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漢公館位於雲南省昆明市五華區翠湖南路4號,翠湖公園東門對面,為前雲南省主席盧漢的住宅。
公館建於20世紀30年代,是現今昆明地區保存較為完好的磚石結構法式建築。整個建築呈八角形,兩層,磚牆、木屋架,部分鋼筋混凝土結構;其屋頂為陡坡影山平瓦,側面皆為正三角形,具有明顯哥德式的風格。石柱、門套、窗套等石構件多有浮雕裝飾,室內配有壁爐,內裝飾全部採用進口柚木,主次臥室及餐室皆有落地式門窗與陽台相通。東西側為三面體裡面凸窗。紅瓦黃牆,配之以灰色框線線條。
1949年12月9日昆明起義時,盧漢在此將國民黨第八軍軍長李彌,第二十六軍軍長余程萬,軍統雲南站站長沈醉等人扣押,當日午夜盧漢宣布起義。盧漢公館是雲南近代名人私宅,且見證了昆明和平起義這一重大歷史事件,具有較高的歷史價值。2003年雲南省人民政府將其公布為雲南省文物保護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