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任務與職責
(一)貫徹黨和國家文化及新聞出版、著作權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訂全市文化及新聞出版、著作權管理工作的規章並監督實施。
(二)研究制定全市文化事業及新聞出版業的發展規劃、總體布局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協調文化事業發展的比例關係,負責新聞出版業的科技工作;指導全市文化體制改革的,參與擬定全市新聞出版業的經濟政策和巨觀調節措施。
(三)管理全市文學、藝術事業及新聞出版活動,研究、指導文學藝術創作與生產,扶持代表性、示範性、實驗性文化藝術品種,推動名門類文學藝術的發展;組織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活動;查處違禁出版物和出版、印刷、複製、發行單位的違法違規活動。
(四)擬定全市文化產業規劃、出版市場的調控政策、管理規定並指導實施;統籌安排文化事業經費,規劃、指導全市重點文化設施建設;會同有關部門查處或組織查處非法出版活動和非法出版物,協調出版物市場掃黃打非集中行動和大案要案的查處工作。
(五)歸口管理全市文化市場,擬訂文化市場的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研究文化市場發展態勢;管理音像製品的批發、零售、出租和放映工作;查處文化市場違規行為;指導、監督文化市場稽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