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家特許制

皇家特許制是英國封建統治後期始自亨利八世、而後多位國王頒布的管制出版活動的規定。這項法令一直執行到資產階級革命爆發,以後又為克倫威爾獨裁政權和查理二世復辟政權效法,對英國出版業的影響長達一個多世紀。

何為皇家特許制

簡言之,就是英國封建統治後期始自亨利八世、而後多位國王頒布的管制出版活動的規定。

誕生與演變過程

英國在1476年引入印刷術以後,至1523年已有印刷所30多家,主要印刷書籍和小冊子。隨著宗教改革的發展,印刷物中反封建、反舊教的成分日漸增多,引起了封建統治者的不安和恐懼。封建王朝陸續採取了種種控制印刷出版的措施。
1529年,英王亨利八世(都鐸王朝)開列了禁書名單,從此開始了對印刷出版業的壓制。1538年又正式頒令皇家特許制度,規定所有的出版商均須經過皇家許可,否則禁止營業。
1557年,瑪麗女王下令成立皇家特許出版公司,規定只有經過女王許可的出版商才能成為公司會員,只有公司會員和其他經許可者才能從事印刷出版。
1570年,伊莉莎白女王將參議院司法委員會獨立為“星法院”,以加強封建統治。1586年,星法院頒布特別法令,嚴厲管制出版活動,其中規定:一切印刷品均須送皇家出版公司登記;倫敦市以外,除了牛津大學、劍橋大學,一律禁止印刷;印刷任何刊物均須事先請求許可;皇家特許出版公司有搜查、扣押、沒收非法出版物及逮捕嫌疑犯的權利等等。這項法令一直執行到資產階級革命爆發,以後又為克倫威爾獨裁政權和查理二世復辟政權效法,對英國出版業的影響長達一個多世紀。
不過,封建統治者的壓制措施,不斷遭到一些印刷商的抵制。尤其在16世紀末,人民民眾對封建專制的不滿日益增長,資產階級和新貴族也力圖變革舊的封建秩序,在這種背景下,各種不滿現狀的印刷品和新聞書在民間悄悄流傳,要求出版自由的觀念也和一般民主自由思想一起萌牙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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