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路,於2015年1月10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被任命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吐魯番地區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
2015年1月10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通過,任命盧路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吐魯番地區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