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值
檢查時,如果被檢者僅能辨認表上最大的“0.1”行E字缺口方向,就記錄視力為“0.1”;如果能辨認“0.2”行E字缺口方向,則記錄為“0.2”;如此類推。能認清“1.0”行或更小的行次者,即為正常視力。
臨床意義
異常結果:在最近處仍無法辨認指數,則改為檢查眼前手動,記錄其眼前手動的最遠距離;若手動也不能辨別,則在眼前以燈光照射,檢查患眼有無光感,如無光感則記錄視力為0或無光感。 需要檢查的人群:視力不正常的人群。
注意事項
不合宜人群:青光眼患者。 檢查前禁忌:光線太強。 檢查時要求:左右眼交替。
檢查過程
國際視力表檢查:將視力表掛在日光燈照明或自然光線充足的牆壁上,視力表與被檢查者相距5m,表上第10行視標應與被檢查眼向前平視時高度大致相等,如檢查室內距離不符合標準距離時,可在視力表對面2.5m處放置一平面鏡,患者坐於視力表下,從鏡內進行觀察。檢查時兩眼分別進行,遮蓋一眼(切勿壓迫眼球),先查右眼後查左眼,如戴鏡者,先查裸眼視力,再查戴鏡視力。囑被檢查者辨別視標的缺口方向,自視標0.1順序而下,至患者不能辨別為止,記錄其能看清最下一行的視力結果。
相關疾病
眼部腫瘤,變性近視的脈絡膜萎縮,A-V綜合徵,近視眼,遠視眼,共同性斜視
相關症狀
睜眼困難,血灌瞳神,綠風內障,畏光流淚,瞳孔部分阻滯,烏珠生翳如蔥白,青盲,近視散光,近視弧,病理性近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