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病機制
癌症伴發精神障礙的發病機制尚未完全闡明,遺傳,化學,物理和病毒感染等因素都與癌症的發生有關,許多研究證明,心理因素在癌症的發病率中起著重要作用,動物實驗表明,長期置身於高度緊張的環境中,接種致癌病毒的小鼠的患病率顯著增加,對癌症病人的調查,在發病前常有緊張生活的經歷,特別是喪失和分離及與此有關的情緒緊張因素,如長期焦慮,被壓抑的憤怒,絕望,悲傷等負性生活事件密切相關,此外,患癌病人多有一定的性格特點,如敏感,多疑,急躁,被動,依賴和內向等,心理與癌症發生,發展的中間機制推測可能有3個方面:1.不良的情緒因素改變了中樞神經系統功能狀態,使大腦電場不斷產生短路,發出錯誤的密碼指令,導致細胞突變而致癌。
2.心理應激引起內分泌變化,從而抑制了防癌所必需的免疫反應。
3.長期,消極的情緒可損害下丘腦功能,從而降低了免疫功能,癌症伴發的神經精神症狀,除心理機制為主引起的功能性情緒,認知障礙外,癌症的直接浸潤或轉移於中樞神經系統;癌症晚期並發感染,引起的循環和代謝障礙;抗癌藥物的毒性作用等也是產生神經精神障礙的原因。
早期症狀
1.心理適應性反應癌症患者常產生一系列複雜的心理反應,大致可分為5個階段。
(1)震驚與否認期:癌症病人在得知病情後,大多產生強烈的心理反應,初始十分震驚,茫然不知所措,進而對醫生診斷產生懷疑,否認患癌症。
(2)憤慨期:怨天尤人、憤怒、怨恨,對患癌症氣憤,認為受到不公平對待,憤恨不已,甚至產生敵意。
(3)急切求醫期:四處求醫,求神卜卦,乞求上帝。為延長壽命求助於“游鄉郎中”或“神婆巫醫”。有的則盲目樂觀,認為是早期癌症,可倖免於死。
(4)抑鬱期:隨著病情惡化而出現抑鬱、失望或絕望。常哭泣、憂鬱、少語、厭世等。新近的一個對癌症病人情緒調查中發現伴有焦慮、抑鬱障礙者分別高達45%、48%。
(5)接受期:自知死亡將至,向家屬及親友交代後事。
2.抑鬱情感出現絕望感、罪惡感、無價值感及厭世觀念等,有的出現“明樂暗悲”的矛盾心理。
3.焦慮性情感可出現驚恐發作或廣泛性焦慮障礙,坐立不安,惶惶不可終日,難以自控。
4.精神分裂樣表現在癌症發展過程中,一些病人表現為情感淡漠、思維貧乏、生活懶散,可有聽、視幻覺及妄想等。
5.譫妄狀態可有神志不清、定向不佳、理解、判斷困難和感知覺障礙,以及言語行為紊亂等。
6.痴呆綜合徵腦功能受到嚴重侵害時可出現痴呆,記憶力、計算能力、理解力以及抽象思維和判斷能力減退。
1.有明確的癌腫的臨床症狀與體徵。經實驗室、病理及影像學檢查加以證實。
2.精神症狀與癌腫有明顯的因果關係。
3.有明顯的適應性障礙及情感障礙。
4.有相應的神經系統損害的症狀與體徵。
5.病前無精神神經障礙的病史,而患癌症後繼發性出現神經精神障礙者對診斷本病有現實意義。
治療
(一)治療
1.心理治療應以支持性心理治療為主,對病人應給予精神上的安撫,即做好耐心解釋,安慰,疏導,鼓勵等,進行有關癌症的健康教育,解除其疑慮,增強對治療的信心,以消除顧慮,緊張,敏感或抑鬱,積極配合各項治療計畫。
(1)醫患信任原則:建立良好的醫患關係,取得患者信任。
(2)接受原則:詳細詢問心理,軀體障礙的有關病史,明確診斷,制定治療方案,並向患者講明治療的必要性,使其主動接受治療。
(3)支持性原則:進行支持性心理治療,對性格不堅強者掩蓋病情;對性格堅強有理智者可如實報告病情,消除不利情緒,鼓勵患者與疾病頑強鬥爭。
(4)保證原則:對與患者心身症狀有關的不良心理因素及性格缺陷應做好解釋,說明和保證工作。
2.精神藥物治療對精神分裂樣症狀可採用抗精神病藥物治療,如利培酮,奧氮平等;對焦慮症狀可採用抗焦慮藥如丁螺環酮,艾司唑侖(舒樂安定)等;對抑鬱症狀可採用抗抑鬱藥如氟西汀等;對處於譫妄狀態的患者應保持安靜的環境,減少外界刺激,專人護理,防止自傷和傷人。
(二)預後
取決於原發病的預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