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縣自治法

省縣自治法,為中華民國舊行之地方自治法條。立法於1995年7月7日,公布於1995年7月29日。民國88年為地方自治法(非現行之地方自治法)取代。內容主要為明定地方政府組織及規範地方政府之自治事項。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