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銀市督查考核局

白銀市督查考核局

白銀市督查考核局是根據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於成立白銀市督查考核局的通知》(甘機編辦通字〔2012〕54號)和七屆市委第12次常委會議精神,對中共白銀市委督查室和白銀市政府督查室進行整合加強組建,行政機構,縣級建制,隸屬白銀市委管理。

主要職責

(一)對中央方針、政策和省市戰略部署的貫徹落實情況及時開展跟蹤督查,了解掌握縣區、市直各部門、民眾團體和有關鄉鎮主要工作進展情況。

(二)對市委、市政府重大工作部署和市委全委會、市委常委會、市委常委(擴大)會議,市政府全體會議、市政府常務會議、市長辦公會議等市委、市政府重要會議作出的各項決議、決定以及省市領導重要批示的貫徹落實情況進行督查。

(三)對省委、省政府督查機構交辦的重要批示和其它督辦事項進行專項督查,並報告督查情況。對縣區督查機構進行工作聯繫和業務指導。

(四)根據市委、市政府的總體安排,負責審核制定縣區、市直各部門、民眾團體年度目標管理責任書,組織責任書的簽訂和落實工作。

(五)負責縣區、市直各部門和民眾團體的目標管理和綜合考評工作。

(六)負責市領導聯繫重點項目建設的督查落實工作。

(七)負責省市為民興辦實事的督查反饋工作。

(八)圍繞領導關注、民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及目標管理考核工作運行中存在的問題,開展督查調研,提出意見建議,負責抓好督查落實工作。

(九)負責省市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辦理的督查落實工作。

(十)負責輿情民意的督查辦理工作。

(十一)負責市招商引資項目幫辦服務的督查和綜合考評工作。

(十二)負責縣區、市直各部門和民眾團體績效考評的督促檢查工作。

(十三)負責《白銀市目標管理考核辦法》的補充完善工作。

(十四)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白銀市督查考核局設4個內設機構:

綜合科

負責與省委、省政府督查機構的聯繫協調工作,承辦上級督查部門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負責對縣區督查機構進行工作聯繫和業務指導;負責本單位文秘、黨務、紀檢監察、人事工資、計生、職工教育培訓工作及政治、業務學習和日常管理;負責單位資產、後勤、車輛、財務、安全管理等工作;受理縣區、市直各部門和民眾團體考核工作方面的申訴和舉報,負責組織調查和核實工作;負責省、市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的督查辦理及情況反饋工作;負責人民網網民留言的督查辦理工作;負責民眾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的督辦落實和調研反饋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事項。

考評科

負責縣區、市直各部門和民眾團體重點工作的督查和綜合考評工作;負責市級領導分包重點項目的督查考評和情況反饋工作;負責市重點項目周報制事項的督查考評和情況反饋工作;負責縣區、市直部門績效考評工作的督促檢查;負責白銀市招商引資項目幫辦服務的督查和綜合考評工作;負責與本科室業務工作相關的督查專報、通報和信息的起草撰寫工作。

督辦科

負責中央、省、市領導批示件的督辦及省級以上新聞媒介對我市工作的批評建議的督查辦理工作;負責省委、省政府重大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和督查反饋工作;負責市委全委會、市委常委會、市委常委(擴大)會議、市政府全體會議、市政府常務會議、市長辦公會議等市委、市政府重要會議確定事項的分解立項、督查落實和匯總反饋工作;負責省市為民興辦實事按月按季完成情況的督查反饋工作;負責與本科室業務工作相關的督查專報、通報和信息的起草撰寫工作。

目標管理科

負責縣區、市直各部門和民眾團體年度目標的起草制定和組織簽訂工作;負責全市目標管理考核內容的補充完善和每月每季完成進度情況的督查反饋工作;負責省定目標每月每季完成進度的督查落實和反饋工作;負責《白銀市目標管理考核辦法》的補充完善工作;負責與本科室業務工作相關的督查專報、通報和信息的起草撰寫工作。

附則

本規定由白銀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白銀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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