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責調整
加強的職責
1、加強統籌全縣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管理職責,完善勞動收入分配製度,充分發揮人力資源優勢。
2、加強統籌全縣城鄉就業和社會保障政策職責,建立健全從就業到養老的服務和保障體系。
3、加強統籌全縣人才市場與勞動力市場整合職責,加快建立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4、加強全縣促進就業職責,健全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建立城鄉勞動者平等就業制度,促進社會就業更加充分。
5、加強全縣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和協調農民工工作職責,切實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
6、加強引進高層次專家和緊缺專家的職責,提高引進外國專家的層次。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計畫,擬訂有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負責人力資源的統一管理,規範人力資源市場建設,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和有效配置。
(三)負責全縣促進就業工作,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落實就業援助制度,完善職業資格制度,負責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組織實施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
(四)統籌建立覆蓋全縣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負責城鎮職工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及補充保險的管理工作;承擔社會保險基金的安全監管責任。
(五)負責全縣就業、失業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全縣就業形勢穩定。
(六)負責全縣機關事業單位人事巨觀管理;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制度改革、福利、津補貼管理工作;建立全縣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落實企事業單位人員離退休政策;負責退休幹部管理服務工作。
(七)負責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擬訂事業單位人員管理辦法;參與人才管理工作,擬訂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工作制度並組織實施;推進實施職稱制度改革工作,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和培養工作。
(八)負責管理全縣引進國(境)外人才和智力工作。 (九)負責軍隊轉業幹部接收安置及教育培訓工作,負
責企業軍隊轉業幹部解困和穩定工作,負責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工作。
(十)綜合管理公務員隊伍,負責公務員分類、錄用、考核、獎懲、使用、培訓、調任、辭職辭退、申訴控告工作;負責事業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擬訂有關人員調配辦法和特殊人員安置辦法。
(十一)貫徹落實農民工工作相關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縣農民工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二)負責全縣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工作,落實勞動保護政策,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
(十三)負責做好全縣推進有條件農村居民進城落戶有關工作。
(十四)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設5個內設機構:
(一)政秘股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和後勤保障服務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等工作;協調管理社保服務中心。
(二)培訓就業股
擬訂全縣城鄉就業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全縣勞動力市場建設,規劃勞動力市場的發展,組織建立健全就業再就業服務體系;組織實施就業創業工程,協助創業辦做好全民創業相關工作。
(三)社會保障股
擬訂全縣社會保障制度改革總體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做好城鄉民眾的社會保障工作;指導、協調社會保險各經辦機構有關業務工作;協助有關部門搞好社會保障基金監督、檢查工作;協調勞動爭議仲裁、調解工作;指導勞監大隊做好勞動執法和工傷事故的申報工作;協助推進辦做好全縣推進有條件農村居民進城落戶管理服務工作。
(四)人事人才股
負責全縣公務員及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管理工作;按照《組織法》和行政任免辦法辦理縣政府提交縣人大決定任免人員手續和政府任免人員手續;負責軍轉幹部安置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專技人員的崗位設定管理和職稱管理工作, 做好職稱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人事爭議仲裁與調解工作;負責全縣國外智力引進工作;負責人才交流和農村實用人才隊伍服務管理工作。
(五)工資福利和退乾管理股
負責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工資福利管理工作和企業工資管理工作;負責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工人技術等級升等培訓考核工作;負責機關事業工作人員因公死亡、傷殘等級評定上報工作;負責做好全縣工資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做好退休幹部管理服務工作。
紀檢、監察機構按有關規定設定。
四、人員編制
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機關行政編制21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
下屬單位
眉縣農保中心
主要職責: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政策宣傳、貫徹、落實等工作;制定全縣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規劃;各鎮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業務指導、培訓和考核;全縣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參保繳費資料的審核歸檔及建立電子檔案;全縣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領取人員的資格審查、報批及建立電子檔案;全縣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費的收付,管理養老保險基金;全縣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財務、統計和檔案管理工作;辦理參保人員的轉保、退保手續,核算養老保險金的支付標準,編制支付計畫;接受上級勞動保障部門的指導和檢查監督;接受財政、審計等部門監督審計等。單位地址:眉縣平陽街西段社保服務中心。
眉縣醫保中心
主要職責:1、貫徹執行中、省、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有關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及生育保險政策和規定,做好各項社會保險的業務經辦工作;2、負責編制本縣醫療、工傷、生育保險基金預決算;3、負責本縣統籌範圍內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的管理和基金申報、審核、收繳及支付工作;4、負責本縣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藥店的監督、檢查和管理;5、負責全縣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及生育保險的政策宣傳、參保登記、業務培訓和信息網路維護等。單位地址:眉縣平陽街西段社保服務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