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
真誠,是指在諮詢過程中,諮詢師以“真正的我”出現,沒有防禦式偽裝,不把自己藏在專業角色後面,不帶假面具,不是在扮演角色或例行公事,而是表里一致、真實可信地置身於與求助者的關係之中。
重要性
1、可以為求助者提供一個安全自由的氛圍,能讓他知道可以袒露自己的軟弱、失敗、過錯、隱私等而無需顧忌,使求助者切實感到自己被接納被信任被愛護。
2、諮詢師的真誠坦白為求助者提供了一個良好的榜樣,求助者可以因此而受到鼓勵,以真實的自我和諮詢師交流,坦然地表露自己的喜怒哀樂,宣洩情感,也可能因而發現和認識真正的自己,並在諮詢師的幫助下,促進其相應改變,而這種改變會減少面談過程中的混淆和模糊,使雙方的溝通更加清晰和準確。
使用情形
真誠不等於說實話
真誠與說實話之間既有聯繫,又不能劃等號。有人以為真誠就是想到什麼說什麼,否則就不夠真誠。其實這是一種教條的、絕對化的理解。諮詢師表達真誠應遵循一個基本原則,即對求助者負責,有助於求助者成長,這一原則適用於整個諮詢過程。而且真誠不僅僅表現在言語中,非言語行為尤其是諮詢中的實際表現更是表達真誠的最好方法。因此,諮詢師的真誠並不是什麼都可以隨意地說出來,那些有害於求助者或有損於諮詢關係的話,一般就不宜表達。
真誠不是自我發泄
例如,一位失戀的諮詢師,在諮詢過程中,求助者的敘述勾起了她傷心的往事,於是她花了半個小時,滔滔不絕、非常激動地向求助者敘述了她的失戀經過及痛苦。雖然,諮詢師是有感而發,真誠流露,但她忘記了諮詢時間是屬於求助者的,諮詢師不應隨便地占用。諮詢師流露真情,表示真誠,其目的是為了幫助求助者,而不是為了宣洩自己的感情或宣傳自己的主張。再者,這種表達似乎是強追求助者在聽,可能會產生負面效果,使求助者對諮詢師的形象產生動搖。
真誠應實事求是
有些諮詢師為了炫耀自己知識淵博或掩飾自己在某方面的欠缺,可能會不懂裝懂。一旦被求助者識破,就會失去求助者的信賴。而且,不懂裝懂還會誤導求助者,帶來不良的後果。有些初學者很注意自己的個人形象,要求自己在求助者面前是權威和完美的,能讓求助者敬佩的,然而,由於過多地注意形象,維護完美,過分表現自己甚至裝腔作勢,以致失去了很多的真誠,帶上了不少修飾成分,並且拉大了諮詢師與求助者之間的距離,給溝通增加了困難。因而,諮詢師應了解自己,承認並接受自己的不足,不可虛假。求助者更願意接受真實的諮詢師。
真誠應適度
有人以為真誠既然是好的特性,那么表達得越多越好。其實並不一定如此。除了不宜表達有害於求助者的言語,不能把真誠流露用於發泄自己的情感這兩點之外,即使是對求助者有利的真誠亦因人因時而異,要不然有些求助者會因諮詢師太多的真誠而受不了。真誠應適度,如同對人熱情要適度一樣。
真誠還體現在非言語交流上
諮詢師在諮詢中採用的非言語的身體語言更是表達真誠的最好辦法,諮詢師關注的目光流露的是真誠;前傾、謙和的姿勢表達的是真誠;傾聽時平和的表情顯示的是真誠;無條件的接納求助者表達任何內容,點頭就是真誠;無論求助者的認知扭曲,行為多么怪異情緒多么低落,諮詢師平和的聲音就是真誠;不管求助者如何阻抗諮詢或移情,諮詢師熱情助人的真誠流露就是真誠。
注意事項
1、心理諮詢師必須理解真誠不等於實話實說,說實話不完全是真誠。
2、真誠不能脫離事實,應該實事求是,不能不懂裝懂。
3、心理諮詢師不能有感而發,忘情發泄自己的內心世界。
4、表達真誠應適可而止,過度的真誠反而適得其反。
5、表達真誠還體現在非言語上,身體姿勢、目光、聲音、語調等都可以表達真誠。
6、表達真誠應根據諮詢的進程而有所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