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古模式

一種智慧財產權網路展覽銷售模式。把無形的智慧財產權商品,如商標、專利、著作權、專有技術以及智慧財產權服務等商品的要素標準化。各種智慧財產權商品和服務的購銷,全部工作線上完成。

一、概念:

盤古網獨創並投入使用的智慧財產權網路展覽銷售模式,亦即盤古網智慧財產權電子商務模式,由盤古網創設人張景華律師設計並主持開發。特點在於:
1、把無形的智慧財產權商品,如商標、專利、著作權、專有技術以及智慧財產權服務等商品的要素標準化,便於在網路上展覽和銷售。
2、各種智慧財產權商品和服務的購銷,全部工作線上完成。買賣雙方下單,確認,支付,簽約,交付資料,辦理過戶。全部線上完成工作。線上管理工作進度。方便,快捷。這是盤古模式的核心部分。
3、擔保交易。買賣雙方在交易中均需要交付保證金到盤古網。買方交付商品價款的100%;賣方交付買方保證金的一部分。交易完成後由盤古網進行支付。保障雙方誠信交易,順利交易。這也是盤古網獨創的規則。

二、交易流程:

第一步:買家申請購買。買家查找商品填寫並向賣家提交申請單;向賣家表達購買意向;
第二步:賣家確認申請:賣家同意買家的申請,填寫確認單和契約,確定商品價格、完成工作期限等交易要素;
第三步:買家支付保證金。買家根據賣家的確認單支付保證金(商品價款可分期)到盤古網;
第四步:賣家支付保證金。賣家支付一定比例(數額由雙方商定)的價款做保證金到盤古網;
第五步:買家交付資料。買家下載契約和委託書,簽字後連同相關檔案寄交賣家;
第六步:賣家完成工作:賣家收到資料後開始做轉讓或者許可的工作,並進行工作進度管理。工作完成後將檔案寄交買家;
第七步:買家確認工作完成。買家收到相關檔案後對賣家的工作進行確認並點評;
第八步:盤古網根據買家的確認或者交易實際情況分期或者一次性付款。

三、背景

自上個世紀九十年代開始,電子商務在中國萌生、發展、並逐步擴展到社會生活和生產的許多領域。商家和消費者可以利用網際網路進行展覽、銷售、購買商品或者服務。
在智慧財產權領域,商標,專利,著作權等作為商品,和普通商品相比,具有無形性、專業性、單一性和複雜性等特徵,所以電子商務在智慧財產權領域發展相對緩慢。在盤古模式出現之前,沒有專業的智慧財產權電子商務網站。某些智慧財產權類的交易網站只有展示功能,而不具備網上下單、支付、簽約、交付以及工作進度管理等功能。個別網站可以提交訂單,但其他工作仍需要線下完成。

四、歷史

盤古網始建於2006年,由盤古網創始人張景華律師帶領團隊設計開發。經過2次改版升級,終於探索出領先於世界的盤古模式,建設成全球第一個智慧財產權電子商務平台網站。團圓了電子商務缺少的半壁江山。
盤古網自2010年起開辦了國內第一家民辦的專利代理人資格考試培訓班。包括面授班和網路視頻班。6年栽培澆灌,桃李遍野滿山。
盤古網還自2010年起開辦盤古智慧財產權沙龍,每月一次,地點時間固定。廣聚智慧財產權業界人士,交流合作。

五、意義

開闢智慧財產權市場。推動交易開展。保障交易目的的實現。
由於智慧財產權是無形財產,其交易不需要物流支持,更方便在全世界範圍內進行電子商務。所以,電子商務將使得智慧財產權在國際間流通更方便。
智慧財產權的特點還在於對於社會進步具有巨大的推動力。各種創造發明轉換成財富才是創造發明的原動力。智慧財產權電子商務的意義在於使得各種創造發明更方面地轉化為財富。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