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
督查,顧名思義“督促檢查”、“監督檢查”、“督促查看”等等,儘管對“督查”沒有一個統一的定義,但從它的目的性來看,督查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在於抓工作的落實。因此,可以把督查定義為通過各種方式(實地查看、翻閱資料、詢問答覆等等)推動某項工作或任務完成的一種手段。
分類
根據督查運用的不同領域,督查的名稱也有所不同。在黨委機關,稱之為“黨委督查”;在政府機關,稱之為“行政督查”;在企事業,可以稱之為“工作督查”;在其他社會組織,可以因事而異,並無固定稱謂。
問題
督查檢查過多過濫的問題,遭基層幹部詬病已久。為應付檢查,有的鄉鎮不得不在一個多議題的會議中頻繁變更會議室的電子條幅,每換一個議題就換一次條幅,以便拍照留資待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