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二)制定並組織實施工業行業發展規劃、計畫和產業政策,提出最佳化產業布局、結構的政策建議,起草相關地方性規範性檔案和規章草案,擬定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並組織實施,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聯繫市手工業合作聯社。
(三)監測、分析全市工業運行態勢,統計並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行業運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負責工業應急管理,產業安全等有關工作。
(四)負責提出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省對口部門和用於全市工業和信息化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意見和建議;按國家和省市政府規定許可權審核、核准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
(五)擬訂高技術產業中涉及生物製藥、新材料等的規劃、政策和標準並組織實施,指導行業技術創新和新技術進步,以先進適用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組織實施有關國家和省有關科技重大專項,推進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推動軟體業、信息服務業和新興產業發展。
(六)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的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政策;擬定並執行工業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規劃,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
(七)推進工業體制改革和管理創新,提高行業綜合素質和核心競爭力,指導行業加強安全生產。
(八)負責中小企業發展的巨觀指導,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和非國有經濟發展的相關政策和措施,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
(九)統籌推進全市信息化工作,組織實施相關政策並協調解決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促進信息化與工業化融合,指導協調電子政務發展,推動跨行業、跨部門的互聯互通和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共享。
(十)統一配置和管理全市無線電頻譜資源,依法監督管理無線電台(站);協調處理軍地間無線電管理相關事宜;負責無線電監測、檢測、干擾查處,協調處理電磁干擾事宜,維護空中電波秩序,依法組織實施無線電管制。
(十一)承擔相關信息安全管理的責任。負責協調維護全市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指導監督政府部門、重點行業的重要信息系統與基礎信息網路的安全保障工作,協調處理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
(十二)負責全市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銷售,促進安全生產。
(十三)擬定機械製造、石油化工(不含煉油、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食品、醫藥、電子信息、冶金、輕工、紡織等行業的行業規劃、行業政策、實施行業管理及發展綠色食品的建議。加強對《禁止化學武器公約》工作的組織領導和工作指導。
(十四)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設21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綜合協調機關日常工作;組織制定局機關內部管理的有關規章制度和工作計畫並監督執行;負責會議籌備、公務接待、車輛管理,文電、督查、檔案、機要、保密、保衛、財務、局屬事業單位審計和資產管理及後勤保障工作。
(二)綜合與法規科(行政審批科)。
負責工業和信息化重大問題調查研究,綜合分析全市工業和信息化產業發展及中小企業、非國有經濟發展重大問題,提出建議和意見;負責起草局內重要的綜合性文稿,收集、整理、分析和發布經濟信息,協調新聞媒體及時宣傳報導相關工業經濟發展情況,協調指導全市城區經濟發展。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和援藏工作。
根據國家有關工業和信息化發展的法律、法規,負責經濟運行、工業生產綜合管理和信息化方面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的受理和審批工作;負責組織協調行政審批事項的勘察、論證、審核、上報等相關工作;負責有關行政許可證的發放工作;負責行政審批專用章的使用管理;負責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由本部門承擔的其他行政審批事項。
(三)規劃與投資科。
組織實施國家產業政策,指導工業企業投資方向,監督檢查、分析全市實施技改項目情況,提出加快技術改造的意見和建議。負責工業企業技術改造項目的審報,監督管理登記備案。組織呈報技改專項資金、工業園區專項資金工作,並對使用情況進行監督。負責招商引資工作。
(四)科技科。
組織制定和落實實施高技術產業涉及生物醫藥、新材料等的規劃、政策和標準,組織申請技術創新專項資金。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行業技術基礎工作。開展新技術推廣套用及工業新產品、新技術的鑑定工作,推動技術創新和產學研相結合,指導落實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技術進步的政策和措施,指導全市企業設備管理工作,推動全市工業企業技術創新體系和技術創新服務體系建設。
(五)運行監測協調辦公室。
監測、分析工業日常運行,統計並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行業運行發展中煤電油運等有關問題;負責工業企業生產要素保障的協調;承擔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和國防動員相關工作。負責指導工業企業扭虧增盈工作。
(六)中小企業科(信息科)。
負責中小企業的巨觀指導,會同有關部門實施國家、省有關方面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和非國有經濟發展的相關政策和措施;擬定全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並組織實施推動建立完善服務體系,協調相關部門解決重大問題。負責調度監測分析中小企業和非公經濟發展情況,負責中小企業市場開拓工作和專項資金管理工作。
負責機關網路建設、系統維護和經濟技術、政策法規等信息的收集整理和發布、傳播等信息化工作,協調新聞媒體及時宣傳報導中小企業經濟發展情況及中小企業信息網路建設工作。
(七)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科。
研究提出工業企業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政策;推進以節能降耗、綜合利用、環境保護、工業節水為主要內容的新產品、新技術和設備改造,新材料的推廣和套用。負責全市經濟運行中燃料(煤、油、天然氣等)的綜合協調及產需銜接工作,組織貫徹落實國家、省有關能源產業的法律法規、行業規章、技術標準和經濟政策,推動能源產業結構調整,引導合理布局,負責全市成品油市場監督管理工作。
(八)礦產冶金科。
組織貫徹落實國家、省有關礦產冶金行業及原材料工業的法律、行業規章、技術標準和經濟政策,研究制定產業發展戰略、發展規劃和發展目標,實施行業管理、監測分析、產業經濟運行態勢、經濟技術和市場信息。提供諮詢服務,推進礦產冶金工業產業結構調整,引導合理布局,負責按產業謀劃、論證、包裝重點項目並組織實施。
(九)醫藥石化食品工業科(禁化武辦公室)。
組織貫徹落實國家、省有關醫藥石化、食品工業的法律法規、行業規章、技術標準和經濟技術政策,研究制定全市產業發展戰略、發展規劃和發展目標實施行業管理、監測分析產業運行態勢,經濟技術和市場信息,協調產業內部關係,研究解決運行中的重大問題並提出政策、措施和建議,提供信息諮詢服務,推動醫藥石化食品工業、綠色食品產業結構調整,引導合理布局,負責按產業謀劃、論證、包裝重點項目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禁止化學武器公約具體工作。
(十)輕工業科(消費品工業科)。
組織貫徹落實國家、省有關輕工行業及消費品工業的法律法規、行業規章、技術標準和經濟技術政策,研究制定產業發展戰略,發展規劃和發展目標;實施行業管理、監測分析、產業經濟運行態勢,推供諮詢服務;推進輕工、消費品工業產業結構調整,引導合理布局;負責按產業謀劃、論證、包裝重點項目並組織實施。
(十一)電力運行協調辦公室。
監測分析全市工業用電需求情況,協調解決工業用電供應中的重大問題,負責重點企業用電保障協調工作,參與電力需求測管理。
(十二)無線電管理科(市無線電管理委員會辦公室)。
根據國家無線電頻譜規劃、開發、利用和管理頻譜資源;依法監督管理無線電台(站);負責無線電監測、檢測、干擾查處,協調處理電磁干擾事宜,維護空中電波秩序;依法組織實施無線電管制;根據授權,處理涉外無線電相關事宜;協調軍地間無線電管理相關事宜;承擔市無線電管理委員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三)信息化推進科(電子和信息軟體服務科)。
指導推進全市信息化工作,協調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協助推進重大信息化工程;指導協調電子政務和電子商務發展;促進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路融合;協調全市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協調推進信息安全等級保持等基礎性工作;指導重要信息系統與基礎信息網路的安全保障工作;承擔信息安全應急協調工作;負責電子信息工作,組織電子行業固定資產投資審查上報及電子行業安全生產工作。
指導軟體業發展。擬訂並組織實施軟體、系統集成及服務的技術規範和標準,推動軟體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推進軟體服務外包;指導協調信息安全技術開發。
(十四)汽車配套及裝備工業科(民爆管理科)。
組織貫徹落實國家、省有關機械及汽車工業的法律法規、行業規章、技術標準和經濟技術政策,推進汽車零部件深度國產化和地方性配套體系建設,研究制定產業發展戰略、發展規劃和發展目標,參與本行業固定資產投資審查並組織實施,參與指導本行業技術進步工作;負責本行業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負責重大技術裝備工作,負責全市民爆物品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軍民兩用技術及軍工產品配套工作。
(十五)融資服務科。
提出改善工業企業和中小企業融資環境的政策措施,協調解決工業和中小企業融資的有關重大問題;引導和推動民間資本和風險投資機構投資中小企業,促進中小企業發展。
(十六)交通運輸科(市道口安全管理辦公室)。
負責多種運輸方式運行中的組織協調,協調處理全市運輸工作中的重大問題;負責全市鐵路專用線和鐵路道口管理;負責規範聯運代理服務經營行為,實施聯運行業管理;負責外貿貨物運輸協調工作。
(十七)創業服務科。
負責指導全民創業工作;指導中小企業廣泛吸納社會人員就業工作,指導中小企業加強經營管理;負責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建設,開展創業培訓,整合社會資源,為中小企業、非國有經濟發展服務。
(十八)企業改革科。
貫徹執行國家、省國有企業改革的有關方針、政策,組織擬訂和實施國有企業改革方案。指導並負責全市國有企業及廠辦大集體企業改革工作,承擔市企業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九)企業科(市資產管理辦公室)。
負責全市工業企業管理工作的巨觀指導和協調,促進管理創新,引導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協調指導企業信息化建設,指導企業信用制度建設,研究提出企業信用評價體系辦法,負責指導全市企業人才隊伍建設,編制並組織實施企業兼併破產計畫,協調有關部門和債權債務金融機構對破產立項的申報審核,監督和規範企業兼併破產工作;負責工業破產企業資產清理工作,負責企業減負工作和企業家協會日常工作,協調國有企業分離辦社會職能工作。
(二十)黨委辦公室(人事科)。
負責黨委檔案收發、印鑑管理,制定黨委工作計畫和工作目標,負責對所屬單位領導班子考察和幹部考核;培養和發展新黨員,選拔培養後備幹部,負責工會、共青團、婦女工作,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幹部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全市高級經濟師評審工作,按幹部管理許可權管理並指導直屬單位科技幹部管理工作及各項報表;負責機關工作紀律考核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管理服務工作。
(二十一)信訪工作辦公室(勞動就業保障科)。
受理所屬單位和企業人員提出的上訪事項;承辦上級和本級人民政府交辦處理的信訪事項;協調處理重點信訪事項,督促檢查信訪事項的處理;研究、分析信訪情況;開展調查研究,及時提出完善政策和改進工作的建議。負責工業企業職工就業技能培訓、復員軍人工作安置、負責職工生活保障的調查(特困職工認定)和扶貧解困工作。
人員編制
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機關行政編58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4名(含中小企業發展局領導職數1名);科級領導職數26名。機關工勤人員編制1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