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局概況
百色市國家稅務局位於百色市右江區東合二路,為自治區國家稅務局派出機構,負責百色市增值稅、消費稅、企業所得稅、車輛購置稅、儲蓄存款利息所得個人所得稅等國家稅收的徵收管理,下轄右江區、田陽縣、田東縣、平果縣、德保縣、靖西縣、那坡縣、凌雲縣、樂業縣、田林縣、隆林縣、西林縣共12個縣(區)國家稅務局。稅局領導
局黨組書記、局長李傳玉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李建新
局黨組成員、副局長許文通
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方大健
局黨組成員、紀檢組長黃榮幸
局黨組成員、總經濟師黃紅烈
局黨組成員、總會計師陳世帆
主要職能
百色市國家稅務局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稅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並結合本地實際情況,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
(三)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規劃,研究制定本系統稅收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四)負責本地區中央稅、共享稅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基金(費)的徵收管理、稅源管理、納稅評估、反避稅和稽查工作,力爭稅款應收盡收;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其他稅收票證的管理工作。
(五)監督檢查本系統的稅收執法活動和內部行政管理活動;負責稅務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訟工作。
(六)負責規劃和組織實施本系統納稅服務體系建設;制定和監督執行本系統納稅服務管理制度;貫徹執行納稅人權益保障規章制度,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監督實施註冊稅務師管理制度。
(七)組織實施對納稅人進行分類管理和專業化服務,組織實施對大型企業的納稅服務和稅源管理。
(八)編制、分配和下達本系統稅收收入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本系統的稅收會計、統計核算工作。
(九)負責規劃和組織實施本系統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制定本系統稅收管理信息化制度;承擔本系統金稅工程的推廣和套用工作。
(十)負責本地區進出口稅收和國際稅收管理工作。
(十一)組織開展本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反腐敗工作及行風建設。
(十二)垂直管理本系統的機構、編制、人員和經費等工作。
(十三)承辦自治區國家稅務局和百色市委、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機構設定
機構設定及各部門職能
百色市國家稅務局為隸屬於廣西壯族自治區國家稅務局的正處級全職能局。
(一)機構設定
根據工作職責,百色市國家稅務局設定內設機構、直屬機構和事業單位。
1.內設機構
百色市國家稅務局內設機構13個。
(1)辦公室
擬訂本系統年度工作計畫、有關工作制度;起草和審核市局重要文稿;負責機關文電、機要、會務、檔案、督查督辦、信訪、保密、密碼等工作;組織協調系統安全管理和維穩工作;承擔面向社會的稅收宣傳、新聞發布及機關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組織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辦理;承辦網站運行和維護工作;組織稅收科研、學術交流工作;協助局領導對有關工作進行綜合協調。
(2)政策法規科
擬訂並組織實施本系統依法行政、依法治稅工作方案;組織協調涉及多稅種、綜合性稅收政策的落實工作;組織實施綜合性稅收政策調研;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核工作,並定期進行清理、評估和反饋;承辦局外涉及多稅種、綜合性稅收政策檔案會辦工作;承辦稅收規範性檔案的備查備案工作;牽頭重大稅收案件審理及規範稅務行政審批工作;辦理行政複議、行政賠償案件及行政訴訟案件;組織反補貼案件的應對工作;組織落實稅收執法責任制,組織實施稅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承擔稅收執法質量考核工作,組織落實稅收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度;配合財政、審計等部門對稅務部門的稅收執法監督工作,督查落實稅收執法檢查結論和各類審計結論。
(3)貨物和勞務稅科
組織實施增值稅、消費稅、車輛購置稅的徵收管理工作,擬訂徵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對有關稅種的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組織實施有關稅種的納稅評估、稅源管理等辦法;管理增值稅專用發票、增值稅抵扣憑證(海關完稅憑證、貨物運輸發票、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以及農產品收購憑證);負責增值稅計稅憑證的稅控、稽核和審核檢查管理工作;負責增值稅“一窗式”比對管理工作;指導有關稅種的日常管理、日常檢查;參與有關稅種的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工作。
(4)所得稅科
組織實施企業所得稅、儲蓄存款利息所得稅和法律法規規定的基金(費)等徵收管理工作,擬訂徵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對有關稅種的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組織實施有關稅種的納稅評估、稅源管理、稅基管理、彙算清繳等辦法;指導有關稅種的日常管理、日常檢查;參與有關稅種的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工作。
(5)收入核算科
牽頭編制年度稅收計畫、出口退(免)稅計畫,分配下達年度免抵調庫計畫;指導組織收入工作,分析檢查稅收計畫執行情況;負責稅款徵收信息的集中處理,監督檢查稅款繳、退庫情況;組織開展稅收收入分析預測、稅收收入能力估算及重點稅源監控、企業稅收資料調查工作;落實稅收會計核算、統計核算、稅收票證管理等相關工作和制度;承擔稅收收入數據的綜合管理套用工作,對外發布稅收收入數據。
(6)納稅服務科
組織、協調和指導本系統各部門、各稅種、各環節的納稅服務工作;組織實施納稅服務工作規範和操作規程;組織落實納稅人權益保障規章制度及規範性檔案;組織協調、實施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等工作,受理納稅人投訴;組織實施稅收信用體系建設;指導稅收爭議的調解;組織實施面向納稅人的稅法宣傳;承擔12366熱線、網站納稅服務欄目、簡訊系統的運行管理工作。
(7)徵收管理科
組織落實綜合性稅收征管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擬訂具體操作辦法;研究提出專業化徵收管理和稅收征管規程完善的建議;組織落實稅收征管數據管理和套用辦法、綜合性納稅評估辦法,承辦征管質量考核、風險管理和稅收收入征管因素分析工作;承擔稅務登記、納稅申報、普通發票管理、稅控器具推廣套用等方面的相關工作;組織落實個體和集貿市場稅收征管、稅收管理員制度;負責金稅工程的管理及推廣套用工作。
(8)財務管理科
負責管理機關和本系統財務工作;擬定財務管理、基本建設管理、政府採購等辦法;審核彙編部門預算、決算;組織實施會計核算、會計基礎規範工作,分析考核徵稅成本;組織實施國庫集中支付工作,辦理具體支付事項;承擔本系統基本建設、資產管理、政府採購、著裝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財務預算管理、基本建設項目、大宗物品採購審計和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配合財政、審計等部門對稅務部門的財務管理監督與審計工作。
(9)人事科
組織落實幹部人事管理制度;承擔機構編制、幹部任免、人員調配、勞動工資、人事檔案、公務員管理、專業技術職務管理等人事工作;承擔下一級領導班子及領導幹部和後備幹部的管理、考核及監督工作;監督檢查本系統執行幹部人事規章制度情況;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辦理科以下幹部因私出國政審事項;擬訂年度巡視工作計畫,組織開展巡視工作;組織實施本系統思想政治工作。
(10)教育科
組織實施本系統精神文明建設、稅務文化建設和基層建設;擬訂並組織實施人員培訓、學歷教育工作規劃、年度計畫,開展培訓質量考核與評估;承擔系統普法工作。
(11)監察室
組織落實紀律檢查、行政監察工作制度,擬訂具體實施辦法;監督檢查本系統各單位、各部門及工作人員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等情況;監督檢查本系統各級領導班子及其成員貫徹民主集中制、選拔任用幹部、貫徹黨風廉政責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況;組織協調本系統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受理對本系統工作人員違法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及有關申訴;查處本系統工作人員違法違紀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開展執法監察和糾風工作。
(12)大企業和國際稅務管理科
承擔對大型企業提供納稅服務工作;承擔對大型企業的稅源管理、納稅評估和日常檢查工作;承辦匯總(合併)納稅企業稅收日常檢查工作;承擔有關稅收法律法規和國家(地區)間稅收協定、協定(安排)的具體執行工作;組織落實非居民企業所得稅征管制度,處理國家(地區)間的有關稅務事項;牽頭組織實施特別納稅調整工作,解釋和處理具體業務問題;管理機關和系統外事工作。
(13)進出口稅收管理科
組織實施進出口貿易稅收管理工作,擬訂稅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組織實施出口退稅管理工作;監督檢查進出口稅收政策的執行情況;承擔出口貨物退免稅的審核審批工作;組織進出口稅收政策執行情況的日常監督檢查;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反騙稅工作。
機關黨辦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建工作;指導系統黨建工作;負責機關精神文明建設和機關人員思想政治工作;負責機關統戰工作;指導協調機關工會、共青團、婦委會工作。
離退休幹部科
承擔機關離退休幹部的服務和管理工作,督促、檢查、指導本系統離退休幹部工作;組織離退休幹部工作經驗交流,協調本系統離退休幹部活動。
2.直屬機構
(1)稽查局
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本系統的稅收檢查工作;負責對年度檢查計畫確定的重點稅源企業和稅務違法案件的稽查、審理、執行工作;貫徹執行稅務稽查規章制度,擬定具體實施辦法;負責稅收舉報案件的受理、轉辦或初查、檢查;對下級稅收檢查情況進行複查複審;負責與公安、檢查、審判機關協調稅務稽查中的司法工作;負責金稅工程發票協查工作;負責牽頭組織稅收專項檢查作;負責對全市的檢查計畫、大要案件稽查、稅收專項檢查進行統籌管理。
(2)車輛購置稅徵收管理分局
組織落實車輛購置稅徵收管理規章制度及規範性檔案;承擔車輛購置稅的稅源管理、納稅評估、日常檢查、納稅服務等工作;協助車輛稅收一體化管理工作;對核定各類車輛最低計稅價格提出建議;管理領取的車輛購置稅票證。
3.事業單位
(1)信息中心
組織本系統信息化建設的規劃及實施;組織本系統信息化基礎設施建設管理與運維;負責本系統套用軟體開發工作;負責本系統信息安全管理及實施;負責本系統數據集中處理及分析套用工作;負責制定和落實信息化建設管理制度;負責本系統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項目立項、技術標準、資金安排等工作;承擔金稅工程及相關信息系統推廣套用的技術工作;承擔本系統稅收管理信息系統的運行維護工作;承擔本系統信息化技術服務、技術支持、技術保障工作。
(2)機關服務中心
承擔機關後勤事務的管理、保障和服務工作,擬訂機關後勤事務具體工作制度並組織實施;承擔機關辦公用品的採購、保管、分配,承擔機關除計算機類設備以外的固定資產實物管理工作;參與機關後勤體制改革工作;檢查指導本系統後勤服務工作。
(3)票證中心
承擔稅收票證(含車輛購置稅票證)、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稅務登記證件的入庫、保管、傳送工作;協助編制稅收票證的印製、發放計畫,定期結報票證的收、發、存等工作。
二、派出機構及其職責
右江區、田陽縣、田東縣、平果縣、德保縣、靖西縣、那坡縣、樂業縣、凌雲縣、田林縣、隆林各族自治縣、西林縣國家稅務局為百色市國家稅務局的派出機構,負責各縣(區)行政轄區內的增值稅、消費稅、企業所得稅、外商投資企業和和外國企業所得稅、車輛購置稅、儲蓄存款利息所得個人所得稅等國家稅收的徵收管理。
稅局地址
地址:百色鎮西園路中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