣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

加強督查

在應急回響方案啟動實施期間,市教育局將加大督導檢查力度,對未按要求採取相應應對措施的縣(市)區教育局、直屬學校責任人予以通報批評,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由紀檢監察部門進行責任追究。

本方案自批准之日起實施,2014年11月13日實施的《石家莊市教育系統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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