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質類固醇性青光眼

皮質類固醇所引起的高眼壓反應與遺傳有關。 診斷鑑別診斷依據1.有長期使用皮質類固醇的病史,特別是眼局部使用者。 4.停用皮質類固醇藥物後眼壓可逐漸恢復正常。

疾病簡介

皮質類固醇性青光眼是由於眼局部或全身長期套用皮質類固醇後所引起的一種繼發性開角青光眼。其發病機理尚不清楚,可能與類固醇影響了粘多糖的代謝,使粘多糖積聚於前房角,阻礙房水外流有關。多見於青年人,其臨床表現與原發性開角青光眼相似。但一經停用此藥多能自愈。皮質類固醇滴眼2—8周左右可以發生高眼壓反應,停藥後多可恢復正常,少數病人恢復迅速,但大多數恢復緩慢,需經數周或數月,約20%可出現青光眼性視野改變。皮質類固醇所引起的高眼壓反應與遺傳有關。有開角青光眼家族史,糖尿病,高度近視者發生皮質類固醇性青光眼的比例較高。地塞米松、倍他米松、強的松龍眼局部套用較易引起眼壓升高,而可的松則較少發生。全身用藥對眼壓影響較少。

臨床表現

1.多無自覺症狀,少數可有視蒙、虹視、眼脹等;
2.眼壓升高;
3.房角開放;
4.可出現青光眼性視乳頭凹陷、萎縮及視野缺損。

診斷鑑別

診斷依據
1.有長期使用皮質類固醇的病史,特別是眼局部使用者。
2.眼壓升高。
3.眼壓升高時房角開放。
4.停用皮質類固醇藥物後眼壓可逐漸恢復正常。

疾病治療

治療原則

1.首先是停用皮質類固醇製劑。
2.用藥物治療降低眼壓,對眼壓難於控制,有進行性視野缺損的年青患者,可考慮手術治療。

用藥原則

1.早期病例以局部滴降眼壓藥(1—2種)及輔以一些改善血液回流及神經營養的口服藥物。滴眼液的品種、濃度及滴眼次數要根據眼壓水平、藥物的副作用等決定。
2.眼壓較高,有視野缺損及視神經損害者,宜聯合套用降眼壓藥及酌情選擇改善血液回流、神經營養藥物(包括新特藥物)。
3.聯合用藥且在最大藥量情況下,眼壓仍控制不理想或視野缺損、視神經損害增加者,或定期隨防有困難者,宜採用手術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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