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態人格謀殺犯

病態人格謀殺犯(psychopathIc murderer)亦稱“人格障礙謀殺犯”。因病態人格的主體原因而導致謀殺活動的犯罪人。美國精神病學家古特馬赫1960年在所著《謀殺犯心理》中提出。他從心理學精神病學角度將謀殺犯分為10類。廣義包括偏執型、分裂型、情感型、衝動型、強迫型、邊緣型等病態人格謀殺犯。狹義主要指反社會型病態人格謀殺犯。

聯絡我們