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來尼

1864年任駐滬總領事。 任內法總領事館新館址於1867年5月落成。 1869年3月離職回國。

白來尼(M.Brenier de Montmorant 1813~1894年)
法國人,子爵。1813年出生於法國伊澤爾省的聖馬塞蘭。1848年被任命為政府特派員,派往聖雷莫及塞維亞。1864年任駐滬總領事。上任不久即因領事館建造、公董局預算、巡捕房的控制權等問題與公董局董事會發生衝突,1865年10月12日下令解散法租界公董局董事會。其與董事會的衝突導致了法國外交部滬案善後委員會的成立及1866年公董局章程的制訂。根據該章程,法總領事直接掌握巡捕房,公董局董事會成為受領事控制的諮詢機構。任內與上海道台丁日昌議定禁絕法租界賭場事宜。丁日昌升任江蘇巡撫後,又與其及繼任應寶時商議交還蘇州城內舊有天主教教堂事,因教堂原址已挪做他用,當地士紳不肯交還,議就以伊宗尹司鐸所購地基償還原價。又與江蘇巡撫李鴻章交涉交還南京漢西門內天主教教堂事宜,並派員與李鴻章交涉南京下關法租界界址。任內法總領事館新館址於1867年5月落成。1869年3月離職回國。1876年為駐北京使館二等公使,1879年離職,次年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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